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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油氣原始物理地質資料委托保管和利用收費的思考

黃兆福

(中國石油勘探與生產分公司)

油氣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委托保管上市後,委托保管資料目錄已陸續公布,將實質性啟動提供社會使用。委托保管數據使用收費是影響數據提供社會利用的關鍵環節,嚴重影響和制約提供社會利用整體工作的推進。結合現有規定,對收費的依據、必要性和具體方式提出意見,呼籲國家盡快出臺油氣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服務和利用的收費政策。

關鍵詞:油氣地質資料利用收費

0簡介

油氣地質資料是油氣勘探開發的重要地質成果,是油氣數據信息的重要載體,是油氣勘探開發的重要基礎,是油氣勘探開發的寶貴財富。《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9號)和《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6號)規定,油氣成果地質資料報送國土資源部,由國家地質檔案館負責接收和管理,並按要求提供給社會利用。油氣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由國土資源部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保管。目前,所有直接生產油氣原始物理地質資料的油氣田公司均取得了國土資源部委托保管油氣原始物理地質資料的資質,按規定接收和保管資料提交者提交的油氣原始物理地質資料,並按規定提供給社會使用。

為了進壹步建立和完善油氣原始實物地質資料委托保管制度,進壹步促進油氣原始實物地質資料的委托保管和社會利用,作者就油氣原始實物地質資料利用收費的法律依據、必要性和具體辦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收費的法律依據

國土資源部委托保管油氣原始實物地質資料的行為屬於行政委托,不轉移行政職權和責任,受委托的組織沒有取得行政職權,也沒有取得行政主體資格。受委托組織必須以受委托行政主體的名義,而不是以受委托組織本身的名義,根據行政委托行使職權,其行為的外部法律責任不是由其承擔,而是由受委托行政主體承擔。因此,對委托保管的油氣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以下簡稱“委托保管資料”)的使用進行收費不屬於商業行為,不允許自行確定收費標準和收費。

1.1國家法律法規對地質資料服務收費的規定

在地質資料服務過程中,可以收取相應的費用。地質資料作為公共產品應當免費提供,但在地質資料分發服務過程中可以收取壹定的費用。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對此有明確規定。《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保護期內的地質資料可以有償使用,具體方式由使用者與地質資料匯交者協商確定。《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壹條第二款規定,地質資料匯交機構復制地質資料可以收取費用。國土資源部發布的《非營利性地質資料提供利用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非營利性地質資料(包括成果報告、圖件、說明書)應當向全社會免費提供,但提供單位可以酌情收取壹定的印刷費用。國土資源部發布的《關於加強地質資料社會化服務的若幹規定》第十條第五款規定,地質資料需要由匯交機構進行技術處理後方可對外提供的,可以按照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取費用。但是,征收機構的準入和利用制度、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應當公開,接受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國家檔案局、財政部發布的《科技檔案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暫行辦法》(國辦發[1988]16號)第四章規定了有償利用原則。第十三條收費標準為:根據科技檔案所反映的技術水平、先進程度、開發勞動的難易程度和工作量,以及利用檔案可能獲得的經濟性。對於檔案(如地質、水文、氣象、測繪、海洋和石油勘探等。)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或外商獨資企業所需的我方勘測、測量、觀察、檢測和監測記錄形成的,收費不得低於記錄形成時成本的50%。

1.2地質資料服務收費地方法規規定

地方政府對地質資料和信息的有償使用也有相關規定。其中,黑龍江省、福建省和甘肅省的規定具有壹定的借鑒意義。

《黑龍江省地質科技檔案信息管理辦法》(黑甲聯字[2003]46號)第三條地質資料信息的收費範圍和標準規定,收費範圍包括檔案保護費(用壹般檔案復制、拍照等。)、購買公共地質資料(按每份地質資料的印刷成本收取)和復印費。第六條規定,地質資料信息使用費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主要用於地質資料的生產和管理、設備購置、庫房維護、資料修復、改善借閱條件、聘用臨時人員及其他地質資料管理專項工作等支出。

《福建省物價局關於國土資源(地質資料)信息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批復》(房[2009]391號)中,收費項目為:檔案資料整理服務費、檔案代管費、檔案利用服務費、加工復制費、技術咨詢費等。

《甘肅省物價局關於核定地質資料查詢服務收費標準的函》(甘[2007]53號)規定的地質資料查詢服務費包括資料查詢費(每套400 ~ 800元)、資料復制費和資料打印(打印機、繪圖儀輸出)費。

