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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關於實施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房管局、規劃國土資源管理局),各部委、各部門、各有關單位:1。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的意義。

(1)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必然選擇。當前,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關鍵階段,資源剛性需求上升,資源環境壓力加大。促進資源開發與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必須把資源開發和保護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高度。要根據國家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要求,通過開源節流、高效利用、創新體制機制等方式轉變礦業發展方式,促進礦業經濟發展向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主的轉變。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既是立足國情提高能源資源保障能力的現實選擇,也是轉變發展方式、建設"兩型"社會的必然要求,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2)是加快轉變礦業發展方式的現實途徑。開發建設綠色礦山,要以合理利用資源、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礦地和諧為主要目標,以采礦方法科學、資源利用效率高、企業管理規範化、生產工藝環保化、礦山環境生態化為基本要求,把綠色開采理念貫穿於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全過程。 推行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實現資源開發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協調統壹,以改變單純的資源消耗。

(3)是落實企業責任、加強行業自律、保障礦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關鍵在於充分調動礦山企業的積極性,加強行業自律,促進礦山企業依法辦礦,規範管理,加強科技創新,建設企業文化,使礦山企業把高效利用資源、保護環境、促進礦地和諧的外在要求轉化為企業發展的內在動力。 自覺承擔節約和集約利用資源、節能減排、環境重建、土地復墾、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企業責任。 綠色礦山建設是礦山企業管理模式的變革,對完善礦產資源管理責任分擔機制,全面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加快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的新機制具有重要意義。

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思路、原則和目標

(4)整體思維。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戰略要求,將綠色礦山的開發建設作為確保礦業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抓手,認真落實全國礦產資源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和部署要求,統籌規劃,政策支持,試點先行, 通過綠色礦山建設促進礦業發展方式的轉變,構建規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秩序的長效機制。

(5)基本原則。壹是堅持政府引導。強化政策激勵,積極引導,組織試點示範,建立健全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系,有序推進。二是落實企業責任。鼓勵礦山企業樹立科學發展觀,嚴格規範管理,推進科技創新,加強文化建設,落實節約資源、節能減排、保護環境、促進礦區和諧等社會責任。三是加強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密切聯系礦山企業,加強宣傳,擴大知識面,加強行業自律。四是做好政策支持。充分運用經濟、行政等手段,制定有利於促進資源合理利用和環境保護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6)建設目標。力爭用1 ~ 3年時間完成壹批示範試點礦山建設,建立完善的綠色礦山標準體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支持綠色礦山建設的激勵政策。到2020年,全國綠色礦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型礦山基本達到綠色礦山標準,小型礦山企業按照綠色礦山條件嚴格規範管理。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顯著提高,礦山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礦區土地復墾水平全面提升,礦山企業與地方和諧發展。

三、統籌規劃綠色礦山建設工作

(七)認真落實礦產資源規劃的目標、任務和部署要求。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大礦產資源規劃實施力度,落實各級規劃提出的綠色礦山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具體要求,結合礦山結構布局優化調整、資源高效利用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的要求,有效協調新建生產礦山、大中型礦山和各行業綠色礦山建設,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加快綠色礦山建設的專項規劃和具體措施。

(八)指導礦山企業制定綠色礦山建設發展規劃。引導礦山企業根據綠色礦山建設的要求和條件,結合自身發展目標和進程,從提高資源利用水平、節能減排、保護耕地和礦山地質環境、創建和諧社區等角度,因地制宜制定綠色礦山建設發展規劃,明確具體任務、安排、進度和措施,積極按規劃推進各項工作,實現綠色礦山建設目標。

四、開展國家綠色礦山建設試點示範。

(九)試點工作堅持政府引導支持、協會支持和礦主體相結合的原則。以大中型礦山企業為主體,兼顧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小型礦山企業,按照礦山企業自願、協會推薦組織、試點礦山的性質制定規劃、開展建設,通過評估、公布標準等步驟,探索綠色礦山建設的有效途徑。

