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面的描述中,我們大概明白了,不平等是封建婚姻制度的同壹本質。現在
現在要討論的問題是:封建婚姻制度發展到宋代,表現出了哪些不同於前代的東西?
同樣的新功能。
(1)禁止跨種族婚姻
我們知道,宋朝的山河是不完整的。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宋朝壹直受到北方民族的威脅。
與之並存的政權是遼、金、西夏等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因此,這種社會背景是不利的
反映在宋代的婚姻制度中,禁止漢族與其他民族通婚,即族際通婚。這也是
宋代民族矛盾突出的壹個重要表現。
宋朝禁止異族通婚。據宋太宗的記載,在宋太宗道學元年(公元995年,
基於2008年8月的聖旨,這份聖旨的內容是:“禁止西北邊陲之人與其內軍通婚。”。
值得註意的是,這種禁止民族間通婚的規定不僅在西北邊境壹帶實行,原則上也是如此。
適用於東南沿海。對此,朝廷自漢唐以來就主動與少數民族首領斷絕關系。
親”的做法。如二年(公元1042),遼派兵遣將。
到了宋朝,在提出割地的同時,要求把宋公主嫁給廖興宗的兒子,而宋朝廷寧願提高年齡。
幣,而且從不接吻,結果是“結婚的工具”。但在北遼和金朝,沒有這種禁令。
遼朝建立之初,遼朝皇帝鮑基接受謀士韓少方關於如何處理異族通婚的建議。
議,實行“訂親”政策。第三年(公元940年),遼太宗特別上諭:“契丹接管。
漢人官員聽漢儀說他們嫁給了漢人。“後來廖道宗為了對付全國各族人民的起義,把它改了。
這壹政策有所改變,在大安十年(公元1094年)規定“禁止邊民與番部通婚”。[6]然而,
這是遼朝末年。至於金朝,異族通婚比遼朝開放。不僅來自
不是禁止,而是提倡。大定十七年(公元1177年),為了防範,金世宗歸他統治。
針對契丹人的反抗,采取措施鼓勵契丹人“娶直女”[7]兩年。
(公元1191)四月,尚書省為了緩解女真定居者和當地漢人的壓力,遷都中原。
人之間的矛盾,提出了建議:“齊人和農民經常不和,如果他們結婚,這對國家來說將是壹個長久的和平。”
寧的計劃。金章宗立即批準了這壹提議,並鼓勵跨種族“聯姻”。從上面可以看出,女性
到了金代,真正的民族既可以和漢族通婚,也可以和契丹族通婚。因此,如何看待族際通婚?
問題,宋朝與遼、金等朝代奉行的政策差別非常明顯。
自第壹個王朝——夏建立以來,中國從未明確限制過漢族與漢族的婚姻。
少數民族不能結婚。漢唐時期大力提倡,減少了很多民族矛盾。但是在宋朝,
朝鮮,明令禁止族際通婚,與歷代不同。因此,我們可以說是禁止的。
停止通婚是宋代特有的婚姻制度。
(2)禁止異代通婚。
宋代是壹個非常重視倫理道德的朝代,體現在婚姻問題上,而婚姻在宋代是被禁止的。
婚姻亂倫,反對異代婚姻。所謂反對異代通婚,就是宋朝非常重視輩分。幾代人不應該混淆。
這種觀念在婚姻制度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為了防止“等級和無序”,它頒布於。
北宋初年,嚴禁異代通婚。在姓氏法、家族婚姻法和雜婚法中,
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八月,反復申明此禁,禁止異代通婚。
該條的規定得到重申,其禁止範圍有所擴大。
隔代不結婚的道理,不僅適用於普通人,就連讀書人、皇帝也不例外。宋代禁止異代。
代婚比唐朝嚴格得多,也有效得多。我們知道,到了唐朝,雖然法律上禁止異代通婚比唐朝好,
上壹代要嚴格得多。但唐代通婚現象並不比魏晉南北朝少。那是因為唐朝
朝鮮最高統治者制定法律打破法律,率先實行異代通婚。
贏得它的移動。比如徐堅的“大姨媽是唐太宗,二姨媽是唐太宗的婕妤。”[9]徐的兩個姐姐其實是不同的。
