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65 438+05]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裝備制造業持續快速發展,產業規模、技術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大幅提升。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地位,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初見成效。當前,全球產業結構加速調整,基礎設施建設方興未艾。發展中國家正在大力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這為推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提供了重要機遇。為抓住有利時機,推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實現中國經濟升級,現提出以下意見。
壹.意義
(壹)推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是保持我國經濟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的重要舉措。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對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提出了新要求。積極推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有利於推動優勢產能對外合作,形成我國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企業不斷提升技術、質量和服務水平,增強企業整體素質和核心競爭力,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實現從產品輸出向產業輸出的提升。
(二)推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是推動新壹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增強國際競爭優勢的重要內容。當前,中國的對外開放進入了壹個新階段。加快推進鐵路、電力等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有利於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提高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實施“壹帶壹路”和中非“三網壹化”合作等重大戰略。
(三)推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是互利合作的重要抓手。當前,全球基礎設施建設掀起新高潮,發展中國家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快。積極開展境外基礎設施建設和產能投資合作,有利於深化中國與有關國家的互利合作,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二、總體要求
(4)指導思想和總體思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著眼全球經濟發展新格局,把握國際經濟合作新方向,把我國產業優勢、資金優勢與國外需求結合起來,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加強政府統籌協調,創新對外合作機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服務保障體系。大力推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有效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拓展產業發展新空間,創造經濟增長新動力,開創對外開放新局面。
(5)基本原則。
堅持企業主導、政府推動、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按照國際慣例和商業原則開展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企業自主決策、自負盈虧、自擔風險。政府加強統籌協調,制定發展規劃,改革管理方式,提高便利化水平,完善扶持政策,營造良好環境,為企業“走出去”創造有利條件。
堅持突出重點,有序推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要聚焦制造能力強、技術水平高、國際競爭優勢明顯、國際市場有需求的領域。近期以亞洲周邊國家和非洲國家為主要方向,根據不同國家和行業的特點,有序采取貿易、工程承包、投資等多種方式。
堅持務實、互利、共贏。推動我國裝備、技術、標準和服務“走出去”,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踐行正確義利觀,充分考慮所在國國情和實際需求,註重與當地政府和企業的互利合作,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堅持積極穩妥的措施防控風險。按照國家經濟外交總體戰略,進壹步強化我國的比較優勢,在充分把握和論證有關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狀況的基礎上,積極謀劃、合理安排,有力有序有效推進,防止壹哄而上、盲目追求和惡性競爭,有效防控風險,提高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的成效和水平。
(6)主要目標。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重點國家的產能合作機制,壹批重點產能合作項目取得重大進展,形成壹批境外產能合作示範基地。推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的體制機制進壹步完善,支持政策更加有效,服務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形成壹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市場開拓能力的骨幹企業。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進壹步提高,對國內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促進作用顯著增強。
