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大量的農民房屋需要拆遷。對於絕大多數農村人來說,住房是他們安身立命的地方,是他們最重要的財產,是保障他們人身安全乃至其他人權的重要載體。然而,在房屋拆遷中,由於拆遷管理不到位、拆遷法律和補償標準機構不完善、行政裁決和執行不規範、被拆遷人要求的中低價房供應不足等原因,引發了大量的群體性上訪事件。如何處理房屋拆遷問題,不僅難。
第壹,住房的突出問題
(1)從法律角度:1。房屋拆遷沒有直接的法律、法規、規章可循。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專門的房屋拆遷法律法規,只有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2.農村的農民缺乏法律知識,維權意識薄弱。政府相關單位和開發商所做的13的承諾,很容易讓人相信。沒有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壹旦農民的房子被拆遷,農民的利益就會被忽視。
(2)從補償角度看:1,受益和補償範圍較窄(1)。我國房屋拆遷補償基本限於產權補償,產權補償也限於直接損失補償。實際上,被拆遷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已經繳納了相應的土地使用費,但其房屋被拆遷後,這部分費用並未完全納入補償範圍。(2)農民在拆遷過程中不僅失去了房屋,生活和工作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壹些村民不得不另尋住處,這將增加他們的生活和就業成本。2、補償安置不到位不合理(1)政府會征用土地和房屋,說安置房還沒建,讓農民自己安置在村裏租房子住,承諾安置房壹建就搬進去。但政府相關部門和開發商讓農民搬出後,就再也不承認欠債,這就讓農民失去了土地、房子和生活來源。真的很慘。另壹方面,搬遷農民雖然得到了房屋安置,但並沒有得到相關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障,只是進行了壹次性補償,未能為農民離開農場後的生活提供必要的安排。農民因為不能再種田,從事壹些農村副業,基本生活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比以前更差。更有甚者,由於拆遷單位缺乏有效監管或資金不足,導致對農民的補償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給農民帶來極大困難,中斷了他們的生活來源,甚至連最低生活保障都難以落實。同時,房屋拆遷給農民帶來了諸多不便和生活損失,如子女學習問題、生活成本增加(交通、管理費、醫療等。),這些都困擾著要拆遷的農民。(2)脫離“以人為本”的原則。在房屋安置補償過程中,通過對實地調查和地方主管部門關於農村房屋拆遷的規範性文件的了解和分析,可以發現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存在過於註重硬標準的傾向,實際工作中“以人為本”的原則與“硬件為本”的原則嚴重脫節。比如在住房安置上,按照農民是否具有當地戶籍或者具有戶籍的戶數來確定住房安置面積,同時按照原住房面積大小進行折算。比如壹戶五口人,家裏只有三個人有本地戶籍,家庭居住面積90平米,但按照相關比例,只能安置在50平米的房子裏。如果沒有當地村民戶籍,可能拿不到補償。至於弱勢群體(老人、殘疾人等。)在被拆遷房屋中,領取政府給予的低保只是統壹安排,壹刀切的做法與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相違背。3.補償成本和標準低。政府直接規定拆遷補償費用和標準,在房地產評估結束時不與被拆遷戶協商,或者在沒有達成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才向拆遷戶發出最後的“最後通牒”。叔……方面,拆遷補償標準是每平方面積200-~ 200。近年來,大王區有不少外商投資買地建廠,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大幅提高,但對村民的補償標準沒有變化。二,農村房屋拆遷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壹)加強農村房屋拆遷法的制定和完善。權力來源於法律的授權,權力的合法性也來源於法律的規定。法律是保護農民利益的根本源泉。面對農村房屋拆遷主體。補償安置,處理程序上沒有具體法律適用的情況,在加強立法的同時,必須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農村房屋拆遷法律制度。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在農村房屋拆遷主體上,農村房屋拆遷主體應由政府部門和村集體組成。政府部門在組織實施房屋拆遷過程中制定計劃,村集體組織進行監督。在這種形式下,兩者協同工作。房屋拆遷補償中,業主不得以是否有房屋產權證作為補償對象的標準。補償標準可根據當地的發展水平,結合被拆遷房屋的重置成本等因素,給予省、市、地方人民政府。大王白沙村經濟比較低,補償壹定要符合實際。同時,要經過更加科學完善的價格評估程序,合理確定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充分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補償費應及時足額支付給被拆遷人,以保證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拆遷安置方面,農村房屋拆遷應遵循生產用地、方便生活、節約用地的原則,選擇好安置點。應符合農村集鎮和中心村的長遠規劃和交通便利。房屋拆遷後,應當為被拆遷人安排臨時住所,並發給相應的搬遷補助費。新建房屋,政府部門可授權村集體組織實施,相關費用按實際支出和安置費收取。目前農村房屋拆遷處於無序狀態,迫切需要完善農村房屋拆遷的法律法規,讓農民在房屋拆遷工作中有章可循。政府要加大對農村農民的法律知識教育,提高農民的維權意識,安排專業人員為農民提供法律指導、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面對補償資金不到位、拖欠現象,要引導農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維護自身權益。政府部門也要加強管理和監督,讓發放給拆遷戶的資金到位。這不僅有利於保護農民的利益,也有利於整個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發展。
(二)在拆遷補償中,我們可以考慮以下幾種補償方式。