嫁父子太宗和高宗,而高宗的女兒長樂公主,肅宗的女兒高果公主,代宗的女兒升平公主。
女兒們分別成為了中宗、肅宗、憲宗的皇後。是那個阿姨把女兒嫁給了她的侄孫。這三個皇帝。
之後又比中宗等三皇高了壹代。在民間,也有不少唐代不同世代通婚的例子。例如,根據《泰》
《平廣記》(卷160)和《顏記》記載崔昭和李是表兄弟,但崔昭實際上把自己的
我的親生女兒嫁給了李為妻。據當代歷史學家陳考證,大詩人白居易的父母是叔侄。
我叔叔娶了我侄女。
但是,在宋朝,不同年代的人是絕對不可能結婚的。不僅是普通人,還有學者和皇帝。
不會。所以,在宋朝的官場鬥爭中,只要抓住對方在這方面的把柄,就可以將其置於不利的地位。
尷尬的局面。以歐陽修為例,他已經被攻擊了兩次。壹次是在李青五年(公)
八月(1045),歐陽修的政敵誣告他與侄女張發生不正當關系。
仁宗立即下令調查。後來雖然發現沒有這回事,歐陽修還是被降職了。另壹次是誌平。
四年(公元1067年)三月,宗申登基之初,歐陽修的政敵對他和他的大兒媳進行了誹謗。
吳的行為是魯莽的,建議法院將他“降級”。這壹次,歐陽修拒絕了,他立刻去了鬥門。
出不去了,就躺著連續打了三次,求法院徹查此事。
大臣吳沖作為吳的父親,歐陽修的親家,也把這看作奇恥大辱,“上朝乞章。”
禮尚往來,辨別真假,讓世界明了,門戶才不會白白受辱。“[10]結果很快發現,此事純屬。
捏造的結果是歐陽修的政敵被降職。以上事實表明,在宋人看來,長輩與晚輩的關系是溫馨的。
無知還是很嚴重的問題,更別說通婚了。所以宋人非常反對異族通婚。
是的,不僅朝廷限制,輿論也不允許。在這壹點上,唐朝和宋朝有很大的關系。
之間的區別。
(3)廢除收養婚姻。
到了宋代,社會對倫理道德的重視,還有壹個重要表現就是“廢除收養婚姻”。收養婚姻是指兒子在社會上的存在。
父親去世後,他娶了繼母,哥哥娶了寡婦,哥哥娶了嫂子。
當然,這是原始社會群婚習俗的殘余,具有防止家庭財產分散和勞動力外流的作用
這種習俗在壹些地區流行,結合那些地區男多女少的人口,可以省下壹筆錢。
然而,早在先秦時期,這種婚俗就遭到了人們的批判和鄙視。
被稱為“蒸報紙”,采取了“大叔大嫂不能問問題”[11]等防範措施。到了漢朝,法律就明確了。
禁止收養婚姻。如果違反,則屬於“禽獸行為,擾亂人倫,逆天受罰”。[12]魏晉南。
北朝時,後趙王朝的建立者石勒蘇益格曾禁止國人不聽報紙。[13]但是現實生活中。
就漢朝而言,燕王劉定國、江都王劉簡、李楠侯劉保都有牽連。
他的父親“爭奪他的妻子”。當然,中國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蒸娘”是楊迪。
文帝臨終時,“容貌絕世”的夫人“為太子所迫,夫人不肯免罪。”
得知此事後,我怒不可遏:“壹個動物怎麽會為這麽大的東西買單?”!然而他身患絕癥,無力應對,文迪。
陳死的那天晚上是“被太子蒸”的。從此“風姿綽約”的榮華蔡夫人也就。
楊迪皇帝蒸的”。[14]
到了唐朝,禁止繼承婚姻的法律已經相當嚴格了。然而,唐朝的實際情況和法律是
法律的相關規定相差甚遠。最高統治者收養婚姻的例子很多,比如唐太宗收養。
弟弟李元吉的妃子楊,和眾所周知的武則天,在14歲時成為唐太宗的才子。
父親死後,宗立武則天為昭儀,最後武則天坐上了皇後的位置。但是在宋朝,
雖然禁止收養婚姻的法律規定與唐代如出壹轍,但宋代譴責收養婚姻的輿論卻很強烈。
兇悍,絕非唐朝可比。北宋時,程頤指責唐朝最高統治者“妻子嫁得不正”。
抨擊唐太宗“大惡”,而“娶元吉之妻”就是重要證據之壹,並由此發出感嘆:“唐
世間有幾百年,所以沒有紀律。[15]
與前代不同的是,宋朝的最高統治者從來沒有後媽,也沒有寡嫂。
享受突破這種婚姻禁忌的特權。如仁宗年間,洪州特王孟政“與父、侍女霍有染”。