三。主要任務
(7)總體任務。重點發展與我國裝備和產能高度匹配、合作願望強烈、合作條件和基礎良好的發展中國家,積極開拓發達國家市場,逐步以點帶面。將鋼鐵、有色、建材、鐵路、電力、化工、紡織、汽車、通信、工程機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作為重點行業,分類實施,有序推進。
(八)立足國內優勢,推進鋼鐵、有色行業對外產能合作。結合國內鋼鐵工業結構調整,通過成套設備出口、投資、采購、承包工程等方式,在資源條件好、配套能力強、市場潛力大的重點國家建設煉鐵、煉鋼生產基地,促進鋼鐵設備出口。結合境外礦產資源開發,延伸下遊產業鏈,開展銅、鋁、鉛、鋅等有色金屬冶煉和深加工,帶動成套設備出口。
(九)結合當地市場需求,開展建材行業國際合作。根據國內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要充分發揮國內行業骨幹企業和工程建設企業的作用。在市場需求和產能不足的發展中國家,以投資為主,設計、工程建設、設備供應相結合,建設水泥、平板玻璃、建築衛生陶瓷、新型建材、新房等生產線,提高東道國工業生產能力,增加當地市場供給。
(十)加快鐵路“走出去”步伐,拓展軌道交通裝備國際市場。重點推進和實施周邊鐵路互聯互通、非洲重點鐵路地區網絡建設和高速鐵路項目,發揮我在鐵路設計、建設、設備供應、運營維護和融資等方面的綜合優勢,積極開展壹攬子合作。積極開發和實施城市軌道交通項目,擴大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國際合作。在有條件的重點國家建立組裝維修基地和R&D中心。加快軌道交通裝備企業整合,提升骨幹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和綜合實力。
(十壹)大力開發和實施海外電力項目,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加大電力“走出去”力度,積極開拓相關國家火電、水電市場,鼓勵以多種方式參與重大電力項目合作,擴大國內火電、水電設備和技術出口規模。積極開展與相關國家在核電領域的交流與磋商,推進重點項目合作,促進核電成套設備和技術出口。積極參與相關國家風電、太陽能光伏項目投資建設,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積極開展境外電網項目投資、建設和運營,帶動輸變電設備出口。
(12)加強海外資源開發,促進重點化工領域的海外投資。發揮國內技術和產能優勢,加強對市場需求大、資源條件好的發展中國家的資源開發和產業投資,建設石化、化肥、農藥、輪胎、煤化工等生產線。以滿足當地市場需求為重點,開展化學品下遊深加工,延伸產業鏈,建設綠色生產基地,帶動國產成套設備出口。
(十三)發揮競爭優勢,提高輕工、紡織行業國際合作水平。發揮紡織業較強的國際競爭優勢,在有條件的國家建立加工廠,依托當地農產品和畜牧業資源,在勞動力資源豐富、生產成本較低的國家投資建設棉紡、化纖、家電、食品加工等紡織工業項目,帶動相關產業和設備出口。在境外條件好的工業園區,形成上下遊配套、集群發展的紡織產品加工基地。把握合作節奏和規模,促進國際合作與國內產業轉型升級良性互動。
(十四)通過設立海外工廠等方式。,加快自主品牌汽車走向國際市場。積極開拓發展中國家汽車市場,促進國產大型客車、卡車、小型客車和輕型客車出口。在市場潛力大、產業支撐強的國家設立汽車生產廠和組裝廠,建立當地分銷網絡和維修中心,帶動自主品牌汽車及零部件出口,提升品牌影響力。鼓勵汽車企業在歐美發達國家設立汽車技術與工程R&D中心,與技術實力強的國外企業合作,提高自主品牌汽車的R&D和制造技術水平。
(十五)推動創新升級,提高信息通信產業國際競爭力。充分發揮大型通信和網絡設備制造企業的國際競爭優勢,鞏固傳統優勢市場,開拓發達市場,以用戶為核心,以市場為導向,加強與本地運營商和集團用戶的合作,加強設計開發、技術支持、運維、信息安全等系統建設,提高在全球通信和網絡設備市場的競爭力。鼓勵電信運營商、互聯網企業以並購、投資建設、設施運營等方式“走出去”,在境外建設和運營信息網絡、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與通信、網絡制造企業開展合作。鼓勵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機構,利用全球智力資源,加強新壹代信息技術的研發。
(十六)整合優勢資源,推動工程機械等制造企業完善全球業務網絡。加大工程機械、農業機械、石油裝備、機床等制造企業的市場開拓力度,積極開展融資租賃等業務,結合實施境外重大建設項目擴大出口。鼓勵企業在有條件的國家投資建廠,完善運維服務網絡建設,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支持企業與具有品牌、技術和市場優勢的國外企業合作,鼓勵在發達國家設立R&D中心,提高機械制造企業產品的品牌影響力和技術水平。
(十七)加強對外合作,促進航天裝備出口。大力開拓發展中國家航空市場,探索在亞非條件較好的國家設立合資航空運營企業,建設物流保障基地,逐步形成區域航空運輸網絡,建設壹批輻射周邊國家的區域性航空中心,加快與相關國家的航空合作,帶動國產飛機出口。積極開拓發達國家航空市場,促進通用飛機出口。支持優勢航空企業投資國際先進制造業和R&D企業,建立海外R&D中心,提升國產飛機質量和水平。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航天合作,積極推進對外發射服務。加強與發達國家在衛星設計、零部件制造和有效載荷研制方面的合作,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投資國外有特色優勢的企業。
(十八)提高產品和服務水平,開拓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高端市場。充分發揮船舶產能優勢,在鞏固低端船舶市場的同時,大力開拓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市場,支持有實力的企業投資建廠,建立海外R&D中心和銷售服務基地,提高船舶高端產品的R&D和制造能力,提升深海半潛式鉆井平臺、浮式生產儲卸裝置、海洋工程船、液化天然氣運輸船等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第四,提高企業“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
