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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證據法及法院檢察院歷年建制真題及答案

證據考試問答(2)

1.多項選擇題(從每個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擇正確答案,並將序號放在括號內。多選、少選、錯選不計分。每題2分,***40分)

1.合法的刑訊逼供主要存在於()。

A.自由心證制度

B.法律證據體系

C.形式證據系統

D.神的證據體系

2.下列不屬於證據法調整範圍的有()

A.證明的對象

B.證明標準

C.犯罪的概念

D.推測

3.按照訴訟證據的()劃分,證據可以分為原始證據和外來證據。

A.存在

B.表現形式

C.來源

D.證明方向

4.被害人陳述在我國是壹種法定證據()。

A.刑事訴訟

B.民事訴訟

C.行政訴訟

D.三大訴訟

5.書證可以是()。

A.原始證據

B.證據來了

C.直接證據

D.間接證據

6.審查判斷證據的主體包括()。

A.原告

B.被告

C.公安機關

D.司法機關

7.當事人的陳述是指()中的壹種法定證據類型。

A.刑事訴訟

B.民事訴訟

C.行政訴訟

D.經濟訴訟

8.審查判斷物證的內容: ()

A.真實性

B.關聯

C.合法性

D.科學本質

9.關於我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三大訴訟有不同的證明標準。

b .民事和行政訴訟具有相同的證明標準,但它們不同於刑事訴訟。

c .民事和刑事訴訟具有相同的證明標準,但它們不同於行政訴訟。

D.三大訴訟有統壹的證明標準。

10.詢問證人的主體是()。

A.受害者

B.研究者

C.檢察官

D.《士師記》

11.根據檢察院起訴書,鄭某作案時年齡為18歲。他以照顧孩子為名,在船行至水庫中央時,故意將剛滿壹歲的女嬰扔進水庫淹死。公訴人在法庭上主要應證明哪些事實()。

A.鄭作案時18歲。

B.鄭的行為是故意的。

C.這個小女孩不會遊泳。

D.這個女嬰因溺水而死。

12.我國司法認知的範圍是()。

A.眾所周知的事實

B.自然科學定律

C.各方承認的事實

D.生效判決確認的事實

13.生理上、心理上有缺陷或者年紀小,不能明辨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可以做()。

A.目擊者

B.受害者

C.被告

D.政黨

14.不能成為被害人陳述主語的是()。

A.自然人

B.法人

C.成年人

D.未成年人

15.以下是民事訴訟的證明對象。

A.法律關系已經消失的事實

B.證據事實

C.犯罪事實

D.量刑事實

16.在我國,可以提供證人證言的人員範圍是()。

A.與案件無關的當事人

B.目擊者

C.受害者

D.研究者

17.鑒定結論在訴訟中可能成為()。

A.物證

B.直接證據

C.證言

D.物證

18.當事人認可的分類是()。

A.全面識別

B.默認承認

C.好評

D.司法外承認

19.周向公安機關陳述,其兄目睹王持刀殺害趙。周的證言屬於()。

A.指控的證據

B.直接證據

C.證據來了

D.證言

20.視聽資料的特點是()。

A.形象化

B.直接

C.不穩定

D.全面的

二、問答問題(每題8分,***40分)

1.論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2.如何理解我國刑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

3.論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護的概念和意義。

4.論原始證據和新證據的適用規則。

5.推定的主要特征是什麽?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 7月13日淩晨,杭蕭公路上發生壹起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受害者的屍體和他騎的摩托車,屍體旁有受害者的血跡。離車身不遠處,有汽車急剎車留下的摩擦痕跡。受害者手腕上的手表已經壞了,時針指向5點50分。調查人員對現場進行了勘驗,並拍攝了現場全景照片。法醫專家結論:受害人被車撞身亡。壹位名叫張的婦女告訴調查人員,她的丈夫告訴她,事故發生時,他正在離事故現場50米遠的地方行走,並目睹了壹輛解放牌卡車在撞上受害者後逃跑。在事故現場不遠處,有壹塊裏程碑,寫明事故發生地距離蕭山15公裏。蕭山市交管局查明,5點50分左右,有兩輛解放牌貨車經過事故現場。其中壹輛是蕭山某廠的車輛。經調查人員勘查,車上有新油漆剝落的痕跡。工廠調度證明司機劉13於淩晨5: 55返回工廠。調查人員詢問了與司機在同壹輛車上的劉和趙,他們都否認當天早上發生了交通事故。

問:上述案例中哪些是直接證據?哪些證據屬於辯護證據?