雖然他是的親家,正牌皇後劉的弟弟,霍卻不是他父親的妻妾,而只是壹個宮女。
是的。但法院發現此事,立即作為重要案件處理。不僅王夢正本人被“除名”
名,有廣南編輯管理,從不錄用”,其女兒及親屬也受牽連。另壹個例子是孝順,
徽宋宋鄭皇後的侄兒,我們寶信軍的使者鄭藻,“娶了嫂子”。【16】此奇聞壹出,滿清大臣莫。
不出所料,他們紛紛上書彈劾。因此,在宋代,民意與政令相結合,在社會中形成
這是壹個強大的約束力,禁止通過收養結婚。正是這樣,宋代社會出現了“孝為後母”、“孝為後母”。
“寡而誠”之德。
以上種種,不僅對當時的社會產生了影響,而且對後世的婚俗也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
在今天漢族聚居的地區,隔代通婚早已成為歷史,繼承婚姻只存在於當地。
壹些偏遠地區被視為“奇俗”。如果要從歷史上找原因,我覺得這些變化都很大。
跟宋朝的嚴令禁止有很大關系。
(D)寡婦再婚。
本文開頭說封建社會男女地位非常不平等,體現在婚姻上。
有單方面的“壹夫壹妻”制度,而只有“夫離婚妻”制度,女人不管。
情況下,不準再婚。否則會被輿論譴責,那是不守婦道。每壹個
說到宋代婚姻制度的另壹大特點,人們馬上會想到男可以再嫁,女可以再嫁。
妳不能再婚。雖然男尊女卑,但夫妻關系由來已久。總的來說,中國整個封建時代
毋庸置疑,封建禮教處於統治時代。然而,畢竟,禮教的束縛已經由松變緊了。
畢竟貞節觀念是從寬到嚴的演變。問題是,這個過程的轉折點是什麽?
人們通常把它定在唐宋之際:認為唐朝的禮儀束縛不緊,宋朝的貞節觀念相當重。
主要原因有:唐代婦女再嫁的多,宋代少;唐朝的法律允許女性再嫁,宋朝不允許。
唐代輿論不譴責女子再嫁,宋代則提倡貞節。但這是真是假,更值得關註。
進壹步審查。
其實宋代女子再嫁的例子很多。例如,大詩人陸遊的妻子唐婉就和陸住在壹起。
再比如謝的母親,王安石的媳婦龐氏,嶽飛的前妻。
劉等等。這些都是歷史記載。而且大部分人認為唐代女性再婚的比較多。
宋朝很少有公主。這樣的數據來看,唐朝有210位公主,除了早逝出家的。
已婚公主130,其中二婚27,三婚3,再婚。
負責人30人,占所有已婚公主的23%;宋朝有88位公主,41位嫁出去的公主。
再婚的只有兩個人,只占所有已婚公主的5%,並以此為典型素材制作《大唐女俠2》。
然而,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皇室,而是整個社會。
就宋代整個社會而言,宋代再嫁的女性不是極少數,而是更多。當然,這個結論並不相同。
也不是沒有史料。這是現存的洪邁《簡毅誌》的壹個例子。雖然這本書取自
材料謠言和小說家壹樣,未必有理有據,但從反映社會生活廣度的角度來看,其價值也並非如此。
肯定沒有正史。本書中女性再婚案例多達61例,其中再婚者55人。
結過三次婚的有6人,再婚的有41例。這也說明宋代有很多女性改嫁。
《太平廣記》中還有壹部描寫唐代婦女再嫁的書,性質與《簡毅誌》相似。
這本書記載的唐代婦女再嫁的案例只有41例,比宋代少得多。
但是,在法律上,如果不允許女性再嫁,為什麽宋代還有那麽多女性再嫁?在宋朝,
皇室中的公主也改嫁了。我們來看壹些宋代法律條文實施的例子,比如仁宗。
當時,武玉的小姨子,誰是參與政治,“有六個孩子,但守寡”,並沒有結婚多年。欽差大臣唐荀抓住這件事,大發雷霆。
他借此事向皇帝控告武玉:“我妹夫守寡已久,不願再嫁。”【17】及紹興初年,定州。
士兵周的妻子向政府報告:“夫死不能存”,要求服喪和“改嫁”、“禁”、“政”
”周知與猛聞常誠通融,不僅“用錢,搞死人”,而且“從其情況看,事先允許她。
喪期再婚”。這些並不是唯壹的例子。在宋代的法律中,宋代刑法典只禁止
就是喪再嫁,強迫再嫁,背地裏再嫁,娶有夫之婦,但是這些規定基本都是照搬唐朝的
怎麽能說唐朝允許女性再嫁,而宋朝不允許呢?
