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家出臺了《關於互聯網金融的若幹指導意見》,指出p2p公司的定位是信息中介平臺,所以不允許正規的p2p公司自己擔保。
二、2022年p2p驅逐的國家政策
p2p還款的國家政策是指P2P網貸平臺風險事件頻發,涉及客戶群體和大量資金損失,引起社會和輿論的廣泛關註。“壹些第三方支付機構向P2P平臺提供了農行卡的支付通道,導致風險向農行蔓延,給農行聲譽帶來很大負面影響。”為此,農業銀行要求“立即關閉所有P2P交易接口”。如果是良性的撤退,投資人有很大概率拿回自己的錢,但是如果P2P平臺跑路,投資人就只能等警察來處理了,需要很長時間。2022年p2p驅逐出境國家政策,是指P2P網貸平臺風險事件頻發,涉及大量客戶群體和資金損失,引起社會和輿論廣泛關註。“壹些第三方支付機構向P2P平臺提供了農行卡的支付通道,導致風險向農行蔓延,給農行聲譽帶來很大負面影響。”為此,農業銀行要求“立即關閉所有P2P交易接口”。這個政策和優惠完全是兩個概念。沒有聯系。p2p退役國家政策:被撤銷的網貸機構不得申請轉型為小貸公司。申請經設區市和省級相關部門批準後,由省級地方金融監管局發放臨時許可證批準文件,網貸機構可憑批準文件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註冊。規定了p2p平臺的壹系列禁止事件,包括自負盈虧、承諾保本、從事股權眾籌等。此外,關於資金存管關系各方的權利義務,明確資金存管機構將根據合同約定和出借人、借款人向p2p平臺發出的指令,於2019年將出借人、借款人的資金存管。國家的大戰略之壹就是優先還款,適當引導轉型。全國各地都出臺了壹些政策對網貸行業進行清理。2019下半年以來,約有10個省份出臺了指導意見、管理辦法或文件,引導網貸平臺有序平穩退出。P2P網貸的退出是指P2P網貸根據法律法規、監管部門的規定和行業業務規則,在充分保護出借人權益的前提下,按照相關退出指引規定的退出程序,退出網貸行業的方式。包括清算和轉型。處理P2P網貸的退出問題,對於保證行業出清,保護出借人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P2P網貸退出過程中,不良資產處置是核心。為了引導網貸機構有序退出,中國資金互助協會和地方協會普遍出臺了“退出指引”。在實施追溯性金融清障的過程中,除了全國互金整治辦和網貸整治辦的全面推動外,央行、國家銀保監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等多個部門都有推動實施;還涉及征信機構之間信用信息的合作共享,網貸機構數據信息的真實有效,執法機構、執法機制和程序的統壹,執法行動的密切配合。追溯財務結算的實施是壹項全球性、整體性和系統性的工程。雖然各部門、各組織的職責不同,但工作程序是緊密相連的,需要各部門、各組織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 *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圓滿完成任務。可追溯金融出借人用戶可根據通知聯系客服,申請註冊,提交證明材料。截至目前,已有部分貸款人還錢,此兌付方案仍在受理中。尚未退網的用戶,請及時聯系客服註冊繳費。第三方支付在用戶達到壹定數量後完成,然後實行下壹季度支付,平臺會定期公布新消息。根據《深圳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深圳市P2P點對點借貸風險專項整治第七批失聯網貸機構名單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化解網貸行業風險的決策部署, 根據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點對點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範工作的意見》(整治辦函[2018]175號)文件要求,維護廣大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經市、區財政部門核實,現發布第七批2家點對點借貸失信信息中介機構名單。涉及的平臺出借人可在本通知下發之日起15日內向網貸機構所在區財政部門申報網貸債權存量。名單上的網貸機構要積極處置現有網貸債權,主動聯系相關區財政部門。
三、中央23年來最新p2p政策?
截至2023年,中央政府尚未出臺針對P2P行業的最新政策。但根據之前相關政策的走向和背景,可以預測未來P2P監管政策可能會有以下幾個方向:
1.監管嚴格:近年來,隨著部分P2P平臺出現問題和風險,監管部門加強了對P2P行業的監管。未來的政策可能會繼續加強監管要求,加大對不良平臺的處罰力度,以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2.行業整合:P2P行業競爭激烈,重復低效的平臺很多。未來政策可能鼓勵優秀平臺兼並或收購,促進行業整合,提高行業集中度。
3.支持創新:政策也可能鼓勵P2P行業的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推動行業向更加規範、透明、穩健的方向發展。同時,政策也可能引導P2P行業開發更多面向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資者的產品和服務。
需要註意的是,以上只是對未來可能政策走向的預測,並不代表中央政府的明確政策。具體的調控政策需要根據當時的環境和市場需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