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扶助殘疾人辦法》的規定: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領導和綜合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殘疾人救助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做好助殘工作,並對本辦法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各級殘疾人聯合會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章程或者政府委托,做好扶助殘疾人工作,並可以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提出扶助殘疾人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條全社會應當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禁止侮辱或者侵害殘疾人。殘疾人救助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方針。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做好殘疾人扶助工作。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助殘工作貢獻力量。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殘疾人康復創造條件,並按照規定補助貧困殘疾人康復經費。
第六條各級教育機構應當接收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按照規定補助寄宿生活費等費用。如果統壹發校服和作業本,學校會免費提供。按照監護方便的原則,殘疾人可以就近上學,不受學區限制。
對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家庭學生,學校減免30%學雜費。對考入高等院校的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學生和自學考試取得學歷的殘疾人,按照規定給予壹次性補助。
殘疾學生可以申請免除不適合其身體狀況的運動。有聽力障礙的學生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免除外語聽力。
第七條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殘疾人免費提供就業政策法規咨詢、職業需求信息、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失業登記等服務,幫助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殘疾人聯合會舉辦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殘疾人提供職業培訓、檔案保管等服務。
第八條殘疾人參加各類職業培訓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免收證書費和初次職業技能鑒定費,培訓費按規定給予補貼。第九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安排合適的崗位。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通過依法減稅、補貼等措施,鼓勵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支持興辦殘疾人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等福利單位,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城市環境衛生、公共停車場、報刊亭(公用電話)、公共廁所和其他服務行業安排不低於10%的公益性崗位供殘疾人就業。
第十壹條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給予以下優惠:
(壹)優先核發營業執照,優先安排營業場所;
(二)依法減免稅收;
(三)符合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財政撥款單位收取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標準收取,沒有最低標準的,按收費標準的50%收取;
(四)免收三年生活垃圾處理費;
(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規定的其他優惠。
第十二條殘疾人對用人單位解除與本人的勞動合同有異議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投訴。
第十三條殘疾人職工較多的單位,應當組織適合殘疾人特點的文化體育活動。殘疾人參加政府及教育、文化、勞動和社會保障、體育等部門和各級殘疾人聯合會舉辦的文藝演出、體育比賽和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所在單位應當照常支付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農村殘疾人和無工作單位的城鎮殘疾人參加會議、職業技能競賽、文化體育活動,由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支付交通費和誤工補貼。對盲人、壹級肢體和壹級智障殘疾人的陪護人員,按照前款規定支付交通費和誤工補貼。
第十五條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供養條件的殘疾人,由民政行政部門納入最低生活保障供養範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仍不能保證基本生活的殘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給予護理補貼。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殘疾人托養機構。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給予補貼。農村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補貼。符合城鄉大病醫療救助條件的殘疾人,按照規定享受城鄉大病醫療救助。
第十七條殘疾人在醫療機構掛號就醫免交普通掛號費。鼓勵醫療機構適當減免殘疾人檢查、治療、住院等相關費用。
第十八條殘疾人申請廉租住房符合條件的,有關部門應當優先考慮。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將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納入計劃並給予補助。
農村殘疾人免交住房和宅基地權證費用。因城鄉建設需要,拆遷殘疾人房屋的,拆遷人應當予以協助。實行產權調換安置的,應當按照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在安置面積、樓層、住宅無障礙改造等方面給予照顧。
第十九條殘疾人可以自由參觀和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體育場館、文化館(室)、公共圖書館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以及公園、動物園、風景名勝區等場所。
舉辦體育競賽和大型商業活動時除外。前款規定的場所內的纜車、遊園車等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交通工具,對殘疾人減半收費。
第二十條盲人、壹級肢體殘疾人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車、地鐵、輕軌、輪渡等公共交通工具。殘疾人乘坐公共汽車、火車、輪船、飛機,優先購票,並免費攜帶必要的輔助器具。公共停車場對殘疾人車輛免收停車費。有關部門和行人應當為殘疾人車輛通行提供便利。
第二十壹條農村殘疾人、殘疾家庭未成年子女不承擔“壹事壹議”籌資籌勞費用。
第二十二條殘疾人夫妻投靠對方,未成年殘疾人投靠父母,殘疾人投靠子女,需要遷移戶口的。公安機關應當優先辦理落戶手續,免收相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對殘疾人家庭有線數字電視收視維護費,按照規定給予優惠。殘疾人家庭安裝電話、自來水、煤(天然氣)氣等。,而且只收人工費和材料費。鼓勵網絡經營單位對使用網絡的殘疾人給予優惠。
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單位應當在單位門口、收費處、業務用房等適當位置設置無障礙服務窗口,並懸掛明顯的殘疾人優先標誌。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道路、交通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無障礙設施建設的標準。禁止非法占用無障礙設施。
第二十五條鼓勵殘疾人聯合會等單位依法為殘疾人舉辦友誼和婚姻介紹活動。
第二十六條對殘疾人的舉報或者投訴,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20日內給予答復。
第二十七條涉及殘疾人權益的案件,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優先受理和辦理。鼓勵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殘疾人聯合會應當根據殘疾人的需求,為維權的殘疾人免費提供盲文、手語翻譯等特殊幫助。
第二十八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不履行扶助殘疾人義務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處理;公共* * *服務單位違反本辦法,不履行扶助殘疾人義務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殘疾人聯合會也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擴展數據:
二級傷殘可享受補貼:
1,二級殘疾證可享受未批家庭收入20%的全額低保,每年5000元左右。(各地略有不同)
2.可以辦理免費公交卡;可以享受子女或自己大專或中專的補助,每人每年800元左右;可以享受大病醫療救助。
3、殘疾人家庭安裝電話、有線電視專線、水表、煤氣等。,安裝單位憑其殘疾證減免30%的初裝費、安裝費、燃氣管網建設費。
4.殘疾人個人從事加工、修理、更換等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獨立從事生產、商業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0元以下的,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月銷售額2000元以下的,憑殘疾證和縣級以上殘聯證明,經國稅部門批準後免征增值稅。
5、殘疾人憑殘疾證就醫,鄉(鎮)衛生院免收掛號費。縣級以上醫院對經縣級以上殘聯認定的貧困特困戶殘疾人減免10%的床位費、護理費和20%的手術費,優先掛號、繳費、化驗、取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