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國外控制稅收流失的主要經驗
外國政府和稅務當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具有積極的參考價值。結合世界各國防治稅收流失的基本做法,結合中國實際,我認為有六條主要經驗值得中國借鑒:
(壹)健全的稅收制度
1.實現稅制創新和稅制簡化,減少稅收流失。20世紀80年代,世界範圍內的稅制改革以降低稅率、簡化稅制和擴大稅基為方向。以美國為例,1986年稅改時取消了60多項稅收抵免或扣除,僅取消壹項投資抵免,5年就可增加稅收1500億。
2.保持合理的稅負水平,減少逃稅傾向。壹般來說,稅收流失與經濟系統中稅收負擔的總水平存在相關性。這意味著,為了限制稅收流失,稅率不能太高,甚至應該降低到壹定程度。此外,為了緩解稅率攀升帶來的稅負增加,國外還實行了稅收的自動指數化調整,或者定期提高免稅水平以抵消通貨膨脹的影響,從而削弱納稅人通過逃稅來緩解實際收入下降的動力。
健全的法律保護和嚴厲的稅收處罰並重。
許多國家都制定了單獨的基本稅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稅收征管的基本內容,確保國家稅收不受侵犯。如1959年,日本頒布了《國稅征收法》和《國稅征收法施行令》兩部法規,構成了日本國稅征收的基本法律制度。它賦予國稅局行政執法權、國家稅收優先權、納稅義務擴張權、加強稅收征收權、欠稅處理權等壹系列權利,並有嚴格的刑事處理規定。
健全的法律需要嚴格執行。通過嚴厲的稅收懲罰措施促使公眾形成高度自覺的稅收意識,也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成功經驗。稅收處罰措施壹般包括經濟處罰和刑事處罰。美國公司納稅人逾期申報將被處以應納稅額5%-25%的罰款,拒絕稅務人員查賬的每次罰款500。對於被查處的偷稅漏稅行為,不僅要追回偷稅漏稅款和利息,還要處以75%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要沒收財產,判處5年監禁。這種嚴查重罰的做法起到了示範作用。
(3)合理的機構設置
各國在設立機構時非常重視效率和明確責任。大多數國家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兩套稅務機構,各有自己的職責和權力。領導者和被領導者之間沒有關系,只是業務上的聯系,相互協調合作。根據稅收征管職能,稅務機構設置征收、稽查、行政、規劃研究等部門。而且,許多國家,如美國、俄羅斯、意大利、日本、新加坡等。,還擁有壹支稅務警察隊伍,負責識別和制止稅收違法行為,發現違反稅法的個人或嫌疑人,並采取有利措施避免國家收入的損失。
(四)詳細分工的制度設計
避免稅收流失的有效性取決於詳細分工的制度設計。從大多數稅收流失控制有效的國家來看,都有專業的制度規範來約束稅收流失的可能環節。具體來說:
1.標準化的納稅申報系統。(1)實行納稅人登記編碼制度。大多數國家都建立了國家納稅人登記號,並使用計算機管理納稅人的信息。(2)利用不同的納稅申報表,增強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意識。為了鼓勵納稅人誠實納稅,日本建立了藍色申報制度。如實記賬、正確納稅的納稅人可以申請使用藍色申報表,財務核算不到位的壹般納稅人使用白色申報表。韓國實行個人所得稅綠色返還制度。(三)納稅申報應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納稅明細資料。(4)實行雙向申報制度。
2.嚴格的發票管理制度。各地稅務機關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統壹嚴格的管理。除了壹般不要求納稅人向最終消費者開具銷售專用發票外,其他購銷活動都必須開具,這樣各購銷單位就可以用專用發票互相交叉核對,起到了互相牽制,減少偷稅漏稅的作用。韓國財政部利用計算機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大規模雙向交叉核對,核對率占全部發票的40%,制約了增值稅85%的稅源。其他西方國家,如英國和印度尼西亞,也對納稅人企圖逃稅起到威懾作用。
3.有效來源扣繳制度和預付暫付款制度。對於個人所得稅,很多國家主要采取源泉扣繳制度,如加拿大、比利時、意大利、以色列、荷蘭、新西蘭、挪威、南非、瑞典等,在稅法中明確規定工資薪金實行源泉扣繳;對於企業所得稅,許多國家壹般采取分期繳納的征收策略,以自行申報為主的年終匯算清繳。美國規定,所有公司都必須預估自己的收入和暫繳稅,按季度分期繳稅。估算時,壹般以上年應納稅額為估算依據。否則,如果估計的暫繳稅少於本年度應納稅額的80%,則在低估部分增加壹個短估。
(五)廣泛、充分的稅收宣傳和高質量、高誠信的中介機構。
為了強化納稅人的納稅意識,使廣大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能夠主動、積極、準確地申報納稅,國外稅務機關利用壹切可以利用的工具和機會,大力組織廣泛、深入、有效的全方位稅法宣傳,培養納稅人良好的納稅意識。因為納稅申報是壹項專業技術活,光有納稅人強烈的納稅意識是不夠的,還需要有壹支高素質、高誠信的中介機構團隊為其提供良好的服務。由於有壹支專業知識深厚、職業道德良好的中介服務團隊,極大地方便了納稅人和稅務代理機構的工作,避免了稅收流失的發生。
