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2006年全球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達50萬,其中中小學生占65438+萬人以上。中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居世界第壹。中國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超過65438+萬,平均每天300人死亡,這真的是壹個比戰爭更無情更殘酷的數字。2006年6月165438+10月14日清晨6時許,山西省沁源縣第二中學900多名學生在高速公路上晨跑時,壹輛帶大風帶的貨車朝學生們橫沖直撞,造成21師生死亡,18受傷。當時,馬路上滿是遇難師生的屍體。
在這壹系列觸目驚心的數字背後,在這場慘烈的事故背後,有多少家庭失去了親人,有多少歡樂變成了悲劇,有多少幸福煙消雲散。每壹次交通事故的背後,都是家庭失去了支柱,白發人送黑發人,孩子與父母陰陽相隔。
是什麽原因導致我們的道路交通事故頻發?據交警調查統計,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少數事故外,75%以上的事故是由駕駛員或行人的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原因主要有無證駕駛、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酒駕、強行超車、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等。
縱觀各類交通事故,我們不難發現,中國交通事故頻發的根本原因是人們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規則。人生對於壹個人來說,只有壹次,應該珍惜,應該珍惜。安全進出是每個人的願望。然而,許多人為了方便或眼前的利益而違反交通法規。眾所周知,很多交通事故往往源於壹些不經意的違法行為。其中有壹部分人對交通法律法規了解不多,對安全常識了解不多。他們中的壹些人很幸運,故意犯罪。因此,學習和遵守交通法規是每個人都必須履行的義務,以珍惜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有人把道路交通法規比作親人的眼淚,死者的鮮血,傷者的呻吟,肇事者的悔恨。
第二講是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
1.什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指2007年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壹次會議通過,2008年5月29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將要實施的壹部“交通法”。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內容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國家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內容。
對駕駛車輛、騎自行車、行人、乘客、高速公路和道路管理、交通違章處罰等也有具體規定。
1,全國實行統壹的道路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燈由紅燈、綠燈和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允許,黃燈表示警告。
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人行橫道設施的,應當劃出人行橫道,並設置警示標誌。
2、道路交通法規
根據道路狀況和交通需要,道路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分車道。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車輛和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號;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的,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在安全暢通的原則下保證交通。
3、行人和乘客交通法規
行人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走路邊。行人穿越路口或者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過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時,要按照紅綠燈走;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段橫過道路,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時,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行。
