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才結構,推進人才強區戰略,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根據貴陽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有關規定,我區決定向社會公開引進博士1人,碩士20人(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介紹對象和條件
(壹)介紹對象
1.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
2.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業務經驗豐富、實際操作能力強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引進條件
凡具有中國國籍並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
1.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作風正派,愛崗敬業,事業心強;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引進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相應的職稱和資格;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要求;
(3)下列人士不得註冊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
3.被認定在各級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招聘中有弄虛作假行為,仍不得進入考試期間的;
4.就業後構成回避關系;
5 .不符合引進崗位相關條件要求的;
6.任職(工作)或任職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因貪汙、受賄、泄露國家秘密等原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7.有法律、法規和其他規定不得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介紹程序
引進工作按照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公示、批準、錄用(含試用)的程序進行。
(壹)公告
6月3日,13,在花溪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花溪區組織機構網、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貴陽人力資源網發布了引進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預審
報名時間:6月13至6月20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者,可登錄上述網站下載並填寫《花溪區引進高層次人才登記表》2013,附以下信息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hxqrcb@163.com進行報名。
註冊時必須提供電子文件信息:
(1)畢業證、學位證原件掃描件(應屆高校全日制畢業生附就業推薦表原件掃描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並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掃描件,不超過有效期限);
(3)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應提供資格證書原件的掃描件;
(4)本人近期免冠2寸紅底彩色照片電子文件,《花溪區引進高層次人才申請表2013》電子文件;
(5)其他能說明個人專長或能力的證明材料。
花溪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對網上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進入考試。
(三)考試
主要測試被介紹對象的綜合素質,如寫作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總結能力、實際工作能力等。測試形式和時間由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結合所需崗位特點確定。具體詳情將在花溪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花溪區組織網、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正式公布。
(四)確定崗位人選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對引進對象的考察和自身特長確定擬引進人選(並在征求引進對象意見的基礎上,對擬引進的部分人選進行調整,對無合適人選的崗位予以取消)。
(五)考試和體檢
對擬引進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考核,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引進。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能在重大政治問題上與黨中央保持壹致;
2.有犯罪記錄和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者被司法機關認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經濟等問題;
4.不符合引進崗位資格條件的;
5.2065438+2003年8月底未提供畢業證書和職稱資格證書原件;
6.其他不能引進的情況,由花溪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考核合格者列為體檢對象。體檢在花溪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並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鑒定結論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貴州省人事廳、貴州省衛生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任倩發〔2005〕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引進資格。因考試或體檢對象自願棄權等原因,是否確定另行引進人選,由花溪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凡進入考試、體檢的人員,因在考試、體檢前規定時間內無法聯系或不配合完成考試、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6)宣傳
體檢合格的人選,在花溪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花溪區組織網、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天,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七)考試與錄用
公示引進人選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後,按照事業單位引進人才的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實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按管理權限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並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聘用期為五年,新員工試用期壹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後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工作紀律
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受到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引進的原則。按照政策法規、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等不良現象。入門考試的每個環節都要接受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檢查。工作人員和考生應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如有違規或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取消考生資格,工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本公告由花溪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解釋,未盡事宜由花溪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電話:0851—3863877(工作日9:00-17:00)
監督電話:0851—3155158。
?附件:
?1.花溪區2013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xls
?2 .花溪區2013引進高層次人才登記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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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六月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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