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前湖北出古籍。
1975 65438+2月,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段秦墓出土大量竹簡。這些竹簡的長度和寬度大致相同,較短的長度為23.1厘米,較長的長度為27.8厘米,寬度約為0.5厘米至0.8厘米。
在這些竹簡中,李芹記錄了戰國晚期至秦始皇時期的許多重要內容,如法律、文獻、醫藥、圖書職業等,並記錄了篆書到隸書的變化。
可以說,這些竹簡的發掘,對於後人研究其政治地位、法律依據、經濟活動、文化生活、醫療水平,包括書法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也為後人揭開“暴君”秦始皇的統治提供了詳實的證據,找到了答案。因為這些竹簡是從睡虎地區的土地上出來的,所以被稱為睡虎地區秦墓竹簡,或者叫睡虎地區秦簡、雲夢秦簡。
露出秦律的壹角
在睡虎地的秦陵中,有壹位墓主人經歷了從秦始皇親政到六國統壹的全過程。
Xi出生於公元前262年。17歲,在秦國做徭役。後來發展的不錯,做了很多和刑法有關的下級官員,比如安陸的禦史,淩的禦史,淩的禦史。他還三次參軍,參加過很多戰役,去過秦國很多郡縣,最後死在了官職上。
由於工作關系,在Xi墓中發現了1155枚簡牘,記載了秦代的法制、行政文書、經濟、文化、醫藥等各個方面,分為十大部分,即:秦法十八種、生效法、秦法雜抄、法律問答等。
反駁“暴政”論
《睡虎地秦墓竹簡》中出土的法條雖然殘缺不全,但很多類似於個人筆記,比如以問答的形式解釋法律、法律程序等。但從這些不完整的記載中可以看出,秦朝的法律似乎並沒有傳說中那麽恐怖。竹簡中提到過死刑,但次數不多。
熟悉秦代歷史的人應該知道,秦末陳勝和光武的起義,就是因為延請入伍引起的,所以決定破罐子破摔。但《睡虎地秦墓竹簡》中清楚地寫著:
“禦發征,缺行,二甲。逾期三到五天;六天到十天,壹盾;十天之後,妳會得到壹件盔甲。它的收益和概念。水與雨,除興”
這段話的意思大致是:拒服兵役,罰兩雙盔甲;延遲三至五天,警告;拖延六到十天,壹盾;延誤十天以上,第二副甲罰款;如果是因為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則免除處罰。誰說要砍頭了?
況且,據壹些史料記載,秦國的法律規定偷盜會被斬首,但從《睡虎地秦墓竹簡》的內容來看,這種描述並不客觀。竹簡上寫明,盜竊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其中,最輕微的盜竊行為只處罰30天勞役,只有盜竊數額特別巨大(660元以上)才會處罰或處分。
將這些細致入微的竹簡與各種資料進行對比,就可以知道秦始皇並不是壹個殘暴的暴君,秦國的法律也不算太殘酷,即使與當時的鄰國相比也是如此。就這樣,壹代君王的“清白”終於被恢復了。
標簽
睡虎地秦墓竹簡的出現,既是壹個歷史的啟示,也是對壹個朝代過去認知的修正。它讓幾千年後的後人更加意識到,秦朝不是刑罰過重,而是定罪量刑的開始,它幫助我們糾正了隱藏在歷史長河中的真相和事實。“功過由他人評判”。在那片布滿灰塵的竹林裏,我們進入了秦王時代,那個盡管戰亂卻充滿智慧的時代。也讓我們更多地從現代人的生存智慧和國魂的重要啟示中汲取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