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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變更流程的詳細步驟

股權變更流程的詳細步驟如下:

1,資料齊全。

2.資料齊全(工商局獲取或網上下載)。

3.拿著材料,拿著去工商局,等通知去領營業執照(領證的時候拿變更費110元)。

4.之後去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清江路188號),需要帶的材料。

信息:

(1).變更申請書(簽字並加蓋公章);

(2).投資者聲明(需加蓋公章);

(3).變更公司董事、監事選舉決議(新股東簽署);

(4).公司股權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新股東簽字);

(5).公司股權轉讓協議1(原股東簽字);

(6).公司董事、監事、經理信息表(身份證上簽名並加蓋公章);

(7).公司股權轉讓協議2份(按要求簽署);

(八)公司執行董事聘任經理的決議(簽字);

(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公司股權變動情況如下:

1.全體股東應攜帶身份證原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簽字。

2.準備工商材料:股權轉讓協議,老股東會決議,新股東會決議,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會對公司股權變更進行備案。

4.工商變更後,法人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法定代表人也需要變更。

5.變更稅務登記證(註:變更股權前要進行稅務核算,看財務報表中是否有未分配利潤。如果有數字的話,下個月做賬的時候讓會計收,要不然要交25%的個人所得稅)。

妳可以到當地工商局或工商局稅務局的網站下載收集樣本,以供參考。

註1:材料應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書寫工整。

表格、文件、證件需要本人簽字的,必須本人簽字,不能用私人印章代替。

表格、文件、證書等申請材料,凡不能提供復印件的,必須提供原件。註明可以提供復印件的,申請人應當出示相應原件,供工商登記機關核對;如果是單位的原件,有特殊原因不能出示核實的,應當在復印件上註明“本復印件內容與原件壹致”,並加蓋單位印章。

投資者可以委托他人辦理登記,受委托辦理登記的人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和委托人簽署的書面授權委托書。

註2:本表由工商登記機關制作。申請人可到工商登記機關登記窗口領取,也可從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信息查詢網站下載。

註3:公司董事會決議應明確表示公司同意變更壹項登記事項,修改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應當由董事會成員簽名,董事會簽名人數應當符合公司合同、章程的有關規定。比如公司章程規定,股權轉讓必須全體董事出席並壹致同意才能通過,所以公司董事會的決議必須全體董事簽字才能生效。

註4:主要列示合同、章程的變更情況。對照表應由全體投資者蓋章簽字,並經原外商投資審批機關確認。如不涉及合同、章程,可不填此表。

註5:股權轉讓協議的格式應符合《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幹規定》的格式要求,並應包括以下必要內容:

(1)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和國籍;如果是自然人,應註明身份證號碼;

(二)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

(三)轉讓股權的交付期限和方式。

(四)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

(6)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七)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八)訂立協議的時間和地點。

註6:允許模糊概念,如“資產狀況良好”、“往來業務正常”、“存款在幾位數以下”。

註7:資產管理單位包括:國有(集體)資產管理部門、國有(集體)資產授權管理機構等。這些單位按照資產管理權限履行審批職責。

轉讓方和受讓方簽署的、其他投資者簽署或以其他書面形式認可的股權轉讓協議原件。從境內向境外轉讓股權涉及國有資產的,需提供中方投資者主管部門的書面意見、國有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文件。

股權變動是指股東之間或公司與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或調整。在中國,股權的變更需要遵循壹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首先,雙方股東應簽訂書面股權轉讓協議,明確變更後的股權比例、價格、交付方式等關鍵條款。然後根據公司法,股東需要向公司提供相關材料,包括股權轉讓協議、身份證明等。,以完成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另外,根據公司章程或合同,可能需要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準。最後,變更完成後,相關當事人應及時辦理股權轉讓手續,確保變更後的股權得到合法有效的確認和登記。總之,股權變更的法定程序和要求是保證股權轉讓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環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訂):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發行和轉讓

第二節股份轉讓第壹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減少公司註冊資本;(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3)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四)股東因不同意股東會作出的合並或者分立的決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上市公司可轉換為股份的公司債券的轉換。(六)上市公司維護自身價值和股東權益的需要。公司在前款第(壹)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下收購本公司股份,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公司依照本條第壹款的規定收購其股份後,屬於第(壹)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註銷;有第(二)、(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註銷;有第(三)、(五)、(六)項情形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並在三年內轉讓或者註銷。上市公司購買本公司股份,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在本條第壹款第(三)、(五)、(六)項規定的情形下收購其股份,應當通過公開集中交易方式進行。公司不得接受自己的股份作為質權的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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