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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合規風險

根據新巴塞爾協議的定義,“合規風險”是指銀行因未能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要求、規則、自律組織制定的相關標準以及已應用於自身經營活動的行為準則而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

從內涵上看,合規風險主要強調銀行因各種原因顯性違反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而遭受的經濟或聲譽損失。這種風險性質更嚴重,造成的損失也更大。

合規風險與銀行三大風險的關系

傳統的銀行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而合規風險是在三大風險基礎上更為基礎的風險。合規風險與銀行的三大風險不僅不同,而且密切相關。區別在於,合規風險只是銀行做了不該做的事(違法、違規、不道德等)而導致的風險或損失。),而銀行自身的行為更占主導地位。三大風險主要基於客戶信用、市場變化、員工經營等內外部環境,外部環境因素具有偶然性和刺激性。聯系在於,合規風險是其他三種風險尤其是操作風險存在和表現的重要誘因,而三種風險的存在使得合規風險更加復雜和難以禁止,它們的結果基本相同,即都會給銀行帶來經濟或聲譽損失。

過去,商業銀行通常將合規風險視為操作風險,更註重在業務操作環節和操作人員中設置檢查點。結果並不奏效,操作風險仍然存在於大量的銀行內部人員中,並不斷改變他們的方法。由此可見,簡單地將合規風險等同於操作風險是不全面和不準確的。雖然大量的經營風險主要表現在經營環節和經營者身上,但其背後往往隱藏著經營環節的不合理和經營者合規守法意識的缺失。大多數情況下,銀行合規風險源於銀行的制度決策層和各級管理者,往往具有制度缺陷和上層色彩。因此,就現實而言,銀行即使防範了基層機構人員操作風險的發生,也不壹定能從制度或管理上防範合規風險的發生。因此,我們必須特別關註合規風險,因為它有時會造成比壹般操作風險更大的危害和損失。

建立合規風險管理機制的必要性

合規風險管理是指銀行主動避免違規行為的發生,發現並采取適當措施糾正已經發生的違規行為,其崗位手冊也是相關制度和相應做法不斷修訂的循環過程。這壹合規風險管理流程是構建有效銀行內控機制的基礎和核心。

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對合規風險的定義,銀行合規是指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則或標準。傳統的操作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都可能對銀行資本造成損失,但合規風險主要看銀行的業務流程是合法還是非法。近年來,銀行中暴露出的壹些案例恰恰說明,合規文化在我國銀行業是膚淺的或缺失的,“合規文化”的管理理念遠未滲透到銀行的日常管理和決策中。

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局長王華慶強調,當前商業銀行“合規文化”建設的核心是合規機制建設,建立相對獨立的合規部門。我們必須改變長期以來粗放式的管理套路,盡快構建徹底的“合規文化”,在經營管理的每壹個細節和環節,始終堅持基於合規來判斷和決策,進而逐步形成全新的商業銀行管理合規文化傳統。

國外商業銀行大多設有合規部門,其職責包括識別、監測、評估和報告合規風險,及時發現和制止風險及其造成的損害;梳理整合銀行規章制度、合規培訓,參與銀行組織架構和業務流程再造,為新產品提供合規支持。對於大多數國內商業銀行來說,建立合規風險管理機制任重道遠。最明顯的問題是沒有單獨的合規部門,或者其職能由審計部門、法律事務部門或監管部門分擔,具體的職能定位僅限於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日常檢查,對於如何建立有效的合規體系沒有必要的準備。因此,商業銀行培育合規文化,建立合規風險管理機制勢在必行。

構建合規風險管理機制的有效途徑

2005年4月29日,國際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了高級文件《銀行合規與內部合規部門》,提出了10銀行合規管理與合規部門建設指導原則,可以說為國際銀行業的合規管理樹立了壹個標準。

合規是銀行業的核心風險管理活動,健全有效的合規風險管理機制是實施風險監管的基礎。商業銀行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構建合規風險管理機制。

1.樹立主動合規意識,克服被動合規心理。合規是銀行業穩健經營的基本內在需求,也是銀行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壹是在銀行員工中樹立合規人人有責、主動合規、合規創造價值的理念,讓員工在接觸每壹項業務時,都想到合規風險審查的必要性,倡導主動發現和暴露合規風險隱患或問題,以便及時整改。

第二,合規文化是有壹套制度、方法和工具支撐的,這就要求銀行加強規章制度的後評估。針對發現的問題,在業務政策、行為手冊、操作規程等方面進行適當的改進,避免任何類似的違規行為,糾正已經發生的違規行為,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如果發現合規風險而不報告,壹旦被內部審計部門或外部監管機構核實,隱瞞者將受到更嚴厲的處罰;對於主動舉報問題或者隱患的,可以根據情況從輕處罰,甚至免除甚至獎勵。

再次,將績效考核機制作為培育合規文化的重要內容,充分體現商業銀行倡導合規管理、懲罰違規行為的價值觀。

2.制定合規政策,設立合規部門。合規部是支持和協助銀行高級管理層做好合規風險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壹線業務部門是合規的直接責任人,高級管理層是全行合規經營的最終責任人。構建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機制,需要設立專職的合規部門,並確保合規部門能夠不受幹擾地發現和調查問題,讓合規人員及時參與到銀行組織架構和業務流程再造的過程中,使依法合規原則真正落實到業務流程的每壹個環節乃至每壹個員工。同時,要制定和批準符合商業銀行特點的有效合規政策,這是銀行合規風險管理的綱領性文件;通過實踐積累經驗,探索管理合規風險的有效運行機制和管理操作風險的根治方案。但必須明確,合規部不能成為銀行所有業務部門和高管層推卸責任的借口,合規部更不能成為高管層和其他部門問責的“替罪羊”。

3.建立舉報監督機制。為了培養員工依法經營和控制合規風險的意識,需要建立舉報監督機制,為員工舉報違規和違法行為提供必要的渠道和方式,並建立有效的舉報保護和激勵機制。

4.建立風險評估機制。要盡快建立健全風險識別和評估體系,認真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建立健全覆蓋全部業務風險的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重視預警,認真落實重大違約登記和風險預警制度。

5.建立基於“流程銀行”的合規風險管理機制。要徹底打破在穩定封閉的市場環境和計劃經濟時期沿襲多年、金融產品單壹的“部門銀行”體制,打破各部門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部門風險管理模式,有效避免條塊分割、相互扯皮的現象,建立以客戶需求為中心的統壹封閉流程,以服務好客戶、控制好包括合規風險在內的各類風險為原則,優化和精簡業務流程。

合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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