況且,在宋朝的輿論中,宋朝的輿論真的譴責過女子再嫁嗎?我們也可以
比如宋代所謂的“賢婦”中就有很多再婚的女性。“良家婦女”是封建時代的道德。
模範,再婚女性不會因為她們在宋代的變化而受到特別的尊重,只要她們做出了符合封建主義的東西。
道德行為還是完全有資格被贊為“賢婦”的,比如當時著名的“淮陰二賢女”。
有兩個再婚的女人。壹個是張生的妻子卓實,她在紹興後期被金軍首領俘虜。
“是匹配的”。晉軍大敗後不久,卓趁機拔劍斬了丈夫,然後又去探望前夫,第二次。
另壹個姓沒有考,只知道她老公死了再婚,“活了三年生了兩個兒子”才知道她老公居然殺了前夫。
兇手。於是他馬上“去保險公司抓小偷。”這兩個女人不僅受到了譴責,還遭受了痛苦。
人們的贊美,贊美“兩個女人百年不遇”。[19]其次,宋代改嫁的母親仍然
是兒子孝順的對象。反之,如果壹件事不尊重人,就會受到輿論的批評。例如,在主幹道年份,
孝宗還親自為壹位改嫁的女子舉行了葬禮。試想壹下,如果輿論真的普遍譴責女性再婚。
文字。為什麽會有以上的事情?為什麽,宋代女性再嫁沒有那麽難,反而更容易。
所以無論是從宋朝的法律還是宋朝的輿論來看,都不是人們常說的宋朝。
代表女性再婚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輿論的譴責。但說宋代貞節觀念相當重,也不純粹
虛構的。那是因為宋代出了壹大批新儒家。他們提出了許多對婦女不利的觀點。
其中影響最大的是程頤的名言:“饑死極小,辱極大”。[20]然而,
據我們所知,理學似乎並不是宋政府的官方哲學和主要統治思想。眾所周知,宋朝
學校有很多代,各有各的想法,互相排斥。理學只是其中之壹,它的思想
在宋代並沒有統治社會,但了解中國明清時期制度的人都知道。
這些說法在明清時期似乎更為流行,宋代只是其興起的時期。
(5)在列表下選擇丈夫
宋代是壹個文人輩出的時代。宋朝的開國皇帝趙匡胤壹直認為只有習武之人。
只有這樣趙家才能受到威脅,再厲害的書生也不可能推翻壹個政權。因此,他的分量很重。
用文人。不僅文官,武官也是文人。這樣,可以說宋朝是文人。
天下是士子成功的黃金時代,這也是宋代士子那麽多的原因。
婚姻的“榜下擇偶”與這些文人有關。
如上所述,宋代是壹個重文輕武的時代。朝廷大量起用文人為官。文人的地位是可以的
據說是史無前例的。文人做官的途徑是通過科舉考試。宋代的科舉制度比上壹代多
為了提高,因此,文人只要通過科考就可以升到高層,而宋代所謂的“才”“夫”,
通常指通過科舉考試的進士。只要中了進士,壹天之內就會名滿天下[21]。
宋朝是壹個婚姻不求人的時代,朝廷實行的政策讓當時的達官貴人富可敵國。
在挑選女婿時,史皓尚“不問家世”,“不問人品”,“不問婚姻”。只要他考上了。
進士是他們選擇的對象。這種現象的出現使得那些通過進士考試的人非常受歡迎。有時候,
有些大家族後悔因為晚了沒能招進士做丈夫。所以後來每次去科舉考試,
宣布開庭的當天,官僚地主家庭壹大早就派出“選夫車”去“金銘池上路”爭取。
選新秀才作女婿,壹日“中東床十人有九”。[22]在宋代的史籍中,不乏此說。
類記載,如真宗、範孫玲“登甲科,人用公輔之。”宰相王旦立即“娶妻並休女。”
";[23]仁宗年間,翰林學士初去歐陽修,他“壹眼就看出來了”,認為“子應成名而
天下”,等歐陽修“為弟,而為妻”;[24]、“”時宰相王安石的馬。
世界上“妻帶女”。[25]所有這些事情不勝枚舉。
既然榜單選老公風靡壹時,權貴之間必然會有激烈的競爭,比如洪灝的“走馬上任”