行人不得跨越或者倚靠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接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學齡前兒童、精神病人、智力殘疾人,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托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責任的人帶領。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時,應當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引導盲人,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應當聽從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如果沒有交通信號和管理人員,應在確認沒有列車接近後快速通過。
乘客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得向車外拋擲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行為。
4、高速公路的特殊規定
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貨車等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裏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裏。
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任務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中的車輛。
5、法律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三講交通安全知識(1)
人行橫道:馬路上長長的走廊,像斑馬線壹樣的白色等分線就是“人行橫道線”,是專門為行人過馬路而畫的。行人在這裏過馬路更安全。根據法律規定,當汽車遇到斑馬線時,應該減速。當行人從斑馬線過馬路時,汽車應該停下來讓行人先過。行人過車行道時必須走人行橫道線。如果有人行橫道信號燈,他們也必須跟著信號燈走。
紅綠燈:在繁忙的路口,四面都掛著紅、黃、綠、三色的紅綠燈。它是壹個沈默的“交警”。交通燈是國際統壹的交通燈。
1.指揮燈信號:綠燈亮時,允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禁止車輛和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允許車輛和行人通行;綠色箭頭燈亮時,允許車輛按箭頭指示的方向通行;黃燈閃爍時,車輛和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人行橫道燈信號:綠燈亮時,允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黃燈閃爍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
隔離設施:交通隔離設施主要包括人行護欄和隔離墩或綠色隔離帶。行人護欄用於保護行人的安全,防止行人橫穿馬路進入車道,防止車輛進入人行道。車行道上設置隔離墩或綠色隔離帶,將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過往車輛隔開。不要越過護欄和隔離墩或綠色隔離帶,走進車道,否則有被車輛撞倒的危險。
人車分道揚鑣:每當妳走在路上,都會看到很多行人和車輛來來往往。如果行人和車輛隨心所欲地行走,就會出現交叉沖突和混亂。在交通道路上使用“交通標線”,標明車輛和行人應走的道路:機動車走“機動車道”,行人走人行道。
交通標誌:在路上,我們可以看到各種各樣的交通標誌。他們用圖案、符號和單詞來表達特定的意思。告訴司機和行人註意周圍的環境。這些標誌對安全非常重要,被稱為“永遠不會下崗的交警”。
道路交通標誌分為主標誌和輔助標誌。主要標誌分為警告標誌、禁止標誌、指示標誌、導向標誌、旅遊區標誌和道路施工安全標誌。
警示牌:警示牌是警告車輛和行人註意危險場所的標誌。其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顏色為黃底黑邊黑花紋。
禁令標誌:禁令標誌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誌。其形狀壹般為圓形,有的為頂點向下的八角形或等邊三角形排。它的顏色通常是白底、紅圈、紅斜條、黑圖案,“禁止停車標誌”是藍底、紅圈、紅斜條。
指示標誌:指示標誌是指示車輛和行人運動的標誌。它的形狀是圓形、方形或長方形,顏色是藍色和白色。
導向標誌:導向標誌是傳達道路方向、位置和距離信息的標誌。其形狀為長方形或正方形,除了位置識別標誌、裏程碑和匯流標誌。它的顏色,壹般公路是藍白相間,高速公路是綠白相間。
第四講交通安全知識(2)
第壹,車的性能和我們學生必須知道的。
壹般情況下,如果汽車發生危險,司機可能會通過踩剎車減速或停車來避免交通事故。但在緊急情況下,如車輛接近時行人或騎自行車的人過馬路,即使駕駛員采取緊急制動措施,也不可避免地會發生碰撞、碰撞事故。同學們,妳們都知道慣性原理。駕駛員需要兩個過程,即“制動停車過程”和“制動停車距離”。就跟妳在跑步中突然停下來,被慣性不由自主的沖擊差不多。汽車行駛速度越快,慣性力越大,剎車距離越長。所以,車不能壹剎車就停。
