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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采購示範合同

以下是我隨身帶的壹份購買商品混凝土的合同樣本。請閱讀以供參考。

商品混凝土采購示範合同(壹)需求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商(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需要乙方為本工程施工提供預拌混凝土。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和規章,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 *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壹、預拌混凝土技術指標、數量、單價:

1.1項目預計總工程量:

1.2混凝土技術指標(強度等級):至

1.3 A混凝土單價:C25元/m3,每級減少10元,C25以上每級增加15元,C35以上每級增加20元。

1.4抗滲混凝土:S6加10元/M3;S8加15元/M3;S12加25元/M3;

1.5坍落度180mm加10元/M3,灌註樁混凝土加10元/M3;

1.6 B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單元:

1.7非泵送混凝土單價降低20元/M3。

二、預拌混凝土交貨時間、地點及驗收:

2.1交貨期:年初開始供貨,年末結束供貨。

2.2交貨地點:合同規定的甲方承擔工程的施工現場。

2.3交貨方式:乙方用混凝土攪拌機將預拌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並在甲方指定地點卸料..

2.4交貨驗收:乙方供應的預拌混凝土數量以隨車供貨清單為準。如有異議,可采取抽查的方式進行驗證。

三、預拌混凝土質量、技術要求、出廠檢驗和資料移交:

3.1預拌混凝土質量按國家《預拌混凝土》GB14902、《寧波市預拌混凝土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執行。

3.2鑒於所承擔項目的需要,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出廠檢驗:雙方檢測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從甲方取樣,制作試件,進行標準維護。

3.4月付款結清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混凝土質量檢測數據。

四。結算和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根據甲方現場簽認的預拌混凝土送貨單編制預算混凝土結算清單,並提供給甲方作為付款結算的依據。如有異議,甲方應在三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確認。

4.2付款方式:

動詞 (verb的縮寫)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5.1甲方負責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和混凝土需求,向乙方提供月度供應計劃。每次混凝土澆築前三天(至少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並填寫貨物聯系單,作為乙方生產依據..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如需改變混凝土的技術性能,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相關人員,以便調整施工配合比。

5.2每批混凝土澆築到最後15M3時,甲方應準確提供尾數用量,並及時通知乙方現場人員或乙方工廠調度室(電話:),否則已攪拌的未使用混凝土由甲方簽字確認..

5.3甲方應保證道路暢通,辦理入夥證和夜間施工證,提供洗車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口文明衛生。夜間施工應有良好的照明條件。

5.4協助乙方研究解決合作供貨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5.5甲方在使用預拌混凝土的過程中,必須遵守GB5020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GB14902《預拌混凝土標準》。對於特殊混凝土,應嚴格執行相關施工技術規範,並嚴格按照GB50204的相關規定對已澆混凝土進行養護,確保混凝土質量。澆築時嚴禁加水增加混凝土的流動性。如對混凝土性能有疑問,應及時與乙方加強抽樣檢驗。因甲方現場管理不善或維護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6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爆模等無法連續澆築混凝土的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但必須對乙方已發出的混凝土進行簽單。

5.7混凝土卸料時間不得超過兩個半小時,否則乙方有權處理車內混凝土,甲方必須簽單。

5.8根據甲方要求,如因甲方工程因素(如大雨、停電等)導致已出廠的混凝土無法澆築。),則視為已經履行了這部分交付義務,甲方必須簽單。

不及物動詞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乙方必須按照GB/T19002標準建立和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嚴格的原材料和產品質量檢驗管理制度,所用原材料應按照國家和寧波市的有關規定切實執行。

6.2根據甲方下達的供貨聯系單,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預拌混凝土供應任務。

6.3應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技術資料。

6.4現場制作的試塊是評定單位工程混凝土強度的依據,見證取樣應按GB14902進行,並有乙方現場質檢員參加..當甲方對預拌混凝土質量有疑問時,乙方應配合甲方人員及時進行抽檢。供貨數量的驗收方法按GB14902標準計算,每次驗收的車輛數量不少於3輛。累積誤差值允許±2%,密度值由乙方提供,以實測值為準。

七。保證和違約責任:

7.1乙方負責按規定要求保質保量將預拌混凝土運送到甲方施工現場。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根據預拌混凝土檢驗單進行驗收和簽字,並正確引導乙方攪拌車司機在預定位置卸料。如果甲方指揮錯誤,乙方不承擔責任。

7.2如果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差,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拒收。

7.3如因甲方原因工程暫停超過壹個月,甲方應在第二個月起五天內向乙方支付所提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項。

