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項目審批
主辦單位:省計委、省經貿委
(壹)項目審批分工
屬於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基建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需要國家平衡的重要產品經銷項目,由省計委審批或報國家計委審批;屬於中外合資、合作的技術改造項目,由省經貿委審批或報國家經貿委審批。
(二)審批權限
總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下,資金、能源、交通、供水、外匯不平衡的項目,由省計委、經貿委審批;3000萬美元以上(含3000萬美元)的項目,按項目審批分工,經初審後,報國家計委、經貿委審批(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對B類項目的限制,按照國家計委、經貿委、外經貿部發布的《關於引導外商投資方向的暫行規定》(第5號令)執行。
(三)審批程序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應在中外簽訂意向或協議後,由中方申報項目建議書,經批準後,申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需要7個工作日。
二。合同和章程的審批
主辦單位: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
(壹)審批合同、章程需提交的書面材料。
1,合同、章程及其附件(外資企業只提供章程及其附件);
2、項目建議書及批準文件(外資企業只提供章程及其附件);
3.可行性研究報告;
4、中外營業執照和資信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5.雙方簽署的意向書和協議;
6、國家規定在經銷特許產品。需有外經貿部的年度出口規模批文;
7、使用國有資產(包括出售部分國有資產股權)作為投資的,必須提供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和確認文件;
8.合營各方委派的董事會成員名單;
9.申請報告。
工作時限為7個工作日。
三。企業管理
主辦單位:省工商局
1.申請名稱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項目負責人簽署的名稱註冊申請報告。
(2)合資、合作企業提供項目建議書和批準文件;外商投資企業提交的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申請書格式。
(3)合營各方的合法開業證明(營業執照)。中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由原登記機關加蓋登山專用章;外國投資者為個人的,應提交外國投資者的身份證明。
(4)填寫姓名登記表。
名稱註冊的工作時限為1個工作日。
2.辦理工商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董事長、副董事長簽署的註冊申請表;
(二)審批機關頒發的批準證書原件;
(3)合資、合作企業提供合同、章程及其批準文件,外資企業提交章程;
(4)合資、合作企業提供項目建議書及其批準文件,外商投資企業提交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申請表;
(五)合營各方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合營各方的開業證明和資信證明;
(七)董事會成員名單、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任命書;
(八)其他相關文件和證件。
工商登記時限為7個工作日。
四。外商投資企業的日常管理
主辦單位:省外貿廳
(壹)申請產品和先進技術企業審批時,應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產品出口企業
(1)企業的申請和市外經貿委(局)的請示;
(二)企業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出口協議;
(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2.先進技術企業
(1)企業的申請和市外經貿委(局)的請示;
(2)企業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技術轉讓協議;
(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質報告;
(四)審核確認機關組織企業主管部門、科技部門進行或委托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報告;
(5)國際、國家高新技術證書和獎項。
工作時限為3個工作日。
(二)審批進出口金額應當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進口配額和特定商品審批
(1)市外經貿委(局)蓋章的申請表;
(2)企業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設備材料清單;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驗資報告。
工作時間為1個工作日。
2.審批出口商品配額和出口登記商品證書,應當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市外經貿委(局)蓋章批準的申請表;
(二)企業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出口協議;
(三)批準出口規模的文件;
(4)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工作時間為1個工作日。
動詞 (verb的縮寫)土地管理
主辦單位:省國土局
(壹)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根據土地使用性質的不同,外商投資企業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1,土地使用權轉讓;
2.土地使用權的分配;
3.土地使用權租賃;
4.土地使用權轉讓;
5.其他人。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出租、抵押或轉讓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二)審批權限。外商投資企業因建設需要征用集體土地,劃撥或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1,耕地0.2公頃或菜地667平方米,其他土地0.7公頃,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2、1公頃耕地或667平方米菜地、1.7公頃其他土地,由省轄市人民政府審批;