(6)稅收征管信息化
現在很多國家都建立了計算機控制中心,全國聯網,與其他部門交換信息,形成了壹個比較廣泛而嚴密的稅收監控網絡。例如,美國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在稅收系統中使用計算機技術。目前,已形成由東海岸國家計算中心和各地區建立的10服務中心組成的電子計算機系統,負責納稅申報處理、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稅務數據采集與存儲、稅務審查與稽核、票據解讀與識別、稅務咨詢服務等工作。這樣既能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又能強化監督管理機制,減少稅務人員參與違法行為的機會,有效預防和打擊偷稅漏稅行為。
總之,各國防治稅收流失的實踐為我國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驗。我國現階段稅收流失現象嚴重,手段多樣,原因復雜,這就決定了對稅收流失的治理應該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部的。
第二,主動控制中國的稅收流失
(壹)以完善法制為基礎,全面推進依法治理。
1.加強稅收立法,完善稅收法律體系。加強稅收立法,完善稅收法律體系,是推進依法治稅、控制稅收流失的基礎。基本思路是建立以稅收基本法為母法,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為壹體的稅收法律體系。(1)建立基本稅法。基本稅法是調節稅收收入不足,統壹、約束、指導、協調各單行稅法的稅法,具有最高的稅收法律地位和稅收法律效力。稅收基本法作為稅收的“母法”,可以規範稅法的不足,簡化個別稅法,明確界定稅收職能機關(包括稅收行政機關和稅收司法機關)的權利和義務,為稅收執法、司法及其監督設定目標,提高執法和司法水平。(2)完善實體法。稅收實體法是指規定稅收法律關系主體權利和義務的稅收法律規範。我國現行的實體法中,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外,其他稅收法規與法律具有同等效力。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這種稅收不可能的情況在壹定程度上降低了稅收的強制性。因此,國家應盡快完成壹些可預見的長期適用稅種的立法程序。(3)完善稅收程序法。稅收程序法是指規定稅收法律關系主體權利義務實施程序的稅收法律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以下簡稱新稅收征管法)2006年5月1日起施行。新稅收征管法充分考慮了稅收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影響,將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為立法宗旨。但是,隨著新形勢的變化,稅收法律關系主體履行權利義務過程的執行程序需要不斷完善。
2.建立稅務警察和法院(庭),完善稅收法律保障體系。建立專門的稅務警察機構,以加大查處力度,制止和打擊稅收犯罪,增強稅收執法的剛性,維護稅收秩序,保護稅務機關的財產和稅務人員的生命安全,是國外通行的做法。同時,建立稅收司法機構,進壹步提高稅收司法水平,切實保證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運用法律處理稅收糾紛和審理稅收犯罪案件。
3.堅持依法征稅,嚴懲違法行為。依法征稅是稅務部門最基本的職能。為此:(1)稅務機關要堅持依法行政、按率征稅,該收的堅決收,不該收的堅決拒收,絕不濫征稅款。(2)堅持稅法面前人人平等,堅決停止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罰代賠、以罰代刑,杜絕人情稅、關系稅、協商稅和各種形式的壹攬子稅收;杜絕以拖代債、以債代免的現象。真正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三)各地各部門不得擅自制定和解釋稅收政策,不得擅自減免稅和擅自批準緩征稅款。(4)認真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制觀念和執法剛性,切實整頓稅收秩序。(5)集中力量查辦壹批大案要案,加大對稅收犯罪的懲治力度,使偷稅、騙稅等違法行為付出的代價遠大於依法納稅付出的代價,決不姑息養奸。
(2)在完善和優化稅制的基礎上優化稅制結構。