1.3全國各級地質資料檔案館地質資料服務費

我國各級地質資料匯交機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收費辦法,收費項目主要是成果資料復制費,分為文字復制費、地質圖復制費、電子文件復制費、掃描費等。壹些省份設立了文件傳輸、預覽、管理、數據磨損等費用。同樣的收費項目,各地的標準差別很大,比如文字復制費。

2充電的必要性

2.1有利於數據保護。

委托保管單位管理的油氣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包括已匯交國家的部分和依法不需要匯交的部分,不在同等保管條件下分開保管。為有效保護委托保管資料,委托保管單位每年應提供必要的人力、財力和物力。委托保管服務收費可以彌補地質資料管理的經費,更有利於資料保護。

2.2有利於信息的利用

委托保管信息的意義不在於收集,而在於利用。如果不使用,數據就會成為“死數據”,失去保管價值。在提供和利用數據的服務項目中,必然存在設備折舊、能源消耗、人工成本等費用。合理的收費可以保證服務設備的有效運行和服務流程的有序運行,有利於委托物資的社會化使用。

2.3有利於公平正義

從其價值屬性來看,托管信息包括對油田有使用價值的部分和使用價值很小或沒有使用價值的部分。比如被註銷的礦業權區塊的地質資料。被註銷的礦業權區塊中產生的信息對托管人來說沒有任何用處,但對社會來說其使用價值依然存在。保管這部分資料的目的是為社會提供服務,保管單位付出的成本應該得到回報。

3充電方式和機制

3.1明確機構和職責

委托保管單位檔案館是委托保管油氣地質資料服務和利用的主管部門,負責油氣地質資料服務和利用的審核、定價和具體辦理。委托保管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費用的收取和管理。

3.2油氣地質資料服務利用範圍

已移交和提交的油氣原始實物地質資料,其目錄信息已錄入地質資料委托保管系統的,屬於提供服務和利用的油氣地質資料範圍。僅要求提交目錄的油氣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不屬於提供社會服務的範圍。

3.3審批權限

已匯交且不在保護期內的油氣原始物理地質資料,無需審批。單位和個人可憑單位證明、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查閱、復制、摘抄已出版的地質資料。

已匯交但在保護期內的油氣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應報委托保管單位主管勘探開發的領導批準後方可使用。具體使用方式和費用由借款人和承儲單位協商確定。

借閱涉密地質資料必須持有《涉密地質資料借閱復制證》。

委托存管機構提供資料查閱、拍照、復印。申請人如需取樣,應報委托保管單位主管勘探開發的領導批準。具體操作方式和費用由借款人和承儲單位協商確定。

3.4收費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免費使用信息。在其他情況下,使用信息應按標準收費。

1),其中數據由使用該數據的實體提交(保存)。

2)材料交(存)到本單位上級業務部門使用。

3)數據采集(存儲)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合同中註明由數據采集(存儲)單位提供數據。

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因公共利益需要查閱保護期內的地質資料的,應當向國土資源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質資料的範圍, 並經國土資源部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審核後,免費查閱和利用保護期內的地質資料。

3.5服務使用計費流程

油氣地質資料使用者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憑單位介紹信提交資料使用申請。申請書應註明經辦人的宗旨、範圍和聯系方式,並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借款由本人簽字。

油氣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委托保管機構履行提供服務和辦理具體服務利用手續的職責。

1)委托存管機構根據借款人提交的資料目錄和數量計算收費明細和金額,填寫《油氣地質資料服務利用簽認單》。

2)資料使用者憑《油氣原始實物地質資料服務利用簽認單》向財務部門交費。

3)委托保管機構提供經財務部門簽認的油氣原始實物地質資料服務利用簽認單。

3.6費用

油氣原始物理地質資料服務和利用所收取的費用,僅用於油氣原始物理地質資料的保護及其他委托保管、相關設備的更新維護和人員培訓,不得挪作他用。這項基金的使用原則上應納入年度預算管理。特殊情況下,使用前應由委托存管機構提出申請,經委托存管單位分管財務工作的領導批準後收取。

4結論

油氣原始地質資料和實物地質資料上市工作完成後,已提交的委托資料目錄將陸續出版,將實質性開發供社會使用。委托數據使用收費政策能否出臺,將影響提供社會使用整體工作的推進。希望國家相關部委能盡快出臺油氣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服務使用收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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