壹、選擇題(每題2分,***40分)

公元前1年

2攝氏度

3攝氏度

4 A

5 ABCD

6張CD

公元前7年

8 ABC

9 D

10公元前

11 ABD

12 ABD

13公元前

14 B

15 A

16 AB

公元前17年

18 ABD

19 ABCD

20 ABD

二、問答問題(每題8分,***40分)

1.論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1.由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或者自訴人承擔。

(1)檢察機關承擔舉證責任,與其申訴職能有關。檢察機關決定提起公訴時,必須保證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否則法院會作出無罪判決。

(2)公安機關承擔壹定的舉證責任,主要涉及相關的程序事實。公安機關在偵查終結,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時,必須就犯罪事實提供準確、充分的證據。

(3)自訴人向法院提出申訴時,必須提供證據。否則法院會勸說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決定駁回。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壹般不承擔舉證責任,即沒有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但是,犯罪嫌疑人不享有沈默權。

3.在下列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1)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案件。

(二)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提出反訴的,應當對反訴承擔舉證責任。

(3)對於壹些程序性事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4)對於壹些程序性的事實,被害人也可以提出請求,此時承擔舉證責任。

2.如何理解我國刑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

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明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這可以理解為:

(1)定罪所依據的證據也得到核實;

(二)有必要的證據證明案件事實;

(三)證據與案件事實的矛盾得到合理消除;

(4)證明案件事實的結論是唯壹的,排除其他可能性。

3.論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護的概念和意義。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關案件向偵查人員、檢察人員、法官所作的陳述,通常稱為口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具有重要意義:

(1)確定調查範圍;

(2)通過祈求傾聽的作用,可以明確犯罪嫌疑人的辯護和辯護意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對查明案件事實也有壹定作用;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暴露,有利於公安、司法人員發現新的情況和線索,有利於破案,有利於懲治隱藏較深的犯罪分子。

4.論原始證據和新證據的適用規則。

1.在收集證據時,要努力盡可能地發現、發現和獲取原始證據。司法執法人員應積極尋源,盡最大努力尋找原物和原件,直接聽取原證人和當事人的口頭陳述,以最深入地了解案件事實。即使無法取得原始證據,也應盡可能取得與案件事實最接近的傳入證據。

2.證據的作用不容忽視。在外來證據的運用上,首先要樹立外來證據也是證據的觀念,不要對外來證據視而不見。其次,要充分發揮證據的作用。傳入的證據來自原始證據。收集到傳入證據後,就可以追根溯源,找到原始證據。傳輸的證據還可以與原始證據相互印證、相互印證,增強原始證據的證明力;收集原始證據有困難時,可以用傳送的證據代替原始證據;證據經過審查核實,也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但是,在運用證據時,除了壹般的證據規則外,還應遵守相應的特殊規則:

(1)來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為證據;

(2)在使用證據時,應取造謠、抄襲、復制最少的材料;

(3)只有證據來了,才能定案,不能輕易對案件事實下結論。

5.推定的主要特征是什麽?

(1)推定是法律直接或間接承認的證明案件事實的特殊規則。

(2)推定應當允許當事人反證,這與舉證責任密切相關。

(3)推定可以按照法律和經驗規則進行。

(4)推定必須同時具備前提事實和推斷事實。

(5)不同的推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三、案例分析(20分)

1992 7月13日淩晨,杭蕭公路上發生壹起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受害者的屍體和他騎的摩托車,屍體旁有受害者的血跡。離車身不遠處,有汽車急剎車留下的摩擦痕跡。受害者手腕上的手表已經壞了,時針指向5點50分。調查人員對現場進行了勘驗,並拍攝了現場全景照片。法醫專家結論:受害人被車撞身亡。壹位名叫張的婦女告訴調查人員,她的丈夫告訴她,事故發生時,他正在離事故現場50米遠的地方行走,並目睹了壹輛解放牌卡車在撞上受害者後逃跑。在事故現場不遠處,有壹塊裏程碑,寫明事故發生地距離蕭山15公裏。蕭山市交管局查明,5點50分左右,有兩輛解放牌貨車經過事故現場。其中壹輛是蕭山某廠的車輛。經調查人員勘查,車上有新油漆剝落的痕跡。工廠調度證明司機劉13於淩晨5: 55返回工廠。調查人員詢問了與司機在同壹輛車上的劉和趙,他們都否認當天早上發生了交通事故。

問:上述案例中哪些是直接證據?哪些證據屬於辯護證據?

(1)直接證據有:a .婦女張的證言;b .司機劉的陳述;3 .與司機同車的趙的證言;法醫專家的結論。

(2)抗辯證據有:a .地面剎車痕跡;b .碎表、裏程碑、行程表三個書證所證明的內容(* * *壹起構成辯護證據);c .蕭山市交管局查明,5: 50左右有兩輛解放牌貨車經過事故現場;d .司機劉的陳述;e .與司機同車的趙的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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