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轉崗原則
選調工作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把真正有才能、德才兼備、年富力強、有壹定教學實踐經驗和研究組織能力的教師選拔到縣級教研崗位。
二、選擇範圍
縣裏在編在職中學教師。
第三,人員崗位的轉移
專職教研員職位***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音樂6: 65,438+0。
四、選調人員的條件
1.熱愛教育教學研究,具有良好的師德,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近五年來,在本單位年度考核中均為合格及以上。
2.45周歲以下(1972 65438+10月1後出生)。
3.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6年以上教學經驗,並壹直在教學壹線工作;具有高級教師以上職稱。
4.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近五年內至少有壹篇論文獲得市級獎或發表過。
5.具有較強的教育信息化應用能力。
6.具有較強的專業教學能力、指導能力和教研能力。所在學科獲得市級以上“特級教師”、“教學新星”、“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等榮譽稱號之壹;或任壹學科在本學科精品課程、基本功、課堂教學評估中獲得市級以上壹等獎。
動詞 (verb的縮寫)選擇程序
(壹)公告
按照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等環節,分別在縣政府網、人民社交網、教育網進行公告。報考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原則上取消該職位的遴選。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時間:2017 3月1-4 6月17),逾期不受理。
2.地點:臨泉縣教育局二樓多媒體室(東)。
3.相關要求:凡符合轉學條件的,應按要求填寫登記表(見附件,壹式兩份,網上下載)。報名時需要提交的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等。1份各壹張(當面核實後將原件退回),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張。
(三)考試方式、範圍、時間和地點
1.考試方法
納入考試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參加筆試。筆試達到線後,根據崗位按照1:3的比例遴選面試人員。綜合筆試和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崗位1人進行考察。
2.筆試(60%)
(1)教育法規基礎知識及專業(30%):教育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知識;
(2)專業能力(70%):關於教育評價的基礎知識,對相應學科的課程標準和教材的掌握,課程改革的新理念。
註:(1)與教材相關:教材是根據高中和初中的現狀選擇的。(2)其他不限範圍。
00001.面試(40%)
采取無學生上課(采用多媒體教學方式)和回答問題(其中不回答音樂,播放並演唱指定歌曲)的方式,主要考察教學設計能力、課堂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素質。
4.時間和地點
筆試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調查
根據筆試、面試比例換算後的最終成績排名(成績相同者優先於面試成績高者),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察合格後,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擬聘用人員。
(6)就業
正式人選將由縣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後確定。對入選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壹學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由縣編辦、人社局、財政局等部門聘用並發放工資。
聯系電話:0558-6402181。
附:臨泉教育局選調教研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臨泉縣教育局臨泉縣人社局
2065438+2007年2月22日
附:臨泉教育局選調教研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