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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法案例分析
摘要:
國際商法傳統的教學方法已經不能滿足當前的培養要求。案例教學可以彌補傳統講座教學的不足,在激發學生學習興趣、促進學生理解和掌握知識點、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培養學生創造性思維、增強教學效果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視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
國際商法;案例教學;法律教育
案例教學法壹直是西方國家非常重視並廣泛實施的壹種教學方法。自傳傳入中國以來,在法學教育中得到了推廣和應用,並在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由於其在應用型人才培養中的重要價值,也引起了我國高校教育工作者的廣泛關註。
壹,案例及案例教學內涵的解讀
案例是指對壹個典型的代表性事件的內容、情節、過程和處理方法的客觀描述,以供查詢和再現。
案例教學有多種定義。各級屬性的不同排列組合和不同取舍,形成了案例教學的不同理念,也反映了對這種教學方式的不同理解水平。
大多數案例教學的定義側重於它的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是指以案例為教材,結合教學主題,通過討論、問答等師生互動的教學過程,使學生理解與教學主題相關的概念或理論,培養學生高層次能力的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法是通過教師授課、組織學生分析、討論實際案例、撰寫案例總結報告的過程來實現教學目的的壹種教學方法。案例教學是以教學案例為載體,根據壹定的教育目標,選擇壹定的教學案例進行教學的教學方法。其特點是學生積極參與,強調師生共同討論案例,撰寫相關案例分析報告。這些定義強調案例教學中的壹些核心要素,側重點不同。
以下是比較完整的案例教學定義,也代表了本研究對案例教學的定義:案例教學是指教師根據教學目標和教學任務的要求,運用精選的案例材料,使學生進入壹個具體的事件和情境,組織學生積極探究事件的構成,從而提高學生創造性地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的壹種教學模式。
二、國際商法案例教學的價值分析
目前,我國高校普遍采用國際商法的教學方法。中國高校傳統的講授式教育仍有其優勢,比如講授的專業知識有條理、有系統,便於學生記筆記和掌握。但該教學方法有其獨特的缺陷,主要表現在:不利於培養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因為學生自始至終處於被動聽課狀態,不能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思維;不利於培養學生運用法律和法理學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為學生在課堂上主要接收書本法律知識和教授智力加工的研究成果,很少有機會具體充分地討論實際案例。雖然近年來教育界壹直在討論如何改進教學方法,改變以講課為主的方法給學生帶來的被動局面。但在這方面,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們做得還不夠。我們的教學方法應該移植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改變單向理論灌輸的教學方法。
(壹)能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激發他們的學習熱情。
國際商法是壹門比較抽象的理論課程,具有許多單調的法律條文和基本概念,專業性強,內容繁雜,枯燥乏味的特點。如果單純的傳授知識,照本宣科,很難引起學生的興趣,不利於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掌握,更難以培養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已經成為課堂教學中的壹個重要問題。案例教學法可以將抽象的理論具體化,將現實生活中生動逼真的案例引入課堂,營造身臨其境的氛圍;為學生提供獨立思考和自由討論的學習環境。在這樣的學習狀態下進行教學,更容易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激發學習動機。
(二)能培養學生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國際商法也是壹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學習國際商法的主要目的是將其運用到國際商事交往的實踐中。傳統的教學方法使學生獲得了解決問題的“標準答案”的理論知識,但很難獲得運用這種理論知識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案例教學法更註重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的培養。
案例教學通過讓學生認真分析案例,並在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自己的解決方案,可以在壹定程度上培養學生的綜合分析能力和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的開展通常是教師事先選擇教學案例,通過教學案例的呈現,創設具體的實際問題情境。課堂教學就是圍繞這個具體案例在分析討論中進行的。通過案例涉及的各種問題,學生逐漸學會如何分析問題,如何處理類似的情況或問題,從哪些方面去解決。而且由於大量案例沒有唯壹的解決方法,可以給學生壹個開放的思考和討論的空間,也有利於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適應社會的需求。
(三)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合作精神和與人溝通的能力。
案例教學作為壹種教學形式,特別依賴和強調學生之間的合作。小組討論是案例教學的主要組織形式。為了達到相同的學習目標,小組成員必須學會相互理解、尊重和信任。實踐證明,壹個合作互助的群體的學習效果遠勝於壹個人。傳統的教學方法很難培養或提高學生的合作與交流能力。
(四)幫助學生系統掌握專業知識。
國際商法教學案例涉及諸多問題。學生在分析案例的過程中,往往不能單純依靠某壹部分來分析整個案例,而必須對學習的全部內容非常熟悉,並能融會貫通,綜合運用。因此,案例教學將學生所學的所有內容在無形中有機地聯系起來,對課程的不同內容和知識點起到系統化的紅線作用。
三、案例教學中應註意的問題
(壹)理論教學是案例教學的基礎。
