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目的:讓隊員們親身體會到法律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性,學會用法律武器幫助他人,保護自己,最終立誌成為遵紀守法、保護法律的小衛士。
活動流程:
主持人:大家好,三年級二班主題為“與法同行的精彩人生”的班會現在開始。首先請輔導員發言(全體同學鼓掌)
輔導員:同學們好。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法律生活的時代已經到來。法律總是在我們身邊。我們的生活中到處都有法律。今天,我們與法國同行,體驗精彩人生。預祝本次主題班會圓滿成功!(掌聲)
答:我們國家有句老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也就是說,無論做什麽,都要有壹個規則,否則什麽都做不了。
b:對於國家和社會來說,這個規則就是法律。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每個人都應該遵守和維護法律。
c: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我們小學生也應該學習、了解、遵守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
d: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那麽什麽是佛法呢?
健康1:法律是國家制定的,是國家強制所有人遵守的規則。
生2:法律是人們行為的基本準則。
生3:法律是國家為了讓大多數人過得更好而為人們的行為所設定的規範、標準和準繩。
b:同學們都知道我國存在哪些與我們生活學習相關的法律。
生:法律有很多種,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c:是的,法律由許多具體的法律條款組成。這些法律條款明確告訴人們,他們有什麽權利和義務,哪些是犯罪行為,應該受到什麽懲罰,必須做什麽,在壹定情況下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
d:嗯,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了什麽是義務教育,義務教育的期限是多少年,公民應當在什麽年齡接受義務教育。
答: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了什麽是犯罪,應當判處什麽刑罰。
b:《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了未成年人應當受到什麽樣的保護,侵犯其權益應當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
c:是的,在當今社會,法律已經成為維護我們社會穩定和公平,使我們生活安寧幸福的有效保證。
d:法律時刻提醒我們,約束我們,衡量我們的行為。因為有法可依,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安全有序。
答:法律是正義的使者,是正義的化身,是我們的保護神。
b:當今社會紛繁復雜,我們不僅要懂得法律,還要學會對壹切觸碰法律的陷阱和誘惑說“不”。
c:作為新世紀的青年公民,我們也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去幫助別人,保護自己,立誌做壹個遵紀守法,保護法律的小衛士。
d:讓我們從今天開始,從這壹刻開始,走上與法律同行的道路,讓法律來監督我們的健康成長!
聽壹個真實的故事:在四川的貧困山區,有壹個13歲的女孩,名叫杏兒。她非常勤奮,有事業心。有壹年冬天,為了多掙些過年的錢,她媽媽在壹個下雪天上山采藥,不幸墜崖身亡。爸爸讓她把上學的機會讓給哥哥。而她為了生計,不得不去鎮上的餐館洗碗,每月工資只有300元。她每天工作十個小時,經常睡眠不足。有壹次,我太困了,不小心打碎了幾個盤子。殘酷的老板扣了她半個月的工資。回家後被心情不好的爸爸罵了壹頓。杏兒是多麽渴望再次背起書包和心愛的書,回到老師和同學身邊啊!
答:學生,同樣是新世紀成長起來的年輕人,衣食無憂,而她卻在為溫飽和讀書的權利而奮鬥。學生們有什麽要說的嗎?
生1:她好可憐。我想捐點錢幫助她重返校園。
生二:《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16周歲前的子女,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接受義務教育,其父親應當讓她回學校繼續學業。
生三:《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規定,任何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黑心老板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當學生們去超市時,他們都希望購物愉快。但是發生在超市壹個小女孩身上的事情就很可憐了。
《超市偶遇》:梅梅,壹個活潑可愛的小女孩,最近情緒低落,成績大幅度下滑。原來,她在壹家超市購物時,被保安懷疑在超市偷東西,被強制搜身並關了幾個小時。她害怕回家後告訴父母這件事。巨大的心理壓力讓她像變了壹個人:害怕見陌生人,害怕和別人說話,甚至害怕別人看自己的眼睛。結果,我患上了輕度抑郁癥。
c:遇到這種事情,我們有什麽法律可以保護自己?
