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投標人應當根據中標條件從其他投標人中重新確定中標人或者按照招標投標法重新招標。
2.中標通知書的接收方是誰,效力如何?
答:中標人確定後,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何時公布中標候選人?
答: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4、投標人或其他有利害關系的管理人員對評標結果有異議時應如何處理?
答: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提出。
其中,其他利益相關者是指與招標項目或招標活動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除投標人以外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
主要有:壹是有意進行資格預審或投標的潛在投標人。在資格預審公告或招標公告中,排斥潛在投標人,使其不能參與投標,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投標活動的利害關系人。
第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要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為了控制投標風險,投標人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可以采用訂立附條件有效協議的方式,將其投標與符合招標項目要求的特定分包商和供應商進行約束。這些分包商、供應商和投標人利益相同,對投標活動感興趣。
第三,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壹般是招標工作的組織者,個人貢獻比較大。他中標與否和他個人的職業發展有比較大的關系,他是招標活動的利害關系人。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在作出答復前,招標投標活動應當暫停。
5.招標人和中標人應該在什麽時候簽訂書面合同?
答: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標的、價格、質量、履行期限等,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壹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6.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確定中標人後,招標人多久應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答:招標人應在15天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招標人如何處理中標人和其他投標人繳納的投標保證金?
答:招標人最遲應在簽訂書面合同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8.招標文件要求的履約保證金最高金額是多少?
答:履約保證金不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65,438+00%。
9.中標人能否將中標項目轉包或分包?
答:分包:是指將承包的建築工程的壹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人的行為。總承包人不解除合同關系,他和第三方對第三方完成的工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分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後,將其承包的施工任務轉讓給第三方,轉讓方以合同關系退出現場,受讓方成為合同的另壹方的行為。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另行轉讓給他人。
中標人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要、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再次分包。
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分包人對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10.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如何處理?
答: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投訴要有明確的要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對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開標和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答復異議的期限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11.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哪些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答: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水利、交通運輸、鐵路、商務、民航等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部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00〕34號)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受理投訴並作出處理決定。
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含工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受理並依法決定。有關行業行政監督部門收到的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應當通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不再受理。
12.投訴人進行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書。投訴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答: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投訴的基本事實;相關請求和索賠;有效線索及相關證明材料。
如果投訴人是法人,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投訴的,投訴書必須由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訴人本人簽名,並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13.什麽樣的投訴不會被受理?
答:投訴人不是被投訴招標活動的參與者,或與被投訴項目無利害關系;投訴不具體,沒有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核實;投訴書未附有投訴人真實姓名、簽名和有效聯系方式的;以法人名義投訴,投訴書未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的;超過投訴時效的;已經作出決定,投訴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投訴要先提。如無異議,則已進入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
14.受理投訴的行政監督部門處理投訴的時限是多少?
答:行政監督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自受理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投訴處理決定,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投訴人、被投訴人及其他與投訴有關的當事人。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15.當事人不服行政監督部門的投訴處理決定或者行政監督部門逾期不處理怎麽辦?
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6.投訴人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獲取證明材料進行投訴,將承擔怎樣的責任?
答: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我需要為投訴付費嗎?
答:行政監督部門在處理投訴過程中,不得向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收取任何費用。
18.招標人的子公司能否參加其組織的招標活動?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頒布後,子公司能否參與招標人組織的招標活動是壹個很有爭議的問題。
在《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頒布之前,法律並沒有明文禁止。《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與招標人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利益關系,是否可能影響招投標的公平性,這是壹個顯而易見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子公司與兄弟公司的關系也類似)。但是子公司真的因為上述規定不能參加母公司組織的招標活動嗎?答案是否定的。
實踐中,大量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的子公司,都在正常參與其母公司開展的招標活動,並沒有被監管部門叫停。究其原因,不是監管部門不了解具體情況,而是立法部門不了解實際情況,出臺的相關規定因為脫離實際,阻力大,難以嚴格執行。目前國內很多企業的子公司,尤其是國企的子公司,都是靠母公司(或體制內單位)生存的,招標是他們獲取業務的主要渠道。禁止其參與母公司組織的投標活動,相當於宣布其關閉,不僅影響大量企業的正常運營,還關系到員工的生存和社會穩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上述規定沒有錯,但由於缺乏對實際情況的深入研究,過於超前,導致無法實施,這是立法部門需要引以為戒的。
19.可以要求投標人是企業法人嗎?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制潛在投標人的所有權或者組織形式的,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情形。目前,在我國,允許作為招標主體的單位組織形式主要有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過招標文件編制的人會註意到,很多招標文件都有這樣壹個要求:投標人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業法人。那麽,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招標文件的上述要求是否適當?
對於這個問題,筆者是這樣理解的:
(1)《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並沒有完全禁止投標人的組織形式,只是禁止投標人的非法組織形式,而且只針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
(2)非法限制是指法律沒有規定某項工作必須由具有特定組織形式的單位承擔,但招標人要求必須由具有特定組織形式的單位完成。比如有些設備可以由公司制企業生產,合夥企業、分公司等非公司制企業也可以生產。招標人不能要求投標人是法人企業;
(3)如果法律規定相關工作必須由具有特定組織形式的單位進行,招標人可以指定投標人的具體組織形式要求。比如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條例》規定,建築業企業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建設工程招標時,招標人當然可以要求投標人是企業法人。
20、如何設置聯合體投標人的資格?
雖然只有壹個聯合體投標人,但由於涉及多個單位(每個聯合體的成員),法律對聯合體投標人的資格作了特殊要求。《招標投標法》規定,聯合體各方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由同壹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許多人認為上述規定意味著聯合體所有成員的投標人都應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資格。筆者對此有不同的理解:聯合體成員是否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否則有失公允,也不符合立法初衷。
比如很多投標人為了保證投標人的履約能力,在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人的註冊資本要達到壹定的數額。根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聯合體的所有成員對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要求所有聯合體成員的註冊資本達到上述數額,理論上意味著聯合體投標人的資金實力比單主體投標人強壹倍以上,但實際上只要有壹個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註冊資本符合要求,聯合體投標人的條件就比單主體投標人的條件好。
所以,要求聯合體所有成員都有類似註冊資本的資質,其實是不公平的。《招標投標法》只規定由同壹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沒有強調聯合體投標人的其他資格也應根據最低標準確定。也就是說,現行法律只是強調聯合體所有成員在資質等級上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至於其他資質要求(法定資質除外),在保證公平的前提下,招標人可以規定只要有壹個聯合體成員符合要求,即具備招標文件規定的“相應資質條件”。
文章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