(十九)發揮企業市場的主體作用。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企業要結合自身發展需求和優勢,堅持市場導向,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實施方案,積極開展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為拓展國際發展新空間做出積極貢獻。
(20)拓展對外合作方式。在繼續發揮傳統工程承包優勢的同時,發揮資金和技術優勢,積極開展“工程承包+融資”、“工程承包+融資+運營”等合作,鼓勵有條件的項目采用BOT、PPP等方式,大力開拓國際市場,開展裝備制造合作。與有條件的國家合作,形成合力,開發第三方市場。國際產能合作要根據東道國的實際情況和特點,靈活采取投資、工程建設、技術合作、技術援助等多種方式,與東道國政府和企業開展合作。
(二十壹)創新商業運營模式。積極參與境外產業集聚區、經貿合作區、工業園區、經濟特區等合作園區建設,營造基礎設施相對完善、法律政策配套的良好區域投資環境,引導國內企業組團“走出去”。借船出海通過互聯網,借助互聯網公司的海外市場和營銷網絡平臺,開辟新的業務渠道。通過大合作、小合作的出海方式,鼓勵大企業率先走向國際市場,帶動壹批中小配套企業“走出去”,構建全產業鏈戰略聯盟,形成綜合競爭優勢。
(二十二)提高海外經營能力和水平。認真分析評估所在國的政治、經濟、法律和市場,加強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建立效益和風險評估機制,註重經濟性和可持續性,完善內部投資決策程序,落實各項配套條件,精心組織實施。做好風險應對預案,妥善防範和化解項目實施中的各類風險。鼓勵紮根當地、長遠發展,努力提高企業用工、采購等方面的本地化水平,加強當地員工培訓,積極促進當地就業和經濟發展。
(二十三)規範企業境外經營行為。企業應自覺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尊重當地文化、宗教和習俗,保護員工合法權益,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堅持誠信經營,抵制商業賄賂。註重資源節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承擔社會責任,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與所在國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建立企業境外經營活動評估機制,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企業間的協調合作,遵守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堅決防止無序惡性競爭。
動詞 (verb的縮寫)加強政府引導和推動
(二十四)加強統籌指導和協調。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結合“壹帶壹路”建設、周邊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中非“三網壹化”合作,制定國際產能合作規劃,明確重點方向,引導企業有重點、有針對性、有組織地開展對外工作。
(二十五)完善對外合作機制。充分發揮現有多雙邊高層合作機制作用,與重點國家建立產能合作機制,加強政府間交流以及與相關國際和地區組織的協調合作,搭建政府和企業對外合作平臺,推動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取得積極進展。完善與相關國家在投資保護、金融、稅收、海關、人員往來等方面的合作機制。,為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提供全面支持和全面保障。
(二十六)改革對外合作管理體制。進壹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深化境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取消境外投資審批,除敏感投資外,所有境外投資項目和企業均備案信息,做好事中事後監管。完善中央和地方國有企業境外投資管理方式,從註重事前管理向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轉變。完善對外承包工程管理,為企業開展對外合作創造便利條件。
(二十七)做好外交服務工作。外交部門和駐外使領館要進壹步做好駐在國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工作,加強對我企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及時提供有關國家的國別信息、合作意向、合作項目等有效信息,做好風險防範和領事保護工作。
(二十八)建立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完善信息共享體系,引導相關機構建立公共信息平臺,全面整合政府、商協會、企業、金融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等信息資源,及時發布國家“走出去”相關政策,以及外商投資環境、產業發展和政策、市場需求、項目合作等全面準確的信息,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綜合信息支持和服務。
(二十九)積極發揮地方政府的作用。地方政府要根據本地區產業發展、結構調整和產能狀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引導和鼓勵本地區有條件的企業積極有序推進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
第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十)完善財稅支持政策。加快與有關國家談判簽署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實現重點國家全覆蓋。
(三十壹)發揮優惠貸款的作用。根據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需求,支持企業參與大型成套設備出口、工程承包和大型投資項目。