測試結果顯示,當汽車以每小時40公裏的速度行駛時,從駕駛員發現剎車有效的那壹刻開始,它將繼續行駛18.82米才停下來;但在雨雪天氣,由於路面濕滑,會繼續行駛高達24米。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不明白汽車慣性的道理,以為汽車壹剎車就應該停下來,於是在行駛的汽車前面過馬路或者毫無顧忌地從停著的汽車後方突然走到車道上,結果被汽車撞倒。這種情況經常出現,尤其是在農村公路和學生中。
這種情況下,汽車司機很無奈。如果發生類似的交通事故,過馬路的人往往要負主要責任。
汽車轉彎:當汽車的方向燈閃爍時,警告人們汽車轉彎時所占空間的寬度大於汽車本身的寬度,因為汽車轉彎時,前後輪不會在同壹圓弧上,而是有壹定的距離差距。這種差異稱為“內輪差”。由於這種“內輪差”,汽車轉彎時,前輪可能會穿過路面上的某個物體,後輪卻不能。
了解了汽車轉彎的基本原理後,在路上遇到轉彎的車,就不能跟車太近了。不要以為車頭能過,就什麽都沒有了。事實上,如果妳離轉彎的車太近,很可能會被車尾撞倒,液壓離轉彎的車有壹米遠。
二、自行車使用常識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得在道路上騎自行車。當妳已經到了法定騎車年齡,準備騎車的時候,壹定要認真學習交通規則,掌握安全騎車的要領。
自行車首先要保持零件完好,安全設備和牌照齊全有效。騎車前要檢查車鈴、車鎖、剎車、車輪、水龍頭是否完好。學騎自行車時,要選擇廣場、操場或人車少的道路。嚴禁在交通繁忙地區學騎自行車。
當妳掌握了騎行技巧,可以獨自騎行時,還應掌握以下安全騎行規則:
1.在非機動車道內按順序行駛,禁止駛入機動車道。在未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時,盡量靠右行駛(距路邊邊緣線1.5米範圍內),不要在道路中間行駛,不要並行手扶,不要相互追逐或曲折行駛,不要離開把手,不要攀爬其他車輛或手裏拿著東西,不要反方向行駛(在道路左側)。
2.騎自行車到路口時,應主動讓機動車先行。遇到停車信號(紅燈)時,應在停車線外停車(不要超越停車線)。禁止越線闖紅燈。如遇陡坡或冰雪路段,剎車失靈,應下車實施。
3.騎車轉彎前,減速回頭,伸手。左轉前伸出妳的左手。同時,要選擇在前後無車時轉彎,切不可前後有車時突然急轉彎,爭道搶線。在十字路口轉彎時,開大彎。
4.自行車應當按照交通標誌規定的位置和範圍有序停放在道路上。在沒有交通標誌的道路上停車,不得影響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5、在大中城市,不允許人們騎自行車。
第三,旅行指南
我們很多同學壹天上下學幾次車。但騎行車輛也要註意社會公德,掌握騎行常識,確保人身安全。
1,公交車必須在站臺指定地點依次等候,車輛停穩後先下車再上車。上車後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帶嬰兒的乘客讓座:下車後應立即走人行道,切勿在車前或車尾過馬路,以免被車撞倒。
2、不準在車道上叫出租車。因為車道上招車妨礙交通,很容易被妳招的車和路上來來往往的車撞倒。甚至可能造成被招呼車追尾事故。所以在人行道或者路邊叫出租車可以保證安全。
3、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乘車。這些物品可能會被加熱、擠壓或在意外情況下引起爆炸,從而導致人身傷害和車輛損壞。
4.機動車行駛時,乘車人應坐穩、握緊,防止緊急制動。不允許將頭和手伸出窗外,以免被過往車輛劃傷。車輛未停穩時,不要匆忙下車。
5、乘坐大貨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欄桿上。否則,在緊急制動或轉彎的情況下,車輛會慣性或被拋出車外。乘坐大貨車時,要蹲下,抓牢車廂欄桿。
第五個教訓是從中吸取教訓。
同學們,縱觀很多交通事故,很多都是因為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其中中小學生占了相當大的比例。這些事故的原因有:無證駕駛摩托車、過馬路時註意力不集中、橫穿高速公路、非法騎摩托車等。以下是壹些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同學們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1.無證駕駛摩托車:(非法騎摩托車)
案例壹:2004年7月5日,陳某,無證駕駛,65,438+07歲,臺山文村鎮剛畢業的男中學生,正和三個同學騎著他們的第二輛摩托車從文村往海晏方向行駛。晚上8點,車輛失控側翻,造成摩托車損壞,4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司機陳某在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二:2004年7月25日,壹輛外地來的大貨車,滿載著土石方,從新會三江鎮開往新會市。下午1左右,在270省道新會金牛頭橋方向,轉彎至明關工業園時,與對向行駛的壹輛兩輪摩托車發生猛烈碰撞,造成摩托車上4名年齡為15~18的少年死亡,摩托車嚴重受損。
交警提醒:
1和18周歲以下的學生不得駕駛摩托車。騎摩托車必須戴安全帽;摩托車手不準打傘,不準側身坐,不準站立。
2.妳不能非法騎摩托車。
第二,不專心過馬路或亂穿馬路。
