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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020年最新出境限制規定

廣東省是中國經濟最發達的省份,現在當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已經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出國旅遊,留學,在這裏工作的中國人需求很大,現在出境相關的限制主要是健康證。

如何防止疫情輸出國外?廣東發了個文件!今日,廣東發布《新冠肺炎境外人員防控指引》(簡稱《指引》),提出五大措施保障我省居民出境旅遊安全暢通。

根據疫情嚴重國家的情況,審慎安排出境人員。

本指引適用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因公出國、勞務、留學、旅遊、探親等事宜的各類人員、派遣人員和用人單位。

廣東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含高校)和國有企業人員因公出差,按省有關規定辦理。

該指南要求加強健康檢查和申報。派遣和使用單位應註意對出國人員進行嚴格的健康檢查,並對其家屬的健康狀況進行必要的調查。

如有發熱、幹咳癥狀或有在國內重點地區居住史,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實施居家或集中隔離,確保身體健康後,方可安排出境。根據疫情嚴重國家的情況,對出境人員進行周密安排。

我省境外人員出境前,應詳細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情況和涉及外國人特別是來自中國的人員的防控政策措施。密切關註我國和廣東省有關部門,對有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旅行史和居留史的入境人員采取相關管理措施,避免因出入境管理問題造成的旅行影響和不必要的損失。

境外人員出境時,應積極配合有關行政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入境時如實申報本人健康等相關信息,遵守當地疫情防控規定。

出境人員和家屬應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指南》要求,各派遣用工單位要按照國務院規定,對境內境外人員及其家屬進行健康風險評估。結合評價結果,采取相應的措施。

本人或家庭成員在過去14天內有在湖北省或其他疫情特別嚴重的高、中風險地區居住史的,應如實、及時向派遣用工單位、當地衛生部門和社區報告,並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隔離觀察。確認健康後離境。

如果我或我的家人在最近14天出現發熱、幹咳等呼吸道癥狀,需要盡快就診,在明確排除新冠肺炎的可能性,癥狀完全消失後,我會安排出境。

我省派遣人員、用人單位和公民個人應及時了解國家疫情防控政策變化,精心安排人員出訪,安排境外自由行。

出國人員在出境前,壹定要提前辦理國家移民管理局的“壹鍵通出入境信息”手續,或登錄到訪國政府和我駐當地使領館網站,及時查看和了解當地政府的疫情通報,特別是對外國人的最新限制措施, 從而避免因對我國公民采取的防控措施不知情而被原飛機拒絕入境或入境後立即被強制隔離等限制性措施。

不要因為疫情和別人爭論

《指引》提出,出國人員符合出境健康要求後,應合理規劃路線,出境前準備好相關健康證明和個人防護用品,並建議主動購買意外險和境外醫療保險,更好地保障旅行安全。

選擇航班時,應盡量避免在疫情嚴重的國家和地區轉機或經停,並提前準備好護照、簽證等重要證件的若幹復印件,以備不時之需。

同時,繼續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少聚集,做好健康監測,註意出行安全,不要因為疫情與他人發生糾紛甚至肢體沖突。如遇歧視性傷害,及時報警,並向我駐當地使領館報告。

境外人員完成相關活動返回廣東時,必須如實填寫入境時健康卡,並按照我省防控境外疫情輸入的有關規定,配合做好入境檢疫工作。

如有必要,請撥打熱線尋求幫助。

對於出境後出現的異常情況,《指引》要求各派遣用工單位建立境外疫情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對派遣人員特別是境外企業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提醒工作,提高派遣人員的風險防範意識。

同時,加強對派出和常駐人員的健康監測,跟蹤境外人員的日常活動軌跡和身體狀況,發現苗頭及時處理,確保其人身健康安全。

如出現發熱、幹咳等可疑癥狀或與感染者接觸,要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取行動,並及時通知派遣和用工單位盡快開展調查診斷。當地用人單位應盡快安排醫療救治和隨訪,並將隔離觀察和診斷情況及時報告派遣單位和當地我駐外使領館。

必要時可撥打我駐當地使領館領事保護熱線或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協助應急呼叫中心電話86-10-12308或+86-10-59913991尋求協助。如有疑似癥狀,請及時就診或居家觀察,不要急著回國,以免增加沿途航班等疫情傳播風險。

準則全文

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疫情防控組關於印發境外人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的通知

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疫情防控組各成員單位:

為做好我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根據境外疫情發展和防控現狀,防止疫情向境外輸出,保障我省居民出境旅遊安全暢通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科學精準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2020〕28號)精神,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組織編寫了《新冠肺炎境外人員防控工作指南》。 現印發給妳們,請參照執行。

2020年3月10

新冠肺炎預防和控制海外人員指導方針

壹.適用範圍

本工作指南適用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因公出國、勞務、留學、旅遊、探親等事宜的各類人員和派遣用工單位。廣東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含高校)和國有企業人員因公出差,按省有關規定辦理。

二、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境外人員及其派出和聘用單位要妥善處理疫情防控與境外各項活動的關系,本著合法、安全、合理、適度的原則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嚴防疫情向境外輸出,謹慎前往疫情嚴重的國家和地區,防止疫情從境外輸入。

根據《國務院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2020〕28號)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案(第6版)》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第7版試行)》的要求,遵循“依法合規、屬地管理、謹慎出境”的原則,