3、1.3公頃耕地或0.3公頃菜地、2公頃其他土地,由省會城市和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審批;
4、耕地66.7公頃、菜地133.3公頃、其他土地,由省人民政府批準;
5、耕地66.7公頃,菜地133.3公頃,其他土地,報國務院批準。
(三)審批程序
1,土地使用權轉讓。市、縣土地管理部門以協議、招標、拍賣等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外商投資企業作為受讓人取得土地使用權。
2、劃撥土地使用權。外商投資從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交通、能源、水利和國家鼓勵的項目用地,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土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土地審批工作時限為3個工作日,開發經營用地審批工作時限為7個工作日。
不及物動詞勞動管理
主辦單位:省勞動廳
(1)招聘員工
1.企業從本市(縣)城鎮人口中招聘員工時,可自主決定招聘時間、條件、方式和數量。確定招聘對象後,應持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填寫招聘員工登記表,到市(縣)勞動行政部門指定的行業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招聘手續。
2.企業從外省其他城鎮招聘員工。必須經本市(不含縣級市)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3、企業從當地農村招工,應向市(不含縣級市)勞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4、企業跨省招用農村勞動力須由市向省勞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省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5.企業招用外籍人員和境外人員時,必須持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報告、擬招用人員的護照和健康檢查證明到市勞動行政部門填寫申請表。大連市由市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其他市場由市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再報省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取得外國人就業證或臺港澳人員就業證。
6、企業跨市招用農村勞動力,到市勞動行政部門辦理流動就業證。
工作時限為3個工作日。
(2)勞動合同管理
1.企業職工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文本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簽訂的勞動合同壹式兩份;
(2)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委托書及工農業執照復印件;
(三)勞動者的身份證明;
(4)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工廠規章制度。
勞動合同鑒證的工作時限為3個工作日。
七。稅收管理
主辦單位: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
(壹)稅務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應按分稅制的規定向國稅和地稅管理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1.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出具的稅務登記申請書;
(二)國家外商投資企業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或企業設立證書;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合營企業協議、章程(復印件);
(五)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方法;
(六)其他相關文件。
2.變更稅務登記。外商投資企業因變更企業名稱、設立分支機構、變更經營範圍、搬遷、重組、轉產、合並、變更或轉讓註冊資本等原因而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變更。
稅務登記和變更稅務登記的工作時限為3天。
3.註銷稅務登記。外商投資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登記前,應持有關證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註銷登記。主管稅務機關在企業清算收入清繳稅款、繳銷發票、完稅憑證、征收稅款後,批準納稅人註銷稅務登記。
註銷稅務記錄的工作時限為7天。
(2)納稅申報表
外商投資企業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期限進行納稅申報,並報送納稅人申報的其他稅務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確定的期限報送扣繳稅款報告表,稅務機關要求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申報或者報送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申報或者報送。
八。國家外匯管理局
主辦單位:省外匯管理局
1,外匯登記。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應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0日內,向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辦理外匯登記。
(1)經批準的企業合同、章程或相關協議;
(2)對外經濟貿易部門頒發的批準證書復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批準後,頒發《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
工作時間為1個工作日。
2.變更登記。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內容時,需辦理變更手續並提交以下材料:
(1)外經貿部更名批復文件;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變更登記通知書;
(三)公司董事會決議。
(4)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原件。
變更登記的工作時限為7個工作日。
