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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很多人不能接受曾經紅極壹時的譚坦交通的判決?

為什麽很多人不能接受曾經紅極壹時的譚坦交通的判決?7月,廈門某公司收到成都市天府新區成都區人民法院的裁決書。其在微信官方賬號上傳名為“譚譚流量”的視頻,被法院判決侵犯成都優樹公司享有的信息內容網絡傳播權,被判支付有效支出1500元,終止侵權。這也是著名流量宣傳節目《譚談流量》版權侵權案持續發酵後,法院審理並裁定的首例案件。消息壹出,再次點燃了關於譚譚流量版權歸屬問題的強烈網絡反響。

譚譚流量版權侵權,孰是孰非?為什麽成都遊的“合法維權”讓各大網站怒不可遏?譚喬法律維權的困境提醒了內容創作者什麽?透過《譚譚流量》,協作節目的版權歸屬問題值得所有內容創作者關註,公益節目的傳播特性值得深入思考。

01圈外:公益普及節目中的“頂流網絡名人”不管妳有沒有去過成都,都知道“上二仙橋,走成華大道”。“去二仙橋,走成華大道。”這句話源於譚譚流量的著名網絡梗,通過二次創作在各大視頻網站廣為流傳。《譚談交通》節目中,主持人、交警隊譚喬因違反交通法規被問及“出國壹般”,被網友封為二仙橋大叔、傅貴大叔、邱琦大哥。節目中的許多采訪和對話片段被廣大網友譽為傳統的“經典場景”,關於這類精彩片段的二次創作更是數不勝數。

這檔於2005年至2017年在13開播的《古早味》交通出行普法節目,以幽默風趣的采訪設計風格、樸實真實的節目內容、公平正義等最溫暖的價值取向,贏得了廣大觀眾和網友的喜愛,壹直活躍在視頻平臺的二次創作區。交警隊的,組織了幾十年的計劃,也被稱為譚先生的網民。嗶哩嗶哩賬號自2021開通以來,已擁有390多萬粉絲,是法學教育領域名副其實的“頂級網絡名人”。

然而,7月10日,譚喬在其個人微博中發布短視頻,稱其在嗶哩嗶哩個人賬號發布的“譚談交通”短視頻被全方位撤回,他和眾多二次創作者可能面臨數千萬元的高額賠償。譚譚流量的版權歸屬問題引起了網友的關註。

據了解,《坦坦的交通》是成都廣播電臺現代都市生活頻道《紅綠燈》欄目的欄目之壹。由本站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同打造,2005年開播。譚喬,前成都交警,是這個節目的主持人。2018,節目停播,但所有視頻仍在網上廣為傳播,好評如潮。

大家要麽是擔心《快樂之源》的很多短視頻以後會下線,要麽是為“法律維權”成為某些公司價格壟斷的工具而憤怒,要麽是為陷入法律維權困境的譚喬而憤憤不平...緊緊圍繞《譚譚交通》版權侵權問題展開的社會發展討論,某種意義上延續了這個普法節目的社會意識形態——再普法教育,但這次是關於著作權法的。

02爭議:譚譚流量版權歸屬尚無定論。消息在譚喬發布後,7月11日,成都電臺授權四川盛駿律師事務所發布聲明稱,成都電臺作為《譚譚交通》的著作權人,有權對《譚譚交通》所有未經許可在網上發布的視頻進行合法維權,相關合法維權工作授權成都傳播旅遊文化。公司開展的合法維權工作僅針對公司未經同意和許可進行不合理盈利的經營主體,不針對其他人。

成都優樹公司還向媒體出示了授權證書,確認成都電視臺授予旅遊公司《譚談交通》所有作品的產權和轉授權的權利,包括法律維權的權利。授權期限為20265438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授權區域為中國大陸。

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譚喬表示,在譚談做流量的時候,他沒有與其他個人或所有組織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譚譚流量哪個版權人,或者誰擁有什麽比例的利益,需要權威機構評估。

各方各執壹詞,眾多法律法規專業人士、新聞媒體和網友對《譚譚交通》的版權歸屬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大部分網友全力支持譚喬,覺得成都遊藝的行為違背了綜藝節目公益教育和增加傳播的初衷;譚喬作為《譚譚》中的交通之魂,應該是節目的作者之壹。