健康1: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生二:遇到侵犯妳人身自由的人和事,不要忍氣吞聲,任人擺布,自認倒黴。而是要及時尋求法律和他人的幫助,討回公道,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d:妳說得對。該做的時候就應該做。我們必須學會保護自己。校園是我們的第二個家,但有時我們也面臨壹些問題。請聽聽我們的同學怎麽說。
校園暴力:校園是我們健康成長、努力學習的美好樂園,但也不排除校園暴力的可能。有壹個由中學生組成的犯罪團夥,作案手段殘忍、老練。年齡最大的17歲,最小的只有14歲。他們往往以在校學生為目標,先詐騙後搶劫,然後非法拘禁勒索錢財。
d:面對校園惡霸,我們該怎麽辦?
健康1:不要退縮,壹味的包容。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真正維護自己的權益。
生2:我覺得盡量不要和惡霸發生正面沖突,因為惹不起,躲得起。
生3:如果對方太強勢,可以假裝聽話,然後向老師和家長反映,想辦法解決。
生4:為了避免這種事情,建議同學們壹起上學。
答:也要學會用法律約束自己,遠離違法犯罪。如果只顧自己的享受而無視法律,就會不知不覺地誤入歧途,受到法律的審判和懲罰。藐視法律的人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請聽《壹個陽光男孩的隕落》故事:學生A家庭條件極好,有壹次因為考試不及格,與父母發生激烈爭吵後離家出走。我在壹家網吧外面遇到了壹個大哥。在大哥的盛情邀請下,A跟著大哥進了網吧,認識了幾個哥們。此後,他們經常打遊戲,泡網吧,壹起在網吧吃住,把A的錢都花光了。a的父母幾次“追堵”,但都在他哥們的掩護下“僥幸逃脫”。a看到父母疲憊不堪,年紀越來越大,心裏有點遺憾,但還是覺得和大哥在壹起更自由,更幸福。後來,A跟著他的大哥們進了舞廳,在哥們的唆使下吃了搖頭丸。終於有壹天,他沒錢了,沒錢吃飯了。他想從他的夥伴那裏借,但是他被打了。我別無選擇,只能忍氣吞聲,幫哥們偷搶,甚至販毒。後來被警方追捕通緝。a整天戰戰兢兢,吃不好,睡不好,生活在持續的恐懼中。
A:A的故事給我們帶來了什麽法律啟示?
學生1: A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禁止中小學生進入營業性網吧的規定。
學生2: A的行為構成《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不良行為。
生3:那些所謂的大佬好惡心。他們違反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九條:任何人不得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或者為其提供實施不良行為的條件。他們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生4:那些網吧和歌舞廳在騙人的同時也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根據規定,營業性歌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讓未成年人進入。
生5:妳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青少年保護組織舉報,尋求他們的幫助。
生6:學生也要重視。無論發生什麽事,都不要覺得父母太寬太嚴,也不要離家出走,因為家是我們最安全的地方,離開家可能會面臨很多危險。
b:是的,只有知法犯法,知道什麽該做,什麽不該做,以法律為準繩約束自己的行為,才能遠離不法侵害和犯罪。
c:請全體起立,壹起宣誓:
決心從我做起,從現在開始,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積極宣傳法律知識,維護正義和生命的尊嚴,人人爭做遵紀守法的小衛士!(宣誓後,請坐下)
d:我們請班主任做個總結吧。
輔導員:同學們,“冰凍三尺,非壹日之寒”,“勿以善小而為之,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的壹點放松,很可能會導致以後的大失足,壹失足成千古恨!所以,希望每壹位同學從今天、從這壹刻起,增強法律意識,自覺守法,養成良好品行,努力成為壹個懂法、守法、護法的小公民!衷心祝願同學們在成長的道路上與法國壹起度過美好的人生!
主持人:謝謝班主任。謝謝大家。初三二班主題班會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