7.4若甲方未能履行合同,且逾期未向乙方支付混凝土款項,乙方有權從即日起停止供應混凝土,並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待欠款結清後,繼續履行合同。在停止供應混凝土期間,甲方不得要求第二攪拌站供應混凝土。如果第二攪拌站需要供應混凝土,甲方應在7天內壹次性付清所欠乙方的混凝土款,並在終止合同前結清乙方的經濟損失。

7.5如果要求提供履約保函,應建立壹份單獨的履約保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貨通知(計劃)後,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交貨,雙方應友好協商,適當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應承擔因此延誤工作造成的損失責任。

7.7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如乙方出現設備故障,乙方必須及時維修,並與甲方討論施工工藝,避免施工銜接。如果設備維修時間過長,造成混凝土施工質量事故,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補充條款:

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雙方應協商解決,以利於工程建設。

X.因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執法機關通過仲裁或訴訟解決。

XI。本合同簽訂後,如壹方提出終止合同,除《合同法》規定的定金違約金外,提出方還應賠償對方合同價款2%的損失。壹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有權依法追償。

12.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名稱(蓋章):公司名稱(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簽名時間:簽名時間:

商品混凝土采購示範合同(二)買方(甲方):賣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

第壹條工程概況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項目名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項目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條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交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和技術質量要求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供貨數量和質量的驗收及責任認定。

1.甲乙雙方應根據GB107-87和GB14902-2003的有關技術標準和合同規定,對乙方供應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和澆築時間進行驗收,並簽署交貨(交貨)單予以確認。

2.如果乙方向施工現場提供的混凝土數量與交貨(發貨)單上的數量不同,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核實;並以書面形式提出實物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格結算的依據。

3.如果甲方經外觀檢查發現乙方供應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質量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核實,核實後,甲方有權退貨。

4.甲方發現工程現場澆築的混凝土出現質量異常時,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核實;如有爭議,應與工程監理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處理責任的書面意見。由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責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產品質量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甲方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如拆遷加固、材料和人工增加、機具增加、管理費用、業主和客戶索賠等。).)

5.對於乙方供應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安排澆築到施工現場。如果由於甲方的責任,混凝土運送到施工現場停留時間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不合格報廢,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應按上述標準和合同約定對混凝土質量、數量、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署交(送)貨單予以確認。每次混凝土量超過300m3時,甲方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申報混凝土生產訂單,300m3以內的混凝土量提前24小時向乙方申報混凝土生產訂單。如因各種原因需要變更供應計劃,甲方應提前8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交的委托單的具體型號組織生產,如甲方在委托單上填寫有誤或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未能更改,由此造成的壹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價格結算和支付

壹.和解

1.價款結算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署的混凝土交付(交貨)單規定的數量為基礎。每澆築壹批混凝土,如發現壹車不足,則該批混凝土中所有車的混凝土量由每車按不足數結算。甲方有權立即以準確的計量對任何規模的每車混凝土數量進行抽查。

2.用於非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砂漿、墊層、施工場地路面、臨時部位等混凝土,價款結算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署的混凝土送(運)貨單規定的數量為準。

3.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完成各工程澆築部分供貨義務之日起3日內完成價款結算確認手續(具體付款方式見第二條)。

第二,支付方式

1.甲方必須預付每次使用價格的80%。

2.每筆款項全額支付期限:第1條規定日期的15日內(遇法定休息日,日期順延)。

3.如果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價款,乙方可在第2條所述日期後15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在第3條和第6條所述時間內,以書面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提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混凝土標號、數量、工程澆築位置和混凝土澆築方法,並進行技術質量要求交底,確保乙方有充分的供貨準備時間。

(2)確保場地平整、堅實、暢通,調車場和泵車有足夠的安全工作環境,並指定專人負責調度指揮,確保乙方車輛和人員進出場地的安全,駛出場地的車輛符合環保要求。

(3)甲方負責提供現場作業用水和照明環境,甲方負責協調解決混凝土運輸、攪拌、泵送和澆築過程中造成的交通、市容、擾民或擾民問題(運輸過程中混凝土灑漏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責)。

(4)指定專人(專人名單應提前24小時書面通知乙方)負責對送達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送(送)貨單內容進行驗收和簽字。

(5)乙方應遵守國家及設計部門相關技術規範的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劑等材料,由此產生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承擔施工和澆築過程中混凝土跑模、脹模、超要求或澆築錯誤造成的損失。

2.乙方的義務

(1)交付前到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和技術交底。

(2)乙方車輛和人員進場後,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壹調度指揮,積極配合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3)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澆築通知單,保質保量供應混凝土。(4)收到甲方對混凝土數量和表觀質量的書面異議後,通過協議或法律手段解決。

(5)澆築混凝土前後,按要求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6)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混凝土泵車和罐車的安全。如發生翻車、人身傷害等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有權不服從甲方的違章指揮。

