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節國際服務貿易概述
第壹,服務貿易的概念
雖然服務業作為傳統的產業部門,已經有上千年的歷史,但是“服務貿易”這個概念與古代的貨物貿易相比,並不遙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進行國際收支統計時,壹直將服務貿易列入無形貿易壹欄。這種情況直到1993才得到調整,而中國以前把服務貿易稱為服務貿易。1986年9月啟動的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之前,服務貿易只在有限的發達國家範圍內開展,並不是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國際貿易共性問題。
根據文獻記載,“服務貿易”的概念最早出現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9月提出的《貿易及相關問題高級專家報告》中,1972。美國在其貿易法1974第301條中首次使用“世界服務貿易”。
目前,由於服務的定義非常復雜,不同的國家和研究者從各自的立場看問題的角度也不盡相同,因此在國家統計和各種經貿文件中,國際服務貿易並沒有壹個統壹的、公認的、確切的定義。以下是幾個有代表性的定義:
1,貿發會議的定義
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貿發會議)是聯合國處理貿易和發展問題的常設機構。從中轉的角度闡述了國際服務貿易。它將國際服務貿易定義為:對貨物的加工、裝配和維修,以及貨幣、人員、信息等生產要素向非本國國民提供服務並取得收入的活動,是壹國與他國交換服務的行為。
狹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是無形的,是指符合服務嚴格定義的國家之間直接的服務出口和進口活動。
從廣義上講,國際服務貿易既包括有形勞動力的輸入和輸出,也包括無形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沒有物理接觸的交易活動,如衛星傳輸和傳播、專利技術貿易等。
人們通常所說的服務貿易是壹個廣義的國際服務貿易概念。
狹義和廣義
2、美加自由貿易協定的定義
國際服務貿易是指由代表其他締約方在其領土內或進入壹締約方的人員提供指定的服務。
這裏所說的“指定服務”包括(1)指定服務的生產、分銷、銷售、營銷和交付及其采購活動;(2)進入或使用國內分銷系統;(3)建立商業存在,以分銷、營銷、交付或推廣指定的服務;(4)根據投資條例,任何提供指定服務的投資及任何提供指定服務的相關活動。“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3,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定義
烏拉圭回合談判於4月簽署了GAST 1994。《協定》第1條第2款將服務貿易定義為以下四種形式提供的服務:
1.跨境供應:從壹成員的領土向任何其他成員提供服務;(這種服務不構成人流、物流或資金流,而是通過電信、郵電和計算機網絡實現的服務,如視聽、金融信息等。)
這種服務提供模式強調的是買賣雙方的地理界限,跨越國界和國界的只是服務本身,而不是服務的提供者或接受者。
2.境外消費:在壹成員境內為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如接待外國遊客、提供旅遊服務、為外國患者提供醫療服務)
這種服務提供模式的主要特點是消費者出國享受服務商提供的服務。
3.商業存在:壹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任何其他成員領土內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指允許壹國的企業和經濟實體在另壹國設立業務和提供服務,包括投資於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和獨資企業。例如,外國公司來中國設立銀行、商店、會計和律師事務所等。)
這種服務提供模式的特點是: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在同壹個成員的領地內;服務提供者在消費者所在國境內設立商業機構或者專業機構。商業存在是提供服務的四種方式中最重要的壹種。
4.自然人的存在:壹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自然人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的存在而提供的服務(如壹國的醫生、教授和藝術家到另壹國從事個體服務)。
自然人的流動與商業存在的相似之處在於:服務提供者在消費者所在國境內提供服務;不同的是,服務是自然人流動提供的,服務提供者在消費者所在國境內未設立商業機構或專業機構。
二、國際服務貿易的分類
(壹)民俗分類
1,基於“移動”
2、以生產過程為標準
3、以要素密度為標準
4.以商品為標準
(2)世貿組織的分類
(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類
(壹)民俗分類
1.以“移動”為標準
_ _ _ R.M. Stern所著《國際貿易》壹書,1987,根據服務是否在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流動,將國際服務貿易分為四類:
(1)分離服務。它指的是服務提供商和用戶無需在國家之間移動就可以實現的服務。運輸服務是分離服務的典型例子。比如民用航空運輸服務,壹家美國航空公司可以向中國居民提供服務,但不需要將這家美國航空公司搬到中國,也不需要要求中國客戶在該航空公司所在的美國接受服務。
GAST中定義的第壹種服務交付模式類似於這種服務。