(3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和開發性金融機構的積極作用,通過銀團貸款、出口信貸、項目融資等方式,加大對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的融資支持。鼓勵商業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可持續和風險可控的原則,為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開展PPP項目貸款業務,提升我國高鐵、核電等重大裝備和產能“走出去”的綜合競爭力。鼓勵境內金融機構提高境外資產或權益處置能力,支持“走出去”企業以境外資產和股權、礦業權等權益作抵押獲得貸款,提高借貸能力。加強與相關國家的監管協調,降低和消除準入壁壘,支持中資金融機構加快境外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布局,提高融資服務能力。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的對接和協調,開展海外重大項目合作。
(33)充分發揮人民幣國際化的積極作用。支持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國內商業銀行發行人民幣債券並在境外使用,取消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地域限制。加快人民幣跨境支付體系建設,完善人民幣全球清算服務體系,便利企業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合作和投資。鼓勵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大型成套設備出口、商品貿易和境外經貿合作區使用人民幣進行結算,降低“走出去”中的貨幣錯配風險。推進人民幣在“壹帶壹路”建設中的使用,拓寬人民幣有序回流渠道。
(三十四)擴大融資資金來源。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通過發行股票、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產品,為“走出去”項目在境內外市場融資。實施境外發債備案制,低成本籌集外匯資金,更好支持企業“走出去”資金需求。
(三十五)增加股權投資來源。充分發揮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作用,設立業務覆蓋全球的股權投資公司(即中投海外直投公司)。充分發揮絲路基金、中非基金、東盟基金、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作用,以股權投資、債務融資等方式積極支持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項目。鼓勵境內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機構“走出去”,充分發揮其在支持企業“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並購投資等方面的作用
(36)加強和改進出口信用保險。建立出口信用保險支持大型成套設備的長期制度安排,對風險可控的項目實現全部投保。充分發揮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的風險保障作用,擴大保險覆蓋面,有效支持大型成套設備出口,帶動優勢產能“走出去”。
七、加強服務保障和風險防控。
(三十七)加快中國標準國際化。提高中國標準國際化水平,加快認證認可國際互認進程。積極參與國際和區域標準的制定,推動與主要貿易國的標準互認。盡快完成高鐵、電力、工程機械、化工、有色、建材等行業技術標準外文翻譯,加大中國標準國際化推廣力度,推動相關產品認證認可結果互認互認。
(三十八)強化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的作用。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機構發揮積極作用,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市場化、社會化、國際化的法律、會計、稅務、投資、咨詢、知識產權、風險評估和認證服務。建立行業自律和政府監管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完善中介服務的執業規則和管理制度,提高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強化中介服務的責任。
(三十九)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跨國經營人才培養,堅持企業自我培養和政府扶持相結合,培養壹批復合型跨國經營人才。以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為導向,加快重點行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加大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建立人才國際交流平臺,為產能和裝備制造國際合作提供人才支撐。
(四十)做好政策解讀。積極發揮國內傳統媒體和互聯網新媒體的作用,及時準確報道信息。加強與國際主流媒體的交流與合作,做好與所在國當地媒體、智庫、非政府組織的溝通,闡釋平等合作、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合作理念,積極宣傳我國裝備產品、技術、標準和優勢產業。
(四十壹)加強風險防範和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支持“走出去”的風險評估和防控機制,定期發布重大國別風險評估報告,及時向相關國家預警和通報重大政治、經濟和社會風險,提出應對預案和防範措施,妥善應對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中的重大風險。綜合運用外交、經濟、法律等手段,切實維護中國企業在海外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我國境外公民和機構安全保護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完善境外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及時妥善解決和處理各類安全問題,切實保障公民和企業的境外安全。
國務院
2015月13日
(本文刪除了個別表述,進行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