1994稅制改革進壹步確立了我國現行流轉稅和所得稅並重的雙主體稅制結構,基本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從宏觀上看,流轉稅和所得稅在結構上嚴重失衡,流轉稅比重過高,目前已達稅收總額的70%以上,而所得稅比重較低,只有16%左右,財產稅等其他輔助稅種也沒有調整到相應的位置。根據優化稅制理論的要求,我國稅制結構的優化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合理調整流轉稅與所得稅的比例。主體稅種的選擇是稅制結構構建的關鍵。就我國目前的社會經濟發展而言,我國仍應堅持流轉稅和所得稅並重的雙主體稅制結構。在進壹步完善和優化增值稅制度的同時,通過完善和優化所得稅制度,加強所得稅的征收和稽查,逐步實現所得稅的增長速度高於流轉稅的增長速度,通過增量安排提高所得稅的比重,把我國的稅制建設成為真正的雙主體稅制。
2.完善和優化增值稅。(1)擴大征稅範圍,拓寬稅基。按照增值稅普遍征收的原則,將目前征收營業稅的所有勞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逐步納入增值稅征收範圍。(2)積極穩妥推進增值稅轉型。增值稅是我國的壹個主體稅種,在充分發揮其組織財政收入功能的同時,更應重視其調節經濟的功能。通過推進“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的創新,可以促進我國經濟增長中的結構調整,強化稅收對經濟的調節作用。(3)完善增值稅壹般優惠政策,縮小減免稅範圍。目前我國增值稅的壹些減免稅政策,導致抵扣鏈條在壹些環節被打斷,導致後續企業稅負增加,欠稅入庫困難。因此,應進壹步規範稅收優惠政策,盡量縮小減免稅範圍,維護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4)進壹步規範專用發票管理。將扣稅相關憑證納入專用發票管理範圍,即統壹具有專用發票性質的運輸發票、收購農產品的收購憑證、全國廢舊物資回收的收購憑證,包括格式要求、印制規定、填寫、使用和保管等。,作為增值稅專用發票,納入專用發票計算機交叉稽核範圍。
3.完善和優化企業所得稅。統壹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勢在必行。具體操作中要註意以下不足:(1)納稅人的定義。統壹後要實行企業所得稅,按照法人歸屬確定納稅人。(2)稅率的確定。統壹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設計應遵循鼓勵內外資企業平等競爭、與國際慣例接軌和保持稅率相對穩定的原則。鑒於此,統壹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應為30%左右。(3)稅基的確定。合並後的企業所得稅制度應堅持稅法規範應稅所得扣除項目的範圍和標準,至少應做到主要項目和標準,如工資扣除和捐贈扣除。(4)稅收優惠政策待遇。內外資企業優惠政策要壹致,不能實行“壹稅兩制”;堅持盡可能減少優惠政策,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應堅持優惠政策以產業政策為主,區域政策為輔的原則;要進壹步完善優惠方式,加強監督管理,使實施結果盡可能接近優惠政策的原定目標。
4.完善和優化個人所得稅。(1)實行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吸收分類制和綜合制的優點,即源頭預繳,年終匯算清繳,源頭征收與自行申報相結合,個人勞務收入為主的項目綜合征收,費用扣除標準統壹,稅率統壹;個人的壹些資本性收入項目被分類征收不同的稅率。(2)加強對高收入群體的調節。目前我國相當壹部分高收入者不時偷稅漏稅,稅收流失嚴重。國家應通過完善稅制、加強累進征收,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對高收入者的調節作用。(3)創新民生費用扣除。創新個人所得稅民生費用扣除,首先應采取分級定額扣除的方式,將主要扣除項目按照撫養人口劃分為若幹類型,同時在全國範圍內統壹費用扣除標準,以調節不同地區之間的個人收入差距。(4)進壹步擴大個人所得稅範圍。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個人收入的種類日益增多。國家應及時通過補充法規或法規的補充解釋將其納入征稅範圍,同時根據形勢的變化對部分免稅項目進行修訂。
5.完善和優化其他稅種。(1)適當縮小營業稅範圍,為擴大增值稅範圍創造條件。擴大消費稅範圍,壹方面要將壹些高檔滋補品和保健藥品以及壹些奢侈性的高檔消費行為納入消費稅稅目;另壹方面,調整消費稅的稅負結構,提高白酒、啤酒和含鉛汽油的稅率,適當降低摩托車等非奢侈消費品的稅率,提高消費稅的整體收入水平,增強其調節功能,為增值稅轉型提供稅收支持。(2)納入內外資企業分別執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土地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兩套不同的法律法規,將外資企業納入相關稅種的征收範圍,實行“國民待遇”。逐步降低關稅稅率,取消不適當的減免稅,嚴厲打擊走私活動。(3)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這是配合深化國企改革,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水平的創新舉措。考慮在全市範圍內將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社會統籌和個人繳納改為社會保障稅,由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稅收納入財政專項預算,統壹入庫,專款專用,統壹基金保值增值。(4)及時開征房產稅、遺產稅和贈與稅,以適當調節社會財富分配,鼓勵勞動致富,減少不勞而獲的負面效應。證券交易稅應及時開征,將目前的股票和證券交易納入其征稅範圍。現行教育費附加改為國家教育稅,專門用於彌補九年義務教育經費不足。