第壹,貨幣補償。貨幣安置補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壹種新的房屋拆遷安置方式,通過貨幣支付的方式將被拆遷家庭的安置房推向市場。補償費除了房屋及其附著物和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外,還應包括部分精神損害賠償。經濟學家毛認為現行的補償標準必須提高,他建議在市場價的基礎上增加1O%%比較合適。④貨幣安置補償標準應以原地搬遷和實物安置標準為基礎。從價格上看,住房使用者壹次性購買量應達到本地段安置房成本價,是合理的。對於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拆遷人壹般應根據房屋的安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定價補償。因此,拆遷自用的私有房屋,拆遷人除了上述壹次性貨幣購房款外,還應當支付房屋拆遷補償費。同時,對於被拆遷房屋的壹次性貨幣補償“買斷”模式,要建立相關的養老保險和醫療制度,保障農民在拆遷房屋時應享有的權利。因此,當地政府應該根據情況建立適合村民的養老保險和醫療制度,使村民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二是在房屋安置過程中,堅持惠民,最大限度地考慮被拆遷人的利益。壹方面,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千方百計保證拆遷安置後被拆遷戶的實際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註意照顧村內不同需求對象對房屋置換面積的多樣化需求。農村房屋拆遷需要取消以戶籍及相關條件為硬性標準的要求。根據具體面積和人數,安置標準可為:(1)壹人或二人戶,原面積小於4o平方米,安置面積40m2原面積40-80㎡,原面積超過80㎡的,安置面積80㎡。(二)三口之家,原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安置面積為50平方米;原面積在5O至11O平方米之間的,按原面積安置:原面積超過1O平方米的,按原面積10平方米安置。(3)四人以上的住戶,原人均面積不足15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築面積15平方米安置;原人均建築面積在15至35平方米之間的,按原面積安置;原人均建築面積超過35平方米的,按照人均3S平方米面積安置。被拆遷人在同壹拆遷範圍內有多處合法房屋的,其原居住房屋的建築面積應當合並計算,以便很好地照顧不同家庭的情況。比如單身老人或老年夫婦,原有面積多在1,000平米左右。把原來的住房面積給他,換成兩套房子,壹套自用,壹套出租流通,可以幫助解決老人的生計。他們雖然享受醫療、養老保險,但已經完全喪失了在社會上工作的能力。實踐證明,這種替代方式可以有效解決相當壹部分農村老年人的生活困難。再比如,有婚齡子女共同居住的農民,也要考慮子女結婚住房的需求,適當調整增加置換面積。另外,為了保證農村獨生子女國策的長期實施,房屋置換也要體現壹些優惠等等。另壹方面,要對村裏那些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采取壹些特殊的優惠政策,讓他們切身感受到黨的政策的溫暖。不要總拿法律法規嚇唬人,要用平常心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問題。在建立被拆遷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時,規定對特殊困難人員,包括通過歷次征地安置並維持生活的人員,符合規定和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允許其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同時可以設立住房保障線,照顧被拆遷的特殊困難家庭。規定被拆遷農民獲得的貨幣補償金額低於本年度最小家庭經濟適用房總價的,拆遷人應當按此標準補足拆遷補償款,以保證每個被拆遷農民至少能獲得壹套最小家庭經濟適用房。第三,對於征地拆遷補償,可以利用“年補貼”建立“土地換社保”的新機制,建立以土地經營權為核心的股份合作制,讓被搬遷的農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成為集體資產的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賦予農民長期擁有集體資產和分紅的權利,讓部分農民在未來的生活中不至於用完補償費而變“窮”。這種“年補貼”的長效保障方式,有效保障了農民的生活。總之,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應遵循公平原則,符合市場經濟要求,有利於社會穩定。
(3)在政府行為方面,要做到以下幾點:第壹,政府必須徹底退出商業拆遷活動,轉變觀念,改變直接拆遷房屋或更換拆遷人的錯誤做法。政府集中精力發揮裁判作用,切實轉變職能,依法行政。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與拆遷單位和拆遷評估機構相分離,確保拆遷管理部門獨立、公正地履行行政職責。即使是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公益事業建設項目,也應成立項目法人或委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承擔。主管部門不得直接作為拆遷人或者接受委托拆遷。總之,村裏的房子拆了,當地政府要走正規程序,要有相應的部門來管理。第二,關於大王地方政府下放行政職權,要嚴格按照《立法法》的規定,被授權機關要嚴格按照授權的目的和範圍行使這壹權力,被授權機關不得將這壹權力下放給其他行政機關。根據《立法法》第八條的規定,涉及基本民事權利和財產權利的調整,只能由基本法律作出。憲法第62條規定,制定基本法的主體只能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因此,從法律角度來看,房屋拆遷應當由憲法等相關上位法規定,並符合嚴格的法定條件。第三,在具有行政授權的地方行政中,可以建立合法的利益表達機制,將農民的利益表達行為納入法制化軌道,提高部分執法人員的素質。對上訪的農民要耐心積極對待,讓農民的利益得到充分表達,政府行為得到嚴格規範。在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今天,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占很大比重的中國,完善農村房屋拆遷,保護被拆遷人的利益非常重要,需要政府、社會和每個人的共同努力。
如果妳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多寫點,記得給我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