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廣播電影電視節目,是指表現形式類似於廣播電視節目或者電影,由連續的活動畫面構成的圖像或者可聽見的連續聲音。
本辦法所稱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播者,是指整理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素材,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組織。
本辦法所稱信息網絡運營者,是指提供信息網絡軟硬件平臺和其他技術支持的機構。第四條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是信息網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信息網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發展規劃,確定廣播電影電視節目播出機構的總量、布局和結構。
各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通過信息網絡傳播的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發展規劃和監督管理。第五條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對通過信息網絡播放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業務實行許可管理。只有持有《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網絡播放許可證》,才能開展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播放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業務。第六條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對通過信息網絡傳播的廣播電影電視節目按照以下四類進行分類管理:1、新聞;2.影視劇;3.娛樂,包括音樂、歌劇、體育等。4、專業類別,包括科技、教育、醫療、財經、氣象、軍事等。第七條開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播放廣播電影電視節目業務,應當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壹)符合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具體規劃、技術標準和管理要求;
(二)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設備和場所;
(三)有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資源;
(四)有必要的專業人員;
(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
通過信息網絡傳播不同種類的廣播電影電視節目,還應當具備相應的申辦條件。第八條開辦信息網絡傳播新聞節目業務,除具備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壹)已取得《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網上播放許可證》,從事娛樂或專業節目傳播業務3年以上;
(二)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新聞機構。第九條開辦信息網絡傳播電視劇節目業務,除具備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壹)取得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網絡播放許可證,從事娛樂節目傳播業務2年以上;
(二)依法經營3年以上的影視制作經營機構。第十條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播放廣播電影電視節目,應當提交與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規定有關的書面材料,經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審批。中央直屬單位和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的企業,可直接向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提出申請。審查合格的,由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頒發《互聯網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許可證》。取得許可證後,只能按照《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傳播許可證》規定的標識、傳播方式、傳播載體、傳播範圍和節目類別開展傳播業務。需要變更上述事項的,按上述程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取得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傳播許可證後,開辦單位名稱、地址、網址、網站名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30日內向原發證單位申請更換。第十壹條申請設立專門機構開辦通過信息網絡傳播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舉辦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以企業形式經營此類業務,必須先取得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傳播許可證,再到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