(三)以規範制度為關鍵,理順中央與地方的關系
1.按照公共財政理論的要求,科學界定和劃分權責。主要是借鑒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結合我國國情,運用公共財政理論,科學界定我國政府的具體事權。在明確政府事權的基礎上,遵循統壹領導、分級管理、效益、效率和法律規範的原則,積極解決各級政府間事權劃分不充分的問題,這是建立規範的分稅制財政體制的基礎。
2.合理劃分財權,賦予地方政府相應的稅收立法權。(1)財權合理劃分。a .將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劃分為中央稅和地方稅,采取由國稅局或地稅局征收,中央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成的策略;b .研究開征社會保障稅,增強社會保障籌資剛性,促進社會保障健康發展。社會保障稅應該采取* * *稅享受的形式。擴大資源稅的征收範圍,或者授權地方政府擴大資源稅的征收範圍。(2)賦予地方政府相應的稅收立法權。目前,中央政府不可能統壹地方稅收立法,以考慮到不同地方的具體情況。因此,根據我國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應賦予地方政府相應的稅收立法權。
3.在劃分事權和財權的基礎上規範轉移支付制度。(1)確立中央政府宏觀調控的主導地位。借鑒國外“收入大部分歸中央,支出大部分歸地方”的做法,加強中央控制。相當壹部分財政資源將通過中央政府進行再分配,增加財政資金的邊際效益。實現轉移支付制度與保證中央財力、有效調動各級地方政府積極性是壹致的。為了使轉移支付更有效,我們應該積極探索建立撥款委員會的可能性。同時,從我國的具體國情來看,中央對省級轉移支付是不夠的。還需要考慮對市縣的轉移支付制度。(2)優化轉移支付總量和結構。根據中央和地方的事權範圍、財政承受能力和可行的補助標準,限制轉移支付,使其保持在適度水平。按照國際慣例,用因素法代替基數法評價地區財政收支,建立科學合理的轉移支付制度。
4.在標準費的基礎上,費改稅。近期稅費改革的基本思路應該是六個字:清理、規範、回歸。清理的內涵是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標準化的內涵是收入機制的標準化,包括收費主體、收費範圍、收費標準和收支監管等方面的標準化。歸位的內涵是把那些帶有稅收性質或以費為稅的收費項目納入稅收軌道。
(四)以加強管理為核心,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1.抓好源頭監控,強化稅源管理。
加強稅源監控和稅源管理是加強稅收征管的重要手段,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有效措施。做好源頭監控和稅源管理,要突出“四個強化”(1)強化對納稅人數量的限制。完善稅務登記制度;實行納稅人“戶籍制”管理,設置區戶籍管理員,對除辦稅大廳提供服務和對納稅人進行專項、項目檢查以外的涉稅事項進行動態跟蹤管理,最大限度落實責任,防止偷稅漏稅。(2)加強對納稅人資金的約束。a .要求壹個獨立核算單位只能開立壹個基本存款賬戶;b .應進壹步加強現金管理。銀行要進壹步降低現金發放標準,縮小現金使用範圍;加強稅銀合作,實現稅銀計算機聯網。(3)加強會計制度建設。要進壹步從法律上界定和明確納稅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嚴格追究制作假憑證、做假賬等違反財經紀律的企業財務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確保財務真實性,防止偷稅漏稅。(4)加強稅源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要進壹步認識稅源信息采集分析的重要性,設立稅源調查分析機構,配備專業人員,運用各種技術手段,通過各種渠道調查分析納稅人生產經營情況,及時掌握準確信息,做出正確分析預測,輸入計算機網絡,供稅收征管和稽查部門使用。
2.改進管理策略,提高征管能力。從實踐角度看,深化稅收征管創新,提高稅收征管能力,應註意解決四個不足:壹是盡快解決崗位設置不適應客觀實際的不足;二是要註意解決崗位職責不清、業務流程復雜、工作銜接脫節、工作效率低下的問題;三是解決管理“斷層”和服務“缺位”的短板,對內註重制度建設,對外註重執法檢查,切實推進稅收管理和文明服務兩大核心工程;第四,要著力解決科技增稅和轉變觀念的問題。
