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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考試政策解讀

貴州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保證高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範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和貴州省有關規定,結合貴州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貴州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0年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機構名稱:貴州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第四條機構代碼:4152013649。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六條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七條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上級機關: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職責

第九條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全面負責貫徹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關於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和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條招生辦公室是高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章程和實施細則,制定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壹條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錄取期間將成立信訪小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和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

第十二條根據貴州省教育廳批準下達的招生計劃,學院在15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2020年預留本科招生計劃10,用於平行誌願中符合條件的調劑錄取。學院招生計劃、招生批次及相關要求以學生出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告為準。

第十三條在錄取過程中,如果各專業報考人數不平衡,學院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協調下,在各專業之間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第五章入學規則

第十四條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招生比例,招生比例壹般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學院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招生依據。

第十五條根據考生誌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非第壹誌願考生的成績沒有評分要求。

第十六條進入檔案的考生,按照“誌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專業。如果專業計劃已滿,考生無法報讀第壹專業,將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誌願進行選拔。當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不被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轉入未填報且學校未足額錄取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並主動放棄錄取資格的,由學校予以辭退。

第十七條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模式的省份,第壹輪投檔後未完成計劃的,接受征集誌願投檔的考生。

第十八條在未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根據生源省投檔規則,我院將優先錄取第壹誌願的考生。如果第壹誌願的考生人數不足,則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和誌願的考生。

第十九條在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中,考生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按考生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再次遇到相同分數的,按考生文學(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得到相同的分數,則按照語文和數學成績的順序進行排序。

藝術類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招收大學生時,考生文化成績須達到全省合格分數線,專業測試成績不得低於40分。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誌願優先”的原則,以其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以下簡稱“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化考試成績再次相同的,按數學(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條特殊類型專業招生。

1,藝術類專業招生。按照學院公布的招生簡章公布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2.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只招本省少數民族考生。民族預科班是壹年制的預科班。在貴州大學讀完壹年的預科班,經考核合格後轉入學院相應專業進入本科階段。

3.專科到本科專業招生。學院將根據考生生源情況,按照省教育廳和招生考試院的要求,對生源不足的專業計劃進行調整。招生計劃和專業以學院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

第二十壹條入學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條語言要求:語言不限,但英語將作為新生入學後的公共外語教學語言。

第二十三條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加分規定進行認定。

第六章收費標準、獎勵和補貼

第二十五條學費應當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

學費標準(元/年):12000。

住宿標準(元/年):900,1000,1100。

學院有“獎、助、勤、貸、免”的學生資助體系,凡符合相關條件者均可申請註冊。貧困家庭的學生可以在當地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對農村建檔立卡的貴州省貧困學生,學校先按規定標準減免學費3830元。

第二十六條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競賽獎學金、科技創新獎學金、文藝體育獎學金、考研獎學金、優秀學生優秀團隊獎。此外,學生還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

第七章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畢業證書:在規定年限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並達到畢業要求後,頒發國家承認並經教育部電子註冊的貴州大學科學技術學院畢業證書,並加蓋公章。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由貴州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和學位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高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縣蒙江大道

郵政編碼:550600

聯系電話:0854-7061500;7061503;7061572

郵箱:kjxyzsb 2001 @ 163 . com

學院網站:

學院微信微信官方賬號:貴州大學科學技術學院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及相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及相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貴州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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