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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曝的素材——北電局長騙學生拍大尺度視頻。受害者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網絡暴力的典型素材是什麽?1,壹篇名為《愛妳,強奸妳》的文章在網上流傳,引發關註。這是壹個叫梁瑩的女生寫的,她詳細描述了自己如何被羅曼冠軍性侵後被迫確認戀愛關系,以及事後如何多次被性侵侮辱。她說她有勇氣說出“真相”,希望避免其他女孩受害。

這段“被強奸的愛情”引發了網友的憤怒和譴責。

隨後,“漩渦中心人物”羅冠軍發聲否認強奸,稱兩人發生性關系前已確立戀愛關系,希望通過法律手段還自己清白。羅冠軍的姐姐也在網上爆料梁瑩和羅冠軍正常分手,梁瑩曾向羅冠軍索要巨額分手費。

兩邊,壹個朝另壹個開槍,誰也沒有選擇放棄。梁瑩跟進發布微博,稱重慶警方已立案,律師要求其保留證據,繼續放上羅冠軍無標記照片,並在上面打上“強奸犯”字樣。

梁瑩的代理律師和羅冠軍分別發表聲明稱,雙方達成和解。在道歉信中,梁瑩稱羅冠軍沒有強奸。由於梁瑩對強奸的法律定義存在誤解,也由於雙方對分手的處理不當,他在網上曝光了羅冠軍被強奸壹事,並向公眾和羅冠軍及其家人道歉。

至此,為期壹周的“戰爭”終於落下帷幕。但與輕描淡寫的結果相比,整個事件帶來的輿論影響並沒有因為雙方的和解而消散。平靜的“梁應洛冠軍事件”背後,埋葬著許多人的血淚。

整個事件中真正的“受害者”是失業、三次搬家、遭遇網絡暴力的羅冠軍,以及正義感被欺騙的網友,還有四處奔走、全力調查、直面質疑的重慶警方。更令人難以釋懷的是,即使最終澄清了真相,羅冠軍也可能很難徹底恢復名譽。

梁瑩非常善於利用網友的同情心,在網友300萬元的懸賞下,註銷了微博,借助輿論的力量實現了自己“做日本人”的目的,從網上消失了。因為和解,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她沒有受到懲罰,成了最終的“贏家”。

不容忽視的是,“造謠者”梁瑩的“惡”已經傷害了很多人,用虛假信息和言論煽動輿論,最終不僅會傷害網民的感情,也會損害公眾的信任。梁瑩的行為堵住了很多真實女性受害者的維權之路,那些日後真正需要維權的“弱者”可能更難相信。

2.“老師體罰哮喘學生引發吐血大逆轉”與此事件如出壹轍:劉在網上求助。她患有哮喘的女兒因跑19 12 10被班主任處罰,出現吐血、手抖等癥狀,至今沒有好轉,並配有孩子吐血衣服和在醫院的照片。

但經警方調查,劉承認其女兒淩晨2時被老師毆打,並給了老師6萬元,這是他為擴大影響故意編造的謊言。轟轟烈烈的開場,出人意料的結局。需要思考的是,為什麽越來越多的“反轉事件”在壹些互聯網平臺上反復發生?為什麽這些平臺完全變成了壹個充滿責罵、不智言論和“喊打打殺”的“輿論場”?

隨著網絡言論載體和網民數量的不斷增加,網絡輿論對事件發展的推動作用越來越明顯。網絡作為公共平臺,承擔著越來越多的社會責任。網絡監管和網絡維權的深化,無疑是社會民主進步的證據。但很多時候,網絡不僅監督了事件過程,推動了事件的發展,還過度發展,煽動了公眾的憤怒。很多網友甚至在情緒的煽動下直接“下結論”事件,最後演變成轟轟烈烈的“網絡審判”,成為對當事人生活產生過度影響的“網絡暴力”。

回顧“狀元梁應洛”事件,除了雙方,促成這場“狗血劇”乃至最終引發網絡暴力的網民也扮演了重要角色。本來我以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批判施暴者,批評,壹味指責,真相大白,我其實成了網絡暴力的實施者。

正如我在《半月談》中寫的:上網,好心的網友很可能也很容易被套上節奏,壹時表達憤慨之情。他們發到網上,很可能成為壞人的幫兇。在網上壹個不合法的地方,遇到自媒體發布的聳人聽聞的內容,壹定要三思。在不了解真相的時候,不要沖動的轉發評論,不要讓善意被利用,正義感被辜負。

只有真相才是對當事人最大的安慰,其他任何煽風點火的行為都可能是助紂為虐。這件事又給網民上了壹課:看到網絡上曝光的負面事件,有時候可以等待,理性吃瓜,“讓真相的子彈飛得久壹點”,不要做“假弱者”的幫兇,堵住“真弱者”的維權之路。