(2)面向需求者的服務。是指服務提供者轉移後產生的服務。壹般來說,服務提供商需要在地理上與服務用戶相鄰和接近。銀行、金融和保險服務是這類服務的典型代表。例如,如果壹家英國GATS銀行要占領日本微型銀行業務的市場份額,它必須在日本開設分支機構,這就要求資本和勞動力存在於國家之間。
(3)位於提供商的服務。是指服務提供者向本國的外國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務,壹般要求服務消費者跨境接受服務。國際旅遊、留學教育、涉外醫療服務都屬於這種服務貿易。例如,外國遊客參觀中國長城和桂林接受中國旅遊服務。此時,服務提供者並沒有跨越國界向服務消費者輸出服務,對於服務提供者來說,也沒有生產要素的移動。GATS定義的第二種“境外消費”類似於這種服務。
(4)自由不是無拘無束的不可分離的服務。也叫“移動服務”。是指服務的消費者和生產者相互流動時接受和提供的服務,服務提供者進行對外直接投資。並利用分支機構向第三國居民或企業提供服務。例如,壹家位於意大利的美國旅遊公司為在意大利的德國遊客提供服務。移動服務要求服務的消費者和提供者擁有不同程度的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流動性。GATS定義的第三種“商業存在”和第四種“自然人流動”中的壹些服務屬於這類服務。
這種分類方法的實質涉及到資本、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在不同國家之間的流動。由於這類生產要素的跨國流動往往涉及各國國內立法或地區法律的限制,而且還涉及到在需求方所在國開業的問題,因此用這種分類方法來研究這類問題更為合適。而服務貿易很難準確徹底的劃分,比如國與國之間相互開放提供的旅遊服務。
2.以生產過程為標準
根據服務與生產過程的內在聯系,這種分類方法將服務貿易分為三類:
(1)前期生產服務,主要包括市場調研、可行性研究等。這種服務是在生產過程開始之前完成的,對生產規模和制造過程有重要影響。
(2)生產服務。主要指在產品生產或制造過程中,為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而提供的服務,如內部質量管理、軟件開發、人力資源管理、生產過程之間的各種服務等。
(3)後期制作服務。這種服務是連接生產者和消費者的服務,如廣告、營銷服務、包裝和運輸服務等。企業通過這項服務接觸市場,便於研究產品是否適銷對路,設計是否需要改進,包裝是否符合消費者的需求。
這種以“生產”為核心的國際服務貿易,涉及到應用高新技術提高生產率,為生產者協調生產前後的服務提供了重要依據。這使得生產者能夠對國際市場的變化做出快速反應,從而改進生產技術,進行新的設計或吸引新的服務,最終生產出消費者滿意的產品或服務。
3.以要素密度為標準。
根據商品貿易中密集使用某些生產要素的特點,壹些經濟學家將服務貿易分為:
(1)資本密集型服務。此類服務包括航空運輸、通信和工程建設服務。
(2)技術和知識密集型服務業。這些服務包括銀行、金融、法律、會計、審計和信息服務。
(3)勞動密集型服務業。這些服務包括旅遊、建築、維修和消費服務。
這種分類側重於生產要素的密集程度,涉及生產要素在產品或服務競爭中的開發和應用,尤其是當代高技術。
4.以商品為標準
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期間,1988年6月,談判小組提出按照服務在商品中的屬性對服務貿易進行分類。據此,服務貿易分為:
(1)商品形式的服務。這種服務體現為商品或物品的形式,例如電影、電視、音響、書籍、計算機和特殊的數據處理和傳輸設備。
(2)與實物互補的服務。這類服務對商品價值的實現具有補充和輔助作用,如商品儲運、財務管理、廣告宣傳等。
(3)可以替代商品實物形態的服務。這種服務伴隨著有形商品的流動,但不是壹般的商品貿易。與實現商品所有權轉移的商品貿易不同,它們只為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如技術貿易中常用的特許經營、設備租賃、設備維修等。
(4)具有商品屬性但與其他商品無關的服務。這些服務具有商品屬性,其銷售只有在沒有其他商品補充的情況下才能實現,如通信、數據處理、旅遊、酒店和餐飲服務等。
這種分類將服務與商品聯系起來進行分析。“服務”和“商品”壹樣,既有使用價值,也有價值,也能和商品壹樣為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做出貢獻,這其實是壹種理論上的認可。服務的特殊性在於其不同於商品的“無形性”,但這種“無形性”在壹定情況下也可以體現為商品的形式。
(2)世貿組織的分類
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在以商品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的基礎上,結合服務貿易統計和服務貿易部門開放的要求,在征求各談判方建議和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以部門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將服務貿易分為12類。它們如下:
1,商業服務。它是指商業活動中涉及的服務交流活動,以及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列出的六類此類服務,包括個人消費服務,以及為企業和政府提供的服務。它們是專業(包括咨詢)服務、計算機及相關服務、研發服務、房地產服務、設備租賃服務和其他服務。
2、通信服務。主要指與信息產品、運營、存儲設備和軟件功能相關的所有服務。主要包括郵政服務、快遞服務、電信服務、視聽服務和其他電信服務。
3、建築服務。主要指工程建築從設計、選址到施工的全服務過程。具體包括:選址服務,涉及建築選址;國內工程建設項目的地址選擇,如橋梁、港口、公路等。建築安裝和裝配工程;工程項目建設;固定建築物的維修服務;其他服務。
4.銷售服務是指產品銷售過程中的服務交換,主要包括:商業銷售,主要指批發業務;零售服務;與銷售相關的代理費和傭金;特許經營服務;其他銷售服務。