第三,職責分工

各類出國人員必須承擔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派遣和聘用單位應承擔監管責任,所在省當地衛生部門負責提供防護技術指導。

四、主要措施

(1)健康檢查和申報。

派遣和使用單位應註意對出國人員進行嚴格的健康檢查,並對其家屬的健康狀況進行必要的調查。如有發熱、幹咳癥狀或有在國內重點地區居住史,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實施居家或集中隔離,確保身體健康後,方可安排出境。根據疫情嚴重國家的情況,對出境人員進行周密安排。

我省境外人員出境前,應詳細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情況和涉及外國人特別是來自中國的人員的防控政策措施。密切關註我國和廣東省有關部門,對有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旅行史和居留史的入境人員采取相關管理措施,避免因出入境管理問題造成的旅行影響和不必要的損失。

境外人員出境時,應積極配合機場、碼頭、車站等口岸相關管理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自覺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引導和管理,按規定辦理通關查驗手續。入境時如實申報本人健康等相關信息,遵守當地疫情防控規定。

(2)出境前的管理措施。

1.健康風險評估。

各派遣用工單位要按照《國務院關於依法科學準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中關於建立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聯防聯控機制的人員健康管理技術方案(聯防聯控發〔2020〕28號,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對境內境外人員及其家屬進行健康風險評估。

2.人員健康分類管理。

根據境外人員及其家屬健康風險評估結果,采取相應措施。

(1)本人或家屬在過去14天內在湖北省或其他疫情特別嚴重的高、中風險地區居住的,應如實、及時向派遣用工單位、當地衛生部門和社區報告,嚴格按照要求進行隔離觀察。確認健康後離境。

(2)如果本人或家人在過去14天內出現發熱、幹咳等呼吸道癥狀,需要盡快就醫排查,在明確排除新冠肺炎的可能性,癥狀完全消失後,我會安排出境。

3.密切關註目標國家的疫情防控政策。

我省派遣人員、用人單位和公民個人應及時了解國家疫情防控政策變化,精心安排人員出訪,安排境外自由行。出國人員在出境前,壹定要提前通過國家移民局的“壹鍵通出入境信息”程序(),或者登錄到訪國政府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網站,查詢和了解當地政府疫情最新的限制性措施,尤其是對外國人, 從而避免因對我國公民采取的防控措施不知情而被原飛機拒絕入境或入境後立即被強制遣返等限制性措施帶來的諸多麻煩和不便。 根據學習到的政策,及時調整出行計劃或做好必要的準備。

⑶個人防護措施。

境外人員符合出境健康要求後,應合理規劃路線,出境前準備好相關健康證明和個人防護用品,建議主動購買意外險和境外醫療保險,更好地保障旅行安全。選擇航班時,應盡量避免在疫情嚴重的國家和地區轉機或經停,並提前準備好護照、簽證等重要證件的若幹復印件,以備不時之需。同時,繼續采取以下個人防護措施:

1.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加強手部衛生,特別是戴口罩前、摘掉口罩後、接觸公共物品後、飯前便後,要及時使用洗手液,並用流動水洗手。當現場沒有洗手設施時,可使用速幹型手消毒劑進行消毒。外出時註意戴口罩,與人交流時保持壹定距離,避免直接接觸。

2.少收點。盡量避免或減少參加聚會活動。除正常的業務、工作、學習等活動外,盡量不要外出、參觀或在家聚會。避免去教堂、娛樂場所、集會、遊行等人員密集場所。活動場所註意勤通風勤洗手,就餐時采取錯峰或打包方式,減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次數,外出時做好手部消毒。

3.健康監測。每天檢查體溫。如有異常或呼吸道癥狀,及時就醫,並向派遣、用工單位報告。

4.註意出行安全。不要因為疫情與他人發生爭執甚至肢體沖突。如遇歧視性傷害,及時報警,並向我駐當地使領館報告。

(四)出境後異常情況的處理和報告。

各派出和用工單位要建立境外疫情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加強對派出人員特別是境外企業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提醒等服務保障,提高派出人員的風險防範意識。同時,加強對派出和常駐人員的健康監測,跟蹤境外人員的日常活動軌跡和身體狀況,發現苗頭及時處理,確保其人身健康安全。

境外人員抵達目的國開展正常的商務、工作、勞務、留學、旅遊等活動時,應自覺遵守目的國或地區的法律法規,遵守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疫情防控指南和管理規定,自覺維護中國公民的良好形象。

如出現發熱、幹咳等可疑癥狀或與感染者接觸,要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取行動,並及時通知派遣和用工單位盡快開展調查診斷。當地用人單位應盡快安排醫療救治和隨訪,並將隔離觀察和診斷情況及時報告派遣單位和當地我駐外使領館。如有需要,可撥打我駐當地使領館領事保護熱線或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協助應急呼叫中心電話86-10-12308或+86-10-59913991尋求協助。如有疑似癥狀,請及時就診或居家觀察,不要急著回國,以免增加沿途航班等疫情傳播風險。

(5)回廣東後的健康管理。

境外人員完成相關活動返回廣東時,必須如實填寫入境時健康卡,並按照我省防控境外疫情輸入的有關規定,配合做好入境檢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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