3.古女士去小區快遞點取快遞時,被附近便利店老板郎偷偷拍下。郎某隨後與朋友何某“開玩笑”,編造“女子出軌快遞小哥”等聊天內容並發至微信群。然後謠言被轉發處理,在網上持續發酵。

8月,顧女士被朋友告知,發現情況後報警。隨後,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郎某和何某編造聊天內容並截圖發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警方分別對兩人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但顧女士認為,這件事對她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創傷。被公司辭退、診斷為“抑郁癥”、失去男友工作的顧女士說,在經歷了壹系列打擊後,她終於決定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壹款規定的“情節嚴重”;第壹條是,“同壹條誹謗性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超過5000次,或者被轉發超過500次”。

谷開來的代理律師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晶晶向記者提供了壹份證據。微信公眾號“技能大叔”發表了《誰的老婆,妳的頭綠得能發光!到8月11公證時,點擊量為10000,多條網帖總瀏覽量達到60660,轉發量為217。

谷女士向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余杭區人民法院決定65438+2月65438+4月立案。

4.2012年,電影《搜索》上映,講述了都市白領因為公交車上不讓座的小事,被逼入生活死角,引發蝴蝶般的網絡暴力事件。隨著互聯網的日益普及,網絡暴力這壹痼疾已經困擾了很多參與其中的人。

5.距離猴年除夕已經過去了69個日日夜夜。當春晚總導演呂逸濤時隔兩個多月後終於再次開通新浪微博的評論功能,發了壹篇簡單的讀書感言。他又壹次被罵得體無完膚。

雖然這是壹場悲劇,但呂逸濤這次沒有結束他的評論。畢竟和上壹次相比,他已經見識了“大陣仗”,這些謾罵和咒罵根本不算什麽。那些肆無忌憚的口水戰,最終演變成了網絡世界的暴力洪流。無論是善意的、惡意的、無意的還是有意的,暴力之所以被稱為暴力,是因為它的最終目的是傷害人。

參考來源:

鳳凰網-獨家:為什麽吃瓜的人會成為“幫兇”?從“羅狀元事件”說起

參考來源:

鳳凰。com-從自訴到公訴的“女子快遞被造謠”案:向網絡暴力說“不”

網絡曝光的利弊,舉幾個例子。贊成:加強對違法行為的處理和對相關政府行為的監督,如李剛門事件、文強案、天地會開展的清查活動等。網絡曝光對這些事件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壞處:不法分子利用網絡暴露個人隱私,進行人肉搜索,或者利用網絡曝光炒作,嚴重損害了人們的生活質量。如小悅悅事件,鳳姐事件。

網曝北電導演騙學生拍攝大尺度視頻。受害者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北電是很多學生夢寐以求的學院,因為只要能進這個學院,就算不能成為演員也能增加曝光率。但也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舉報,北電局長騙學生拍大尺度視頻,導致人們對這個人物產生了好奇,同時也把這個當事人剝了出來。受害人數高達30多名學生,200多名女生也被索要私信賬號,所以這些受害者可以聯合起來舉報主任,這樣就可以讓對方受到法律的懲罰。

通過網友的話可以知道,這個導演和正規導演不壹樣。首先,他會看著女生的身材,說壹些帶有性暗示的話。其次,女生在泳褲裏穿內衣,會因為其他原因被吐槽,甚至要求女性朋友在泳褲裏什麽都不穿,除了穿導演親自找的性感套裝。但是這些女生大部分都是在導演家換的衣服。如果有相機,他們可能會記錄女性朋友的身體。另外,導演還以拍東西、記錄東西為由,要求女生拍大尺度的照片和視頻。

要知道,大家之所以同意拍這些視頻,都是想紅起來,出人頭地,但是這麽多女生拍出來的素材從來沒有人看過,也沒有人收到過,所以這些女生都很害怕,因為她們害怕導演把這些素材挪作他用。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會被定性為淫穢和性騷擾,所以女性朋友可以聯合起來把導演告上法院。那麽猥褻多名女性朋友就是嚴重行為,所以處罰會特別嚴重。

不過也能間接說明女性朋友警惕性不高,太容易相信別人。要知道,壹個普通的導演怎麽可能專註於這種性感的素材呢?所以還是要老老實實學習。如果真的有導演來學校找學生拍戲,會通過正規流程選拔。另外,當對方提出要穿性感的衣服時,會引起註意,多為拍攝視頻。如果把這些視頻發到網上,或者用於其他事情,女性朋友肯定會受到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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