案例壹:2003年2月11日,14: 05,大興區黃村鎮郎各莊村村民薛新凱(女,14歲)由南向北走在馬路對面。河北省固安縣解家塢村司機楊建忠(男,19歲)當時正在農場開車。
案例二:65438 2004年10月27日晚,某中學女學生李在豐樂路與迎賓大道交界處過人行橫道時,壹輛中型客車正快速通過路口。看到有人,公交車緊急打方向盤,車尾還是撞上了李。經過幾十個小時的搶救,李還是死了。
交警提醒:
1.過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時,要環顧四周,觀察來往車輛,確認安全後再過馬路;當車輛接近時,不要突然穿越或中途折返。
2.過馬路要註意紅綠燈的變化。紅燈亮時,妳不能過馬路;綠燈亮的時候,妳也要看看周圍,確定沒有車來了,才可以過馬路。如果中途紅綠燈變了,趕緊過馬路,不要慌。
第三,穿越高速公路
案例壹:2005年7月22日下午3點左右,雲峰高速永濟50公裏處發生壹起交通事故。永濟市城北區肇興村年僅10的小學生曹亮,被臨汾市某單位壹輛超速行駛的轎車撞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二:2004年8月24日上午9時20分左右,壹名8歲小學生在西線105 km處從高速公路東南方向橫穿高速公路,被壹輛開往海口方向的灰色轎車撞倒,男孩當場死亡。
交警提醒,行人不得擅自進入高速公路,更不得橫穿高速公路。
第六,珍愛生命,安全出行。
中小學生是道路交通行為中的弱勢群體。參與交通如何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
首先,我們來反思壹下自己或者同學的交通行為,我們有沒有違反過交通規則,有沒有因為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為給自己帶來壹些傷害。同學們,妳們很多人壹天要往返幾次學校和家,大部分人都要在路上走壹走。不管妳是步行還是騎自行車,妳總是要避開車流。但是,妳們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識不強,或者缺乏交通安全常識。妳想想,妳走在街上的時候,有沒有同學在後面追?有沒有同學邊走邊看書?壹些學生在隨意過馬路嗎?有沒有學生在騎車的時候喜歡炫耀自己的技術,故意把手離開車把或者單手騎車?
我們總是要騎自行車或步行過馬路,但過馬路時,我們必須看著來來往往的汽車,確保安全後再過馬路。在有人行橫道、立交橋或地下通道的地方,我們必須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千萬不要隨意穿越,因為妳在爭取時間和速度。
安全出行的三個技巧:走壹會兒,騎壹會兒自行車,第三次坐車(這三個“機會”的意義是保護妳的人身安全)
1.走路的時候走人行道或者路邊。過馬路時要左右看,紅燈停,綠燈行,不要亂跑,不要隨意穿越,不要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要爬欄桿,遵守規則,保護生命。
首先,行人必須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時,要靠路邊行走(路邊邊緣線1米以內),註意前後車輛。
第二,過車行道時,壹定要走人行橫道。如果沒有人行橫道,壹定要提前看清左右兩邊的車流,等車輛通過後直行通過。不要追也不要沖。
第三,不要在車輛處於監控下或停著的車後突然橫穿馬路,走在馬路上也不要突然掉頭。這些都會導致司機措施不力,判斷失誤,從而引發交通事故。
第四,晴天過馬路。如果有灰塵,要避開,但不要盲目占上風。在雨雪天氣,不要用雨傘和雨衣遮住眼睛,防止與車輛相撞。
第五,過路口的時候,要註意交通信號,記住紅燈停,綠燈行。壹些十字路口有紅色和綠色的人行橫道燈。綠燈亮時,允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行人不得進入人行橫道。此時行人應在人行道上等候。
我們應該規範自己的走路行為。在城市街道,妳必須走人行道,在農村道路,妳必須走路邊。過馬路必須走“人行橫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這樣可以避免與車輛發生碰撞。
2.坐公交車時,等公交車停穩,先下車再上車;在車內時不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車外扔東西。
3.不要坐超載的車,更不要坐農用車,尤其是混動車。
4.12以下兒童不宜騎自行車。騎自行車時靠右行駛。不要開得太快,也不要把手拿開。不要倒退。不要騎英雄車。自行車後座不能載人,轉彎時要伸手。
5.當妳在路上遇到緊急情況時,妳應該立即向大人求助。
6.如遇交通事故,撥打122或110報警。如果妳的同伴被車撞倒,妳應該記下撞妳的車輛的車牌號、車身顏色或其他特征。
同學們,美好的生活從安全開始。只有確保健康和安全,我們才能創造美好的未來。我們必須培養文明交通意識,形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同時要做好交通安全的宣傳員,向他人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幫助家長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只要我們時刻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並付諸行動,我相信我們就能遠離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