(十)中國礦業協會應做好相關業務的組織和支持工作。加快研究完善綠色礦山建設具體標準和措施,會同相關行業協會組織國家試點礦山的推薦和評估,加強政府與企業的溝通合作,積極搭建綠色礦山建設交流合作平臺,為試點礦山提供經驗交流、技術咨詢等服務,切實承擔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業務支撐工作。

(十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做好綠色礦山建設試點示範的指導工作。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礦業發展特點,加強對綠色礦山建設的指導,落實鼓勵和支持政策,引導企業按照綠色礦山發展模式建設和運營礦山,協調解決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通過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加強監管,促進試點礦山達到建設要求,努力使企業發展與地方經濟發展相協調。

(十二)試點礦井應按照計劃積極開展建設工作。對於具備條件的礦山,要按照綠色礦山建設的基本要求,編制建設規劃,明確建設目標、具體內容和發展模式,切實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盡快達到綠色礦山的條件和標準,為保護資源、保護環境、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維護群眾利益做出積極貢獻。

五、穩步推進國家綠色礦山建設。

(十三)加強試點經驗總結和推廣。全面總結推廣不同類型綠色礦山建設的經驗和模式,逐步完善不同區域、不同規模、不同類型綠色礦山的建設標準和相關管理辦法,研究探索有利於資源合理利用、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為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奠定基礎。通過試點示範企業樹立先進典型,發揮試點示範作用,帶動更多礦山企業開展綠色礦山建設活動,積極履行綠色礦山建設的責任和義務,促進綠色礦業全面發展。

(十四)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和條件嚴格礦山準入管理。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把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的要求貫穿於礦產資源管理始終,以綠色礦山建設標準規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加強新礦開發利用、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方案審查,嚴禁使用國家限制和淘汰的采礦技術、工藝和設備,確保新礦合理開發、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安全生產和社區和諧。全面落實礦產資源規劃確定的最低開采規模制度和準入條件,優化資源勘查開發布局和開采結構,逐步構建集約、高效、協調的礦山發展格局。

(十五)加強生產礦井的監督管理。用綠色礦山建設標準規範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督促礦山企業自覺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改進開發利用方式,提高開發利用水平,促進節能減排,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實現合理開發、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區和諧,為綠色礦山建設營造良好環境。

第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十六)加大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加大危機礦山接替資源勘查、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等財政專項資金對綠色礦山企業的傾斜和支持力度,鼓勵和支持礦山企業開展資源合理利用、環境保護等相關工作,不斷提高發展水平。

(十七)研究制定有利於綠色礦山建設的資源配置制度。在資源配置和采礦用地方面,對符合綠色礦山要求的企業給予優惠政策,依法優先安排資源配置和供地,鼓勵企業做大做強,積極為繁榮地方經濟、建設和諧礦區作貢獻。

(十八)逐步完善稅費等經濟政策。全面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礦山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現有優惠政策,通過資源稅改革和減免稅,形成礦山企業資源消耗的自我約束機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資源綜合利用等減免稅制度,逐步形成與法制相銜接、向綠色礦山企業傾斜的經濟政策體系。

(十九)加強技術政策指導。鼓勵礦山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和技術攻關,研究制定鼓勵、限制和淘汰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技術目錄,通過技術改造采用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逐步淘汰落後產能,提高資源開發利用和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水平,符合綠色礦山建設要求。

七。加強組織和協調

(二十)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監督檢查。高度重視綠色礦山建設,作為工作計劃中的壹項重要任務進行部署,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周密部署,完善制度,抓好落實,認真做好綠色礦山建設的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工作,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總結、宣傳和推廣,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二十壹)中國礦業協會要全面推進行業自律。通過積極推進礦業領域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積極倡導和鼓勵企業發展綠色礦業,提高企業依法辦礦意識,督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和規範管理,不斷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

(二十二)礦山企業要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全面開展綠色礦山建設。礦山企業是綠色礦山建設的主體。要積極加入並自覺遵守綠色礦業公約,不斷加強規範管理,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按照綠色礦山建設的相關條件和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加大投入,改進生產技術,優化生產布局,加強環境保護,促進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和礦區和諧發展。

附:國家綠色礦山基本情況

201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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