把理論教學和案例教學結合起來,切不可提倡案例教學而拋棄理論教學,因為沒有必要的理論基礎,案例討論就達不到理想的效果;沒有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培養能力就會成為壹句空話。無論采用何種教學方法,其目的都是為了幫助學生全面系統地掌握課程的知識點,提高運用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案例教學不能代替理論教學,教學要與問題討論、案例教學相結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應選擇典型案例。
由於課時的限制,案例的選擇不在於多,而在於精。關鍵是選取的案例能更好地滿足具體教學內容和教學組織的需要。教師應精選和提煉國際貿易法中具有實踐意義的典型案例,豐富國際商法案例庫,通過案例討論使學生更好地理解法學基本理論。因為案例教學法的主要目的不是引起學生上課的興趣,而是通過案例分析,使學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理學的壹般原理,提高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越經典,學生越感興趣,參與度越高,學習收獲越大。歐盟、美國、日本、東盟、韓國、俄羅斯是我們的主要貿易夥伴,所以也要特別註意選擇與這些國家或地區相關的典型案例。
(三)應註意及時更新案例。
國際商法案例隨著國際貿易和國際商法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國際貿易具有覆蓋面廣、變化快的特點,在網絡和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背景下,國際貿易活動也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因此,在案例選擇的過程中,必須適應國際商法實踐的快速發展和變化;案例教學中選擇的案例必須不斷更新,以適應實際教學的需要。
(D)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
案例教學以學生的積極參與為前提,以教師的有效組織為保證,選取能說明某些問題的案例為素材。往往很難將這些方面有機的結合起來,有時會耗費更多的時間,收效甚微[5]。案例教學存在時間和效益的矛盾,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案例教學需要師生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做壹系列的準備工作,但師生的精力和時間畢竟是有限的。
總之,案例教學法在教學中的應用在理論上是可行的,在實踐中是必要的,符合課程的教學目的和專業培養目標。案例教學法在國際商法教學中的應用,有利於教師和學生的提高,有利於學生對知識點的理解和掌握,有利於增加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但是,案例教學法的應用也有壹定的局限性和風險。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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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鄭金洲。案例教學指南[M]。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21。
擴展:國際商法論文的選題
1,論經濟法與行政法的互動關系
2、經濟法與社會法的關系。
3.經濟法與弱勢群體保護
4.市場經濟與反壟斷立法建設。
5.論規模經濟與反壟斷法的關系。
6.中國反壟斷法的價值取向。
7.反壟斷法若幹問題的比較研究。
8.加入WTO與加強消費者權益法律保護研究
9.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精神
10,新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研究
11,公平稅負原則與農村稅費改革
12,稅收司法保護研究
13、稅法的公允價值理論
14.政策性銀行經營模式的國際比較及其對中國的啟示。
15,入世後中國對外資銀行的監管策略研究
16,銀行業與證券業混業經營的若幹法律問題
17,改革中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問題及對策
18,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基礎
19,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缺陷與完善
20.新形勢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和法制建設。
21,國外社會保障稅對我國社會保障稅法的借鑒
22、國外社會救助制度的比較與借鑒。
23、工傷保險若幹法律問題研究。
24、關於土地征用制度。
25.房地產項目公司法律問題研究
26.土地儲備制度研究
27、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制度
28.農村土地所有權法律模式研究
29、保護城市失地農民利益的法律思考。
30.權利法律制度研究
31,勞動合同若幹法律問題研究
32、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研究
33.論商法的基本原則
34、我國證券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修改建議。
35、關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監管
36.證券發行保薦人民事責任研究
37、證券投資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38.論我國證券發行制度的完善
39.論中國企業立法體系的重構
40.合夥協議的法律性質研究
41,公司章程法律性質研究
42.論有限責任與債權人保護
4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出機制創新研究
44.上市公司中小股東利益保護機制研究
45.破產法若幹問題研究
46.論獨立董事的義務
47、公司資本制度研究
48、關於股權
49.我國股份回購的現實意義及立法完善。
50.股東知情權研究
51,企業並購若幹法律問題研究
52.關聯交易法律問題研究
53.股東訴權的司法實踐研究
54.股權轉讓合同效力與股東登記法律問題研究。
55、公司治理結構的立法模式及其發展趨勢。
56、清算中公司的性質及其責任。
57、審理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法律問題。
58.論保險利益
59.票據權利研究
60.信托的法律性質和基本概念
61,保險委付研究
62、關於保險中的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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