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擾民法如何規定
噪聲擾民的相關法律法規:
(壹)《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1,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的城市區域使用高音喇叭;
2、違反當地公安機關規定,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時,使用音響器材,造成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3.未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采取措施,從室內環境中發出嚴重幹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
(2)《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壹條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消除危害;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什麽時候是擾民?
擾民是晚上22點到早上6點之間。根據《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夜間”是指晚22時至早6時。1,壹級生活區夜間測得50分貝以上,二級生活區夜間測得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就是擾民,屬於噪聲汙染。如果有這些類別中的行為,它是擾亂人民。2.小區裝修時間為12至14,19至次日7點。各省規定的時間不壹樣,但都差不多,居民正常休息時間都算擾民。允許整修時間為7: 00至12,14至19。3、165438+晚上0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分貝高於80分貝,擾民。
3.噪音擾民多少分貝?
噪聲分貝限值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1》,主體內容及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五個城市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本標準適用於城市地區。農村生活區可參照此標準執行。2.標準值城市五類環境噪聲標準值如下:0級,50分貝,40分貝,1,55分貝,45分貝,2分貝,50分貝,3分貝,55分貝,4分貝,55分貝,3。各種標準的適用範圍(1)。0級標準適用於需要安靜的區域,如療養區、高級別墅、高級酒店等。位於郊區和農村的這類區域,按嚴於0類5分貝的標準執行。(2)1類標準適用於以居住、文教機構為主的地區。農村人居環境可參照此類標準執行。(3)2級標準適用於住宅、商業和工業混合區。(4)3級標準適用於工業區。(5)四級標準適用於城市道路交通幹線兩側區域和穿越市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這類標準也適用於穿越城市的鐵路主次線兩側地區的背景噪聲(指列車不通過時的噪聲水平)限值。4.夜間突發噪聲夜間突發噪聲的最大值不得超過標準值15 dB。如果您居住區域的噪聲超過法定標準,制造噪聲的單位和個人屬於噪聲擾民,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緩解:1,當地環保部門投訴;2.報警;3.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或者進行整改,減少噪聲排放和作業時間。
噪聲擾民的法律定義需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必須超過國家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二是幹擾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學習。以上是關於如何為妳規定擾民法的相關內容。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