3.取消註冊。對外經貿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註銷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管理部門應向其開戶銀行發出《外國火炬賬戶註銷通知書》,並按照外商投資企業的規定對賬戶余額作出明確處理,限期辦理銷戶手續。
辦理結售匯時限為1個工作日。
(二)開立外匯賬戶
1.外商投資企業可憑《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在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賬戶。
2.未取得《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向外匯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允許其在外匯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開立期限為三個月的臨時賬戶,由外匯管理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三)外匯收支審批程序
1.外商投資企業正常規模經營的外匯交易,可憑外匯管理部門核發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和對外支付的合同及相關憑證,直接到外匯管理部門指定銀行辦理,直至外匯管理部門指定銀行辦理正常的外匯支付。如果沒有這樣的憑證,需要外匯管理部門的審批。
2.外國投資者的利潤、股息和利潤可憑董事會分配決議、完稅證明及相關文件從其在外匯管理系統部門指定銀行的外匯賬戶匯出。如果沒有外匯賬戶或者賬戶余額不足,他們可以在外匯市場購買。
(四)外債登記
1.對於國外貸款,外商投資企業應在借款合同正式簽訂後15日內,持批準文件和借款合同復印件提供的外債登記證到所在地外匯管理局辦理。
2.已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還本付息時,開戶銀行憑外匯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外債登記證,通過外債專用現金賬戶或還本付息專用現金賬戶辦理收付。
(五)依法關閉的外商投資企業將其劃撥資金匯出境外,可向外匯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外匯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從原企業外匯存款賬戶中支付。
九。海關手續
主辦單位:主管海關
(壹)企業註冊
1.外商投資企業向主管海關辦理企業申報登記手續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外經貿部或其授權部門頒發的(1)批準證書(復印件);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權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本企業合同、章程(章程僅外資企業提供)(原件);
(4)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授權部門對企業合同、章程的批準文件。
2.填寫《自理報關註冊登記申請書》,經海關核準後,頒發《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書》;
3.外商投資企業應當在驗資後壹個月內向海關提交驗資報告。
海關辦理企業註冊的時限為3個工作日。
(二)進出口免稅的審批
1.外商投資企業申請進口貨物免稅,應當提前向主管海關提交下列材料;
(1)外經貿部或其授權部門批準的合同設備清單;
(2)進口貨物的裝箱單和發票。
2、海關批發後出具“免稅證明”。
辦理進口設備免抵稅手續的工作時限為3個工作日(按規定需報海關總署審批的除外)。
(三)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外商投資企業在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時,應當填寫《外商投資專用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單、裝貨單或運單;
(二)發票;
(3)裝箱單;
(四)免稅證明;
(五)需要提交進出口商品許可證或者其他進出口批準證明的商品,應當提交進出口商品許可證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進出口貨物報關工作時限為1個工作日。
(四)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登記程序
1.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加工貿易時,應向主管海關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並提交下列文件:
(1)外貿部批文;
(2)交易雙方簽署的有效合同。
2、經海關核準後,根據合同數量、金額填發“開立銀行存款賬戶聯系單”,由企業向主管海關在中國的銀行分支機構(支行)辦理。
申請保證金賬戶的銀行。
3.海關憑《銀行保證金賬戶登記通知書》辦理加工貿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並向企業發放《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4.企業應在合同執行完畢或最後壹批加工產品復出口後壹個月內,向主管海關解除合同。經海關審核確認後,開具《銀行保證金賬戶核銷聯系單》,企業到主管海關所在地中國銀行分(支)行辦理保證金賬戶核銷手續。
5.企業實際進口加工貿易料件時,應按規定比例繳納進口稅。
6.保證金賬戶制度不適用於保稅區和有海關監管的保稅工廠的加拿大進口料件貿易。
海關對加工貿易合同備案登記的時限為3個工作日。
X.商品檢驗
主辦單位:遼寧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商品檢驗的主要內容是:1。接受檢查;第二,抽樣;第三,檢查核實;第四,出具證明。
(壹)出口商品檢驗程序
1.企業填寫出口檢驗單。每份申請表限壹批貨物,並加蓋檢驗單位公章(或附單位介紹信)。
2.申請出口檢驗時需要提供的文件:申請人提供合同和信用證。其他文件包括外貿合同補充協議、信用證修改書或修改書、按樣銷售的樣品、出廠檢驗證明,包括質量代碼清單、衛生註冊證或編號、質量許可證或編號、包裝性能、鑒定證書、預檢驗結果清單、產地商檢機構檢驗的貨物、產地商檢局出具的出口商品檢驗證書或普惠制原產地證。
出口商品檢驗時限為3個工作日。
(2)進口貨物的檢驗程序
1.填寫“進口商品檢驗申請表”。
2.提供的文件和資料:報驗單位應提供合同規定、發票、提單、裝箱單等文件,根據申請項目的不同,還應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質量證書復印件、說明書、標準樣品、貨物清單、重量編碼清單、交易樣品、陸運商業登記、空運事故登記、海事報告、進口質量許可證等。
未經許可,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