5.教育服務是指國家之間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方面的服務交流,如互派學生、訪問學者等。
6.環境服務是指汙水處理服務;廢物處理服務;健康和類似服務等。
7.金融服務
主要指銀行和保險業以及相關的金融服務活動。
8.衛生和社會服務
_ _ _主要指醫療服務和其他與人體健康有關的服務;社會服務等。
9.旅遊及相關服務
_ _ _指賓館、飯店提供的住宿、餐飲服務、飲食服務及相關服務;旅行社和導遊服務。
10.文化、娛樂和體育服務
_ _ _指所有文化、娛樂、新聞、圖書館和體育服務,如文化交流和文化表演,不包括廣播、電影和電視。
11.運輸服務
_ _ _主要包括:貨物運輸服務,如航空運輸、海洋運輸、鐵路運輸、管道運輸、內河和沿海運輸、公路運輸服務,以及航天發射和運輸服務,如衛星發射;客運服務;航運服務(包括船員雇傭);附屬於運輸的服務主要指報關行、貨物裝卸、倉儲、港口服務、出港前檢驗服務等。
12.其他服務
(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分類
_ _ _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服務貿易分為:
1.公務員(或商業服務):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1977中編制的《國際收支手冊》中的運費;其他交通運輸、客運、港口服務等。;旅遊業;其他非政府服務和福利;
2.投資收益:_指國與國之間資本借貸或投資產生的利息、股息和利潤匯出或匯回所產生的收入和支出。
3.其他政府服務和福利
指以上項目未列出的政府服務和福利。
__4.無還款轉賬
_ _ _是指單方面(或片面)的不存在等價收支的事實,也就是說資金在國際間流動後,不會出現回流或償還的問題。所以也叫單方轉讓。
第三,服務貿易的特點
由於服務本身的壹些獨特特征,國際服務貿易也呈現出與國際貨物貿易不同的特點。與貨物貿易相比,服務貿易具有以下明顯特征:
1,服務貿易標的物無形、無形、不可儲存、不易運輸,導致服務出口方式多樣化;
2、服務的生產和消費往往是同時發生的,通常不可能再生產和套利服務,所以服務生產和出口的過程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服務進口和消費的過程;
3.服務貿易更多地依賴於生產要素的國際流動和服務機構的跨國設置。無論是何種形式的服務貿易,都與資本、勞動力、信息等生產要素的跨國流動密切相關。
4.服務貿易統計與貨物貿易壹樣,反映在各國的國際收支中。但是服務貿易的統計不能像貨物貿易壹樣顯示在各國海關的進出口統計中。
5.對服務貿易的監控只能通過國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規來實現,因此所涉及的法規形式和力度遠遠超過貨物貿易。
第二節國際服務貿易發展
第壹,二戰後國際服務貿易的發展階段
1,服務貿易作為貨物貿易附屬地位的階段(70年代以前)。
這壹時期,世界各國都沒有意識到服務貿易作為壹個獨立實體的存在。在實際的經濟貿易活動中,服務貿易基本上是以貨物貿易的形式進行的,如倉儲、運輸、保險等服務。因此,雖然當時服務貿易實際存在,但它是獨立於人們意識之外的,所以缺乏對服務貿易的具體量化統計。
2、服務貿易快速增長階段(1970-1994)
這壹時期,服務貿易逐漸從貨物貿易的從屬地位中獨立出來,並迅速發展。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從1970-1980,國際服務貿易年均增速為17.8%,與同期貨物貿易增速大致相當。20世紀80年代以後,服務貿易開始超過貨物貿易的增長率。1980-1990期間,國際服務貿易年均增長率為5.02%,而同期貨物貿易年均增長率僅為3.69%,這壹趨勢壹直持續到1993。
3、服務貿易在規範到自由化階段(1994至今)
1994年4月,《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簽署後,服務貿易的發展進入了壹個新的歷史時期。但服務貿易同時出現了壹些起伏,增速分別為8.03%和1995。
二、二戰後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的主要特點
1,國際服務貿易快速發展。
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迅速,規模不斷擴大,這種快速發展趨勢壹直延續至今。據世界貿易組織統計,1970年世界服務貿易額為640億美元,1980年為3830億美元,增長了5倍。65438+8490億美元,比1990年增加了壹倍多;1992首次突破萬億美元;2000年達到6543.8美元+0435.4億美元;2004年達到2.1萬億美元。服務貿易在整個國際貿易中的比重在70、80年代約為五分之壹,進入90年代後增加到四分之壹。未來20-30年,服務貿易在整個國際貿易中的比重將每年增加壹個百分點左右,預計到265438+30年代,服務貿易比重將與貨物貿易比重大致相當。
2、服務貿易區域發展不平衡
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國際服務貿易的格局也在不斷變化。世界經濟的不平衡決定了服務貿易的不平衡。美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服務貿易國家。從單個國家來看,自1981以來,美國服務貿易出口額取代法國躍居世界第壹,並保持至今。2002年,美國服務貿易出口額達到2726億美元。占世界服務貿易出口總額的17.4%,服務貿易進口2056億美元,占世界服務貿易進口總額的13.3%。
從國別類型來看,服務貿易的主要國家都是發達國家,10出口大國幾乎都是發達國家(2004年中國服務貿易額為1.286億美元,居世界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