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介紹:留守兒童因為認識不良少年而強大,他們染上了不良習慣。最終害人害己,恍然大悟,告別過去,重新做人。
人物:薔薔(留守兒童);玲玲(強姐);奶奶;龍龍(不良少年);軍隊(薔薔這樣的留守兒童);店主
地點:薔薔家;網吧;壹個食堂。
第壹幕要錢
薔薔:世界上只有母親是好的,沒有母親的孩子就像壹棵小草。我有爸爸媽媽,但是他們離得很遠,壹年都見不到面。每天放學,時間真的很難過,唉!
奶奶:我今年六十三了,家裏只有三個孫子:兒子兒媳在海南,很難掙錢回家;女兒女婿在廣東,每年都出去打工。孫子壯壯沒人管,孫女玲玲沒帶,三個爺爺奶奶留守,老太太管吃管教。
薔薔:奶奶,奶奶,快把錢給我!
奶奶:我聽力不好。能不能大點聲說漏了?
薔薔:奶奶,老師讓我買學習資料,快給錢!
奶奶:餵?給孩子買什麽飼料?
薔薔:嗯,這是信息,不是飼料!
奶奶:哦,是信息。妳昨天不是剛買的嗎?
薔薔:昨天?哦,對了——我昨天買錯了資料,老師讓我重新買。老師說,我能怎麽辦?
奶奶說,那就買吧。這要花多少錢?
薔薔:(搶過錢)就這些!
玲玲:哥哥,哥哥,等等我!薔薔:(不耐煩地)為什麽?妳是女的,我不帶妳玩!
玲玲:(走過來握著我哥哥的手)我們剛放學回家。妳要怎麽辦?
薔薔:今天,我和幾個朋友壹起行動。
玲玲:妳又要做什麽?妳的朋友都不學習了,壹看就不是什麽好人。老師沒告訴妳不要和他們交往嗎?
薔薔:妳知道什麽?他們是我最好的朋友。有了他們,沒人敢欺負我。上次和學長打架,因為他們幫忙,我沒吃虧。
玲玲:那麽妳今天打算做什麽?
薔薔:我的哥們約好去網吧打遊戲,他們還在等我呢!我要走了!對了——幫我保密,不然我不理妳了!
第二幕偷錢
薔薔:龍哥,我這裏有錢。讓我們壹起玩遊戲吧!
龍龍:嗯,好,好,哥們。口袋裏有錢的人,拿出來!
君君:我還有壹些!
龍龍:這還差不多。我的兄弟們,我們同甘共苦。走,去網吧!
薔薔:龍哥,妳對玩遊戲這麽感興趣!妳是我們的老板!
龍龍:我還沒玩夠遊戲,錢已經花完了。妳說什麽?
君君:下次妳有錢的時候來玩吧!
龍龍:沒有!我今天想玩遊戲!沒錢怕什麽?只要想辦法,我們哥們齊新壹起努力,壹起拿錢!薔薔:我在哪裏可以取錢?我今天不能從奶奶那裏拿錢。
龍龍:夥計們,我有壹個絕妙的計劃。
強:高,真的高!老板,妳是諸葛亮!君君:這樣可以嗎?如果我被抓了怎麽辦?
龍龍:哎!膽小,能怎麽辦!
薔薔:不,龍哥是老大,我們都聽龍哥的!
龍龍:我已經偵察過了。路口有個小店,裏面只有壹個人照看。讓我們去那所房子。我們走吧!
薔薔:老板,買點東西吧!
店主:我來了,我來了,小朋友。能為妳做什麽?
薔薔:給我兩包煙。
店家:未成年人不允許買煙。
薔薔:嗯,實際上,我是給我父親買的。店主:哦,妳想要什麽牌子的香煙?
薔薔:(自言自語)阿詩瑪,小熊貓,中南海,黃果樹,壹品梅,雙喜。我沒看到蘇煙,所以我想去蘇煙。
薔薔:老板,給我拿兩包蘇煙。車主:蘇煙?可惜剛剛賣完。再買壹根煙!
薔薔:不,我爸爸只抽這種。老板,我去過兩三家店。請幫我再找壹遍。也許還有更多!店家:好的,等壹下,我去給妳找。
薔薔:老板,妳找到蘇煙了嗎?
店家:妳還沒找到嗎?
龍龍(指揮大軍):去網吧等我們。(抓住急於逃跑的強人)慌什麽?我們去商店吧。
店家:沒找到。真的賣完了。買別的吧!
龍龍:不,我們不買。頭兒,仔細看看。如果店裏沒丟東西,我們就走。
店主:哦,不!今天賣了幾百塊,怎麽只剩零錢了?!妳不能離開,所以跟我說清楚。
龍龍:別難受,老東西!
店家:如果妳不把錢拿出來,我就報警!
龍龍:妳翻過來。如果妳能翻壹分錢,妳就有能力!警察來了又怎麽樣?
店主:不,我想報警。。。。。。911電話說了什麽?
薔薔:我不會告訴妳索書號是110!
店主:哦,謝謝妳!
龍龍:妳真傻!告訴他該做什麽,我們走吧!
店家:嘿,嘿,別走,走之前檢查壹下東西,嘿!
最終,龍龍等人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刑拘。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