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許多企業參與國際貿易,以擴大企業之間的合作與交流,增加企業的規模和利潤。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可以進行國際貿易,必須符合國際貿易的條件。只有符合條件的企業才能進行國際貿易。1.《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有哪些規定?合同建議書“如果貨物表述清楚,明確或隱含地規定了數量和價格,或者規定了如何確定數量和價格,就非常明確”。可見,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是交易中不可或缺的條件。二、國際貿易中的質量條款應註明貨物的名稱、規格、等級,或註明樣品的編號和日期。根據商品特點,可分別采用文字說明或樣品或兩者兼有。對於某些商品,也可以在合同中規定質量允許有壹定的彈性。有壹些常見的方式。交貨質量大致相當於樣品或其他類似條款。對於壹些初級產品,規定了質量機動範圍,允許其質量指標在壹定範圍內變動。比如鴨絨、鵝絨的羽絨含量是70%,允許上下2%。比如,胖米的水分最高為15%,雜質最高為1%,碎粒最高為30%。對於工業成品,可以規定質量公差,如加工零件的尺寸。有些質量公差是國際公認的,有些則是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對於機動範圍內的質量差異,壹般按照合同單價計價,不再做其他調整。但如果某些質量指標發生變化,就會給商品質量帶來實質性的變化,以體現按質定價。妳也可以在合同中加入質量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條款。如果出口大豆時含油量不低於20%,以20%為基數,含油量每增加1%,價格增加2%。三、國際貿易中貨物的包裝1、運輸包裝的類型,貨物總是與壹定的包裝聯系在壹起的。有些包裝已經成為商品不可分割的壹部分。在國際貿易中,包裝有其特殊的意義,是主要的貿易條件之壹。2.根據包裝在商品流通中的不同功能,運輸包裝的標誌可分為銷售包裝和運輸包裝。銷售包裝又稱內包裝,主要用於保護商品,方便使用,促進銷售,應符合銷售所在國的法律法規。運輸包裝又稱外包裝,主要用於保護貨物,方便儲運,節約成本。3.關於中性包裝和許可問題(1)中性包裝是指在商品和內外包裝上沒有生產國和制造商名稱。這種中性包裝是國際貿易中常見的方式,可應買方要求酌情采用。我們應該嚴格控制中國與其他國家有出口配額協議的貨物,因為萬壹進口商將貨物再出口到相關配額國家,將對中國產生不利影響。出口商絕不能因為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國家的聲譽和利益。(2)定牌是指銷售者按照購買者的要求,在其銷售的商品或者包裝上標明購買者指定的商標和品牌,稱為定牌生產。在國際或國內貿易中。有很多大型百貨、超市、專業店,他們經營的壹些商品使用了該店的專用商標和品牌名稱,是該店請相關廠家訂購品牌生產的。在國際貿易中,有的品牌商品在其品牌商標下標明產地,有的則不標明產地和生產廠家。後壹種方法被稱為品牌中立。目前,中國有許多由外商特許的出口產品,其中大部分都標有“中國制造”。以上是國際貿易的質量術語和相關知識的內容。為了保證企業在國際貿易中能夠遵守國際貿易規則,大家也要保證自己的國際貿易行為能夠遵守國際貿易規則,保證企業的正常發展。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對外貿易以及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本法所稱對外貿易,是指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和國際服務貿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條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依照本法主管全國對外貿易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四條國家實行統壹的對外貿易制度,鼓勵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公平、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