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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如何整治電競

據悉,作為國家體育總局明確規定的全國電子競技項目管理部門,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秘書處針對國內電子競技賽事質量參差不齊的現狀,在全國各級體育管理部門的積極配合下,近期依據項目相關法律法規,規範了競賽市場秩序。

該規定特別針對未經各級體育部門批準,打著“全球”、“世界”、“國際”、“中國”、“全國”旗號舉辦、承辦電子競技比賽,在比賽的名稱、推廣、組織等方面存在違規操作甚至違法行為。各級體育部門要求比賽主辦方嚴格按照《全國電子競技比賽管理辦法(試行)》中的相關規定執行。問題嚴重且拒不改正的,相關部門將責令其暫停活動。

據了解,其中8項,包括所謂的“全球電子競技公開賽”,未經批準使用特定稱謂作為賽事名稱,或者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比賽被要求改正;“中國大學生電子競技聯賽”和“中國大學生電子競技聯賽”被叫停,是因為其領導單位未經批準使用特定稱號,並虛假使用其指導單位。此外,還有公司以“中國電子競技組委會”的名義,私自舉辦與電子競技無關的網絡遊戲;更有甚者,還出現了組建代表中國的“國家隊”的問題。這反映了部分電競從業者法律意識的淡漠。

2006年頒布的《全國電子競技比賽管理辦法(試行)》已經明確了電子競技比賽管理的相關規定。第四條規定“凡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國際電子競技比賽,以及有外國運動員或運動隊參加的比賽,必須通過比賽舉辦地省級體育主管部門向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秘書處提出申請,經國家體育總局審核批準後方可舉辦;舉辦全國性(含港澳臺運動員)和跨省電子競技比賽,須由比賽所在地省級體育主管部門向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秘書處提出申請,經國家體育總局審批後方可舉辦;按照《地方體育競賽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舉辦地方電子競技比賽”;第八條、第九條規定“未經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秘書處批準的電子競技比賽,不得標註“世界”、“國際”、“亞洲”、“中國”、“全國”、“中國”等字樣...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組建任何形式的電子競技國家隊”。

對於這些賽事中的違規行為,大部分主辦方和個人在了解了電子競技項目的相關管理規定後,對項目管理部門的工作表示支持和配合,並開始盡快糾正自己存在的問題,承諾今後將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接受各級電子競技項目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但仍有少數單位或個人辦賽,無視競賽管理規定,拒不服從管理。有的利用電競的號召力只宣傳產品而忽視比賽,未能從加強比賽的組織、管理和宣傳上提升比賽的形象。有些人打遊戲抱著投機的想法,覺得標題越大,影響力越大,贊助越多。不知道電子競技是壹個處於市場培育初級階段的年輕項目,經不起這樣的折騰。“十件事可以忽悠成壹件,賺了錢就能賺錢”的模式只會阻礙電競的發展。會造成選手因為各種不公平而失望,也會導致贊助商得不到回報,對電競失去信心的結果。此類違規行為嚴重擾亂了電子競技比賽秩序,對項目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為規範全國電子競技比賽,保障各類電子競技比賽順利進行,促進我國電子競技健康有序發展,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秘書處將在國家體育總局的指導下,進壹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斷規範國內各類電子競技賽事。這壹規範電競賽事的舉措,無疑對中國正在發展的電競大有裨益。

在糾正和暫停違規賽事的同時,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秘書處也在大力支持和推廣壹批符合標準的賽事,如“2009中國電子競技運動會”(CEG)、“2009國際數碼娛樂嘉年華”(IEF)、“2009電子競技世界杯中國區預選賽”(ESWC),這些賽事已通過嚴格的審批程序,於2009年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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