(7)乙方應負責混凝土運輸和澆築過程中因意外事故(如車禍)給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8)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檢驗應采取抽樣方式,即見證取樣。同壹批混凝土每100 m3取樣壹次,每批不足100 m3時,可取樣檢測壹次。對於試塊,乙方負責制作壹套標準樣品,600℃壹套,相同條件(規格、標準、質檢站)壹套。如果試塊不合格反彈,乙方負責並出具所有費用;如果反彈不合格,所有相關責任(經濟和社會)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甲方應自應付價款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項的利息。

2.如果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混凝土沒有連續澆築,在施工過程中就會出現。

3.乙方接到甲方澆築通知後,將根據甲方通知的混凝土澆築時間,提前8小時安排生產並通知甲方準備..如甲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所需混凝土,甲方有權從乙方扣除2000元作為違約金。

4.如乙方人員不服從指揮,侮辱甲方管理人員,甲方有權處以每次65,438+0,000元的罰款(直接從結算中扣除)。

5.乙方應向甲方施壓

第7條爭端解決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裁決,壹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行使抗辯權需要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五天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債權債務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3.供應量估計約為10000m3。但甲方可以增加或減少兩家商品混凝土生產廠家的供貨速度、混凝土質量(坍落度控制、和易性等指標)和服務質量。如果商品混凝土生產廠家的供貨、質量和服務不能滿足要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第九條。本條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補充約定。補充協議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壹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年月日:

商品混凝土采購合同範本(三)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項目名稱:

項目位置:

(1)壹般原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壹致,達成協議。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乙方對本合同涉及的工程所用混凝土的部位和強度等級不同;以及因價格、運輸方式、交貨時間、結算方式、付款時間等發生變化而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是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乙雙方無其他特殊要求的情況下,混凝土的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內蒙古地標規定。

(二)甲乙雙方項目概況及具體要求

1,結構形式及大致建築面積:10000平方米。

2.計劃混凝土數量:立方米。

3.乙方計劃供應的混凝土部件:以買方提供的聯系單為準。

4.乙方計劃供應的混凝土強度等級:

第四,交貨時間

1.乙方應按甲方電話、傳真或雙方認可的其他通知形式確定的交貨時間安排生產。

2.甲方應提前兩天(最遲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使用混凝土的具體時間和數量。

3.甲方每次要求供貨時,應包括供貨時間、強度等級、數量、技術要求、澆註位置等內容,以雙方簽單為準。

動詞 (verb的縮寫)混凝土交付、供應數量和質量的驗收和確認

1.混凝土的交貨地點為甲方建設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現場。自混凝土運至現場並投入模板之時起,混凝土的所有權即轉移給甲方。

2.甲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在施工現場及時驗收和簽收乙方提供的混凝土,並及時澆築。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現場簽名人的授權委托書及現場簽名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材料;若甲方未能提供此類信息、提交的信息有缺陷或提交後簽字人發生變化,以施工現場實際簽字人為準。

不及物動詞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乙方運輸車輛和施工機械的現場指揮,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2.混凝土泵送和澆築造成的擾民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應及時簽收運至現場的混凝土,並根據供貨通知中約定的部位安排指揮澆築。

4.甲方施工人員不得向混凝土中加水或其他材料。

5.甲方應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粘結和報廢的損失以及乙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損失..因混凝土粘罐影響混凝土澆築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按約定時間進行結算和支付,以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

7.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乙方混凝土質量未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而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8.如果乙方未能及時供貨或無法供貨,甲方有權另行采購。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供應計劃和供應通知,及時供應符合約定要求的混凝土。

2、在運送混凝土過程中,遵守道路、環保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承擔因違反上述相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壹切損失。

3.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的合理部署,積極配合現場施工。

4.提供具體的技術數據。

5.若甲方未按約定進行結算或付款,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

6.如果甲方項目停工或訂貨超過壹個月,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如果本合同終止,甲方必須還清所有欠乙方的具體款項..不要在未付清混凝土款的情況下從其他攪拌站購買混凝土。

八。價款的結算和支付

1.自乙方完成本工程各澆築部分的供貨義務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

2.用於混凝土砂漿、基礎柱、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場地路面、臨時部位等非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簽發的混凝土發票中規定的數量結算。

3.付款期3、50天後支付已澆築合格商品混凝土的50%,以此類推,剩余商品混凝土在主體封頂後三個月內全部支付。如果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而暫停,且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甲方應在暫停之日起65,438+0個月內付清欠款。

4.如果甲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付款,乙方可在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九。糾紛調解

1.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提交當地法院。

X.甲乙雙方需要補充條款:

1,根據施工圖及變更要求,施工前,雙方* * *確定混凝土的品種和數量,雙方簽字結算。

2.因乙方供貨不足、質量不合格或供貨不及時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XI。補充條款: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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