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萬元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直接發包嗎?
國家發改委發布的16號令規定,40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公開招標,但對於400萬元以下的工程如何發包沒有規定。問:招標人可以直接簽訂合同嗎,或者根據財政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采取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的方式?
您好,《關於進壹步完善和落實工作的通知》(發改辦[2020]770號)規定,《關於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的規定》(2018第16號),如果采購施工的單項合同估算價, 貨物和服務未達到16號令第5條規定的規模標準,在第2條至第4條和《關於必須進行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的規定》(發改法[2018]第843號)規定的範圍內的項目,應采用采購方式進行單壹采購。 其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感謝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被告:法律部
Q2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範圍的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發布的《工程項目必須招標規定》第二條(壹)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以上,且該資金占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必須進行招標。第五條(壹)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請問,壹個改擴建項目,總投資360萬元,資金全部來自預算,施工合同只有壹個,施工合同金額365438+萬元。如果根據第2條第(1)款,該工程屬於強制招標範圍,而根據第5條第(1)款施工合同金額不在強制招標限額以上,那麽該工程施工是否屬於強制招標範圍?
您好,《關於進壹步改進和落實工作的通知》(發改辦〔2020〕770號)規定了《關於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的規定》(發改辦〔2065〕438+08號第16號)16號令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範圍內的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單獨采購以及《關於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的規定》本項目中不符合上述相應標準的單項采購不屬於16號令規定的強制招標範疇。您咨詢的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為365438+萬元,不足400萬元,不屬於16號令規定的強制招標範疇。感謝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被告:法律部
Q3
壹個400萬元的建設項目有必要公開招標嗎?
關於工程項目招標的規定(2018)令號16第五條工程建設相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必須進行招標: (壹)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請問:施工單價合同的估算價是否在必須招標的條件中包含400萬元人民幣?還是壹定要400萬以上?
您好,“單項施工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包含400萬元人民幣。感謝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被告:物價部門
Q4
工程總承包招標咨詢
根據現行的招投標法律法規,招投標項目壹般分為三類:服務(勘察、設計、造價咨詢、監理、評估等。)、施工和材料,其投標限額分別為654.38+0萬、400萬和200萬。請問工程總承包(EPC,包括勘察設計、施工、材料)應該屬於什麽樣的項目,如何確定其定額?
您好,《關於進壹步完善和落實工作的通知》(發改辦[2020]770號)規定,對於《工程項目必須招標的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以下簡稱“16號”)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範圍內的項目, 如果發包人依法承包全部或部分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和服務,只要總承包合同中的工程、貨物和服務的估算價之壹達到第5號令規定的相應標準。 16,即施工部分估算價達到400萬元以上,或貨物部分達到200萬元以上,或服務部分達到1萬元以上,將授予整個合同。感謝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被告:法律部
Q1
400萬元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直接發包嗎?
國家發改委發布的16號令規定,40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公開招標,但對於400萬元以下的工程如何發包沒有規定。問:招標人可以直接簽訂合同嗎,或者根據財政采購的相關法律法規采取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的方式?
您好,《關於進壹步完善和落實工作的通知》(發改辦[2020]770號)規定,《關於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的規定》(2018第16號),如果采購施工的單項合同估算價, 貨物和服務未達到16號令第5條規定的規模標準,在第2條至第4條和《關於必須進行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的規定》(發改法[2018]第843號)規定的範圍內的項目,應采用采購方式進行單壹采購。 其中,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感謝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被告:法律部
Q2
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範圍的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6號發布的《工程項目必須招標規定》第二條(壹)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以上,且該資金占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必須進行招標。第五條(壹)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請問,壹個改擴建項目,總投資360萬元,資金全部來自預算,施工合同只有壹個,施工合同金額365438+萬元。如果根據第2條第(1)款,該工程屬於強制招標範圍,而根據第5條第(1)款施工合同金額不在強制招標限額以上,那麽該工程施工是否屬於強制招標範圍?
您好,《關於進壹步改進和落實工作的通知》(發改辦〔2020〕770號)規定了《關於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的規定》(發改辦〔2065〕438+08號16號)16號令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範圍內的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的單獨采購以及《關於必須進行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範圍的規定》本項目中不符合上述相應標準的單項采購不屬於16號令規定的強制招標範疇。您咨詢的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為365438+萬元,不足400萬元,不屬於16號令規定的強制招標範疇。感謝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被告:法律部
Q3
壹個400萬元的建設項目有必要公開招標嗎?
關於工程項目招標的規定(2018)令號16第五條工程建設相關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必須進行招標: (壹)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請問:施工單價合同的估算價是否在必須招標的條件中包含400萬元人民幣?還是壹定要400萬以上?
您好,“單項施工合同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上”包含400萬元人民幣。感謝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被告:物價部門
Q4
工程總承包招標咨詢
根據現行的招投標法律法規,招投標項目壹般分為三類:服務(勘察、設計、造價咨詢、監理、評估等。)、施工和材料,其投標限額分別為654.38+0萬、400萬和200萬。請問工程總承包(EPC,包括勘察設計、施工、材料)應該屬於什麽樣的項目,如何確定其定額?
您好,《關於進壹步完善和落實工作的通知》(發改辦[2020]770號)規定,對於《工程項目必須招標的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以下簡稱“16號”)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範圍內的項目, 如果發包人依法承包全部或部分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和服務,只要總承包合同中的工程、貨物和服務的估算價之壹達到第5號令規定的相應標準。 16,即施工部分估算價達到400萬元以上,或貨物部分達到200萬元以上,或服務部分達到1萬元以上,將授予整個合同。感謝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被告:法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