而五歲的哥哥”,紅得發紫的王福和朱冕,“都想結婚”。但是,洪灝的“強烈言辭”[26]都是壹樣的。
拒絕它。這時候軟的不行了,有些權貴就硬來了。據《宋世峰傳》記載,
外戚張堯佐在仁宗時,對狀元馮敬極其無禮。
卷三,傅公(查),壹個姓徽系統,記載蔡京還強迫進士傅查為丈夫。
事情。雖然馮京和福查最後推脫了這兩件事,但是他們可以這樣選擇自己的丈夫,選擇哪裏是明擺著的
搶是抓。因此,南宋人朱昱幹脆稱之為“捉女婿”。
毫無疑問,宋代擇偶的盛行是由當時的政治制度直接決定的。
中上階層的心理狀態也有很大關系。如果說魏晉南北朝是在嚴格的門閥政治下,
形成了“崇尚閥門閱讀”的社會心理。婚姻“強調其家庭地位”是“尊姓”的表現。然後兩個
宋代在典型的官僚政治下,形成了“崇尚官銜”的社會心理,榜下擇偶是
“尊官”的體現。宋朝確實是壹個“尊官”的時代,宋人把宋朝的社會稱為“官界”
界”[27]可謂壹語中的。
(6)、婚姻失敗。
到了宋代,出現了婚齡增高的趨勢。從某個角度來看,當時單子下擇偶的風氣盛行。
多少受到了壹些影響。由於宋代對士子的優待,士子把科舉當成自己的。
所有讀書人都說“先立業,後成家”,因為只有考上了進士,妳才會擁有壹切。
也就是像宋真宗寫的這首詩:“富家不必賣良田,書中自有千千萬萬粟;安裝壹個沒有高框架的房間。
梁,書中自有黃金屋;嫁出去不要恨無良媒體,書中有顏如玉;不討厭出門不帶人,在書裏
車馬眾多;男人想要滿足於自己的野心,所以他們勤奮地對著窗戶讀書。這導致了許多男人變得年輕。
結婚”。
據陳師道《後山詩》記載,有壹個杭州人,年逾古稀,在撫養兒子時,幽默地逗他的朋友。
恭喜:“應該是個窮小子。有時候,人生70歲,很難得。現在覺得儒教貴,不穿衣服就覺得居高臨下。”
像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再舉壹個例子,當我在宋高宗的時候,壹個叫陳秀的人直到73歲才畢業。
“不結婚”真的是壹個“老大難”問題。他很無奈,只能“傷心地哭”。宋高宗是。
“我老婆石30歲就娶了她”,以至於好事者拿這個開玩笑:如果新人問郎幾歲,那他幾歲?
前二十三個。[28]司馬光在談到結婚年齡時曾指出:“男人才三十,女人才二十耳。
過了這個就來不及了。”[29]由此可見,如果男學者執意“下嫁”,必然導致婚姻的失落。
當”、“壯年不結婚”。
男人不結婚的原因是“先立業,後結婚”,而女人不結婚的原因大多是因為
結婚成本飆升的原因。在“風俗奢靡,日薄西山”[30]的宋代,婚姻的成本是復雜的。
更多。光大曾經擺過壹次酒席,花費非常驚人。榜下擇偶之風,使進士“嫁而議財”。舉個例子,
惜春時期,昔日的學生黃佐之在汝陽成了王聲的女婿,“得了五百萬”。
那時候“壹朵窮花成就壹個富翁”。【31】可見宋代要得到壹個“好丈夫”要花多少錢。
當時就連宗申的弟弟王洋·趙昊也“有數女,婚期不足自用”,[32]不得不
不要向神仙伸手,提前借錢。所以“有個女兒,種上幾千根杉根,當了女人就娶個杉根。”
資本”。【33】不早栽杉木做準備,就會負債累累,或者在娶女人上浪費時間。
總之,宋代的社會婚姻制度現象是由當時的政治決定的。
可以說有各種系統。這些制度不僅影響了當時的社會,也造成了後來的社會。
壹些影響。我們通常說的是宋朝,對這個朝代的了解大多只是基於宋詞,而
有必要對這壹時期的其他方面有更深入的了解。其實,宋社的魅力並不僅限於宋詞。
其實不僅僅是在婚姻制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