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服務有哪些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者的壹般義務物業服務者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對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業主進行妥善的維修、養護、保潔、綠化和管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第九百四十三條物業服務提供者的信息披露義務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以合理的方式定期披露業主的服務項目、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業績、維修資金使用、部分運營和收益情況,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二、物業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權利保護的最長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164條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關於財產糾紛管轄法院的規定
(壹)侵權糾紛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的壹方對另壹方提起侵權訴訟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的住所
如果業主是被告,業主的住所既在物業所在地,也在物業所在地以外。購買房產的不是業主,而是房產所在地是其戶籍所在地。因此,不能簡單認為財產所在地是被告住所地;物業管理公司的住所是指其主要經營場所或者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而不是實施物業管理的所在地。但是,由於物業管理合同是在物業所在地實施物業管理,因此應當認為物業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糾紛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因物業管理合同發生的合同糾紛,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上訴法院可以通過協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合同雙方可以以書面合同約定,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關於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三)既侵權又違約
壹方違反物業管理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對方可以選擇提起違約訴訟或者侵權訴訟,由法院根據訴訟性質確定管轄。
不屬於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雖然物業管理糾紛是由房地產的管理引起的,但它不是房地產糾紛,不適用專屬管轄的規定。為了妳更好的維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 * *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對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業主進行妥善的維修、養護、保潔、綠化和管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