《譚譚流量》版權歸誰所有、譚喬是否屬於表演者、綜藝節目是否屬於職務作品、成都電視臺授權是否合法有效、傳播公益視頻是否構成侵權等法律專業問題,法律法規專業人士踴躍發言。當時爭議沒有定論。

現階段,在《譚譚交通》著作權侵權案後的第壹個案件判決書中,法院認為“成都廣播電臺是涉案音像作品的作者,旅遊公司經成都廣播電臺授權,在授權區域和授權期間享有包括《譚譚交通》信息網絡傳播權和合法維權權在內的資產創造權,有權提起訴訟。”第壹次在法律層面上回應了《譚譚交通》的著作權歸屬之爭。

此外,疑似皮包公司的成都旅遊公司也引發輿論關註。公開資料顯示,成都優樹公司成立於2065438+2008年3月。公司實收資本為零,繳納社保的員工人數為零。截至目前,成都優樹作為上訴人,涉及訴訟案件90余件,全部集中在今年,5月25日立案偵查59件。

眾多知名網絡平臺,包括嗶哩嗶哩、抖音視頻、百度搜索、咪咕、小紅書等,已被成都優樹起訴,案由均為損害作品信息內容網絡傳播權的糾紛。譚喬在微博中宣布,成都優樹公司在獲得《譚譚交通》版權後,將法律維權相關事宜轉給另外兩家企業,疑似“玩偶式”法律維權。

警鐘:知識保護需要內容創作者“超前思考”。壹方面被授權的電視節目公司依法維權,另壹方面傳播廣泛的公益節目和二次元作品不得不下線。譚譚流量的版權侵權事件,也引起了人們對新聞媒體公益節目的盈利性和公益性的區分,以及法律法規在保護知識產權和鼓勵規範使用之間的平衡。

13上線的《譚譚流量》,自發布以來壹直受到觀眾和網友的喜愛,在視頻平臺上依然擁有眾多“粉絲”。這也是受眾和市場認可的優秀新聞媒體作品的表現。在愛情裏,觀眾不希望廣受好評的公益節目因為版權問題被迫下線,也不希望看到綜藝節目的主創譚喬傳播節目,二次創作被認定侵權。更不能接受壹些公司通過在各大網站上撤下綜藝節目,大量提起侵權訴訟來賺錢。

但在法國,新聞媒體綜藝節目作品的版權評估是壹個嚴肅的法律法規專業問題。對於網絡媒體來說,特定的內容版權是媒體的核心資產。依法維護綜藝節目著作權是新聞媒體的基本民事權利,也有利於增強社會知識產權管理的集體意識。應該是對內容創作的身心健康和生態的保護。

成都電視臺依規維護信息內容網絡傳播權,但主創人員譚喬卻陷入“侵權”漩渦。這個案例再次生動地證實了知識產權的具體實踐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嶽深山律師告訴鳳姐,運用司法手段調整內容創作的著作權,不僅有利於保護產權人的權利,也有利於促進商品的傳播,尤其是公共作品的傳播。鑒於內容創作以公益為目的的傳播和二次創作,司法實踐應留有余地。法院在評估侵權行為、承擔責任時,還需要關註侵權行為發生後產權人是否拒不履行職權、是否惡意訴訟等因素。

此外,譚譚流量不同的版權侵權問題,給內容創作者和機構提了個醒。在傳播渠道豐富多樣的當下,內容創作和傳播必須“超前思考”,明確版權歸屬問題,這是壹個重要的問題。

長期為電視播出機構提供版權管理顧問和法律維權支持的北京嘉冠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曉漁建議,在綜藝節目的制作播出活動中,應明確約定版權歸屬和版權開發的利益分配。以授權、合作等形式制作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壹般需要簽訂相應的協議來確立成果的版權歸屬和後期開發設計的分配。

對於很多自制節目來說,壹般需要邀請特邀嘉賓和臨時參與者簽署簡短的文件來確定綜藝節目的版權歸屬,獲得綜藝節目全媒體傳播和二次開發的批準。針對起步階段缺乏版權歸屬約定的綜藝節目,在發展之前,通常會大力進行版權清理和確認,防止版權糾紛和發展障礙。僅此而已。如果有什麽想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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