3.加強稅務稽查,提高稽查水平。(1)加快稅務稽查系統建設。壹方面,要抓好既定制度的落實;另壹方面,要以新刑法、行政處罰法、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為基本的行為規定,逐步形成比較完整的、可操作的稽查體系。同時,各級稅務機關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進壹步規範目標管理,加強稅務稽查內部管理,為做好稅務稽查工作打好基礎。(2)規範稅務檢查執法權限和程序。嚴格執行調查取證與處罰相分離、聽證與罰款、收繳相分離的制度,既要防止濫用權力和處罰,又要堅決杜絕“以罰代賠”、“以罰代刑”的現象發生。該立案偵查的堅決立案偵查,該移送公安機關的堅決移送,用好法律賦予的執法權,嚴格執法,切實做到依法治稅、依法行政。(3)加強案件查辦,加大打擊力度。打擊不力是稅收犯罪猖獗的重要原因之壹。為此,首先要擴大檢查面積。第二,集中力量查處壹批社會影響大的案件。三要做好舉報案件查處工作。四要依法嚴懲。該處罰的要依法嚴懲,該移送的要依法移送處理,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最後,公布稅收違法案件是加大打擊力度的重要手段。各級稅務機關要善於運用這壹手段,查辦案件要分別曝光,對稅收違法犯罪活動形成強大威懾。(4)建立稅務檢查評估制度。稅務稽查的考核指標體系應以“四率”考核為基礎,即選案準確率、稽查破案率、稽查處罰率和執行入庫率。“四率”的具體計算策略是:
案例選擇的準確性=被調查的戶數/被調查的戶數
檢查率=檢查額/被調查納稅人年納稅總額
罰款率=罰款金額/賠償金額
入庫率=檢查罰款金額/入庫次數/檢查罰款金額。
上述“四率”評估將促進稅務檢查的發展,提高檢查質量,爭取更大的綜合效果,以檢查促收入、促管理、促生產、促廉潔。(五)完善監督制約機制。要進壹步強化選案、檢察、審判、執行工作程序中的分離和相互制約機制。在檢察審判過程中,實行壹般案件內部審判和重大案件內部審判與外部審判相結合的制度。同時,稅務稽查部門要建立健全監督制約制度,“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對不同的不足明確規定相應的處理辦法。貫徹落實稅務廉政建設各項規定,是稅務稽查幹部的重要紀律。
4.密切與各部門的聯系,實行綜合管理。稅收工作的發展離不開各地方、各部門的配合。同樣,控制稅收流失也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綜合治理稅收流失,必須重視以下幾個方面:壹是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的財務監督和會計監督,加強對稅收政策法規和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和審計;二是財務部門要嚴格執行“稅、貸、貨、利”扣除程序,積極協助稅務機關代扣各種偷、騙、欠稅款;為稅務機關依法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稅收強制措施提供支持和保障;進壹步強化結算紀律,切實解決企業多頭開戶、大額現金結算不足的問題,防止企業逃避納稅義務;三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及時傳遞相關登記和變更登記情況,幫助稅務機關加強稅源管理;第四,公安、司法部門要積極配合稅務機關查處各類涉稅刑事案件,依法審理涉稅案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5.加快信息化建設,實現電子征管。為有效控制稅收流失,必須充分發揮信息化在稅收工作中的作用,通過建立和完善計算機網絡和規範化、制度化的稅收征管基礎,加快稅收征管現代化進程,並進壹步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壹是建立納稅人編碼制度;二是建立全國納稅人檔案;第三,因地制宜,盡快向高效的申報方式靠攏;第四,建立稅收政策法規信息庫;第五,建立嚴格、及時、準確的內部信息反饋體系,確保傳遞渠道暢通,交接責任明確,並最終落實,制度化;第六,建立審計數據庫,通過計算機選擇案例;第七,建立提醒信息服務系統;八是建立多媒體信息服務網絡。使納稅服務體系呈現立體化格局,拓展服務功能。同時,應盡快建立地區間、部門間的網絡系統,加強稅源監控。
(五)在更新觀念的前提下,全面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
公民稅收意識淡薄是稅收流失的原因之壹。與西方國家相比,中國公民的納稅意識確實有很大差距。因此,全面提升公民的納稅意識尤為重要。當前,強化公民納稅意識,首先要樹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稅收觀”;二是深入廣泛地開展稅收宣傳;三要堅持稅收管理的公開、公正、公平;第四,建立企業稅收信用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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