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湖北襄陽市2010.8.29案件是否屬實?

湖北襄陽市2010.8.29案件是否屬實?

2010年8月29日,襄陽鄧城大道發生壹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機郭成成無證駕駛、醉酒超速時,壹家四口遇難(見本報去年8月30日報道)。

近日,襄陽高新區法院判處郭成成“3緩刑5”。這壹判決在網上引起了廣泛關註。很多帖子認為量刑過輕。

更有意思的是,帖子還說:“7月13日,郭家大擺酒席,得意洋洋地宣稱,‘我們沒花壹分錢就把兒子弄出來了!’" "

法院量刑的依據是什麽?“凱旋”這個詞存在嗎?昨日,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在線帖子

引發網友質疑。

今年7月,壹篇名為《對交通事故遇難壹家四口的判決:判3到5年》的帖子和微博在天涯、貓撲、新浪微博上被不斷轉載。

帖子還指出:13年7月,郭澄澄壹家在家大擺酒席,得意洋洋地說:“我們沒花壹分錢就把兒子弄出來了!陸的父母和公婆在過去壹年多的時間裏去掃墓,看望他們死去的子女和孫女,他們心碎了。"

記者昨日來到團山鎮鄧城村郭成成的家。郭和父親說,7月13日沒有辦酒席,但在此之前壹兩天,郭程程的孩子過生日。那天,郭的親家和其他親戚都來了。

針對“凱旋”,郭成城表示“沒有這回事”。出事後,他們家後悔說這樣的話已經來不及了。

郭成城表示,近期將會去看望遇難者家屬,希望能夠安慰他們,尋求他們的理解。

案例回放

壹家四口全部遇難。

2010年8月29日,高新區團山鎮鄧城村二組馬在家過生日。下午2點,大女婿魯靜參加完生日會後,騎摩托車帶著妻子和兩個女兒回家了。

下午2點45分,魯靜在步行至農村便道與鄧城大道交叉口時,被壹輛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的汽車撞倒,壹家四口全部遇難。

高新區法院在審理該起交通肇事案時,援引交警部門的調查情況稱:事發時,該車駕駛人郭成成為無證駕駛,醉酒,超速行駛;魯靜酒後駕車,摩托車超載。車上其他三個人都沒戴頭盔。

交警部門認定郭成成負事故主要責任,魯靜負事故次要責任。

法官遊戲攻略

受害者家屬要求從輕判決。

昨日,高新區法院向記者出示了該案的刑事判決書。判決於今年7月4日作出。

高新區法院刑事庭庭長焦景平告訴記者,在審理該案刑事部分時,被害人家屬從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是多次要求郭成成賠償經濟損失。

經法院20余次調解,郭成成同意在4.8萬元安葬費的基礎上,再支付被害人家屬25萬元。

6月27日,在獲得25萬元賠償後,4名受害者家屬以書面形式向法院提交了壹份《諒解材料》。

材料寫道:我們與被告人郭成成達成調解協議,郭成成賠償四名被害人25萬元。我們對郭程程的交通事故表示理解,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緩刑。但四位老人仍保留對郭成成及其他責任人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郭程程目前的賠償可以從另壹份民事訴訟判決書確定的賠償金額中扣除。

家庭觀

只是對賠償不滿意。

由於我主動要求被判緩刑,網上傳播的受害者家屬對判決結果不滿。這是怎麽回事?

昨日,記者來到高新區團山鎮石坡村,找到了魯靜的父親盧德之。他說“了解材料”是他們提交的。他兒子壹家人去世後,都很痛苦,但人死不能復生。他最大的願望就是對方能積極給予經濟補償。

盧德之說,許多交通事故在支付賠償方面面臨困難。法院為這次調解做了很多工作,他感謝法院的工作。

同時,他認為法院幫助他們贏得了經濟賠償,他可以接受這個判決,但對賠償金額不滿意。

死者的嶽父馬,今年65歲,仍在松河西路壹家企業上班。昨天下午1點,記者在這家企業找到了老人。

他期望的賠償金額是55萬。他說四個老人年紀大了,都指望著這些錢養老。

高新區法院表示,如果受害人家屬對賠償不服,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受害者家屬的律師杜曉冰表示,他們已經提起民事訴訟,繼續向郭成成及相關責任人索賠。

互連

“判3到5年”的依據是什麽

法院:量刑適當,定罪準確

鑒於高新區法院對郭成成(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的“判3緩刑5”,帖子認為量刑極輕。

該院刑壹庭庭長焦景平表示,根據我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郭成成犯交通肇事罪,應在三到七年內判刑。

因郭成成系過失犯罪,悔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庭經濟損失。三年的刑期是合適的。根據郭成成的悔罪表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對其緩期執行。

此外,被害人家屬提交了《諒解材料》,請求法院判處郭緩刑。這也是考慮因素之壹。

鑒於上述原因,焦靜平認為,本案法院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2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 上一篇:對《隆中對》壹文的質疑
  • 下一篇: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如何打官司?我需要律師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