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時黨團書記兼主任
於新義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平黨組成員、副主任
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李亞男
張健黨組成員、副主任
匡向陽黨組成員、副主任
張輝副主任
何簡介:6月出生,1974河南單縣人,漢族,黨員,大學本科學歷。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河南省農業學校學習;1991年7月~1993年7月,在湖濱區農牧局工作;1993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湖濱區教育體委財務計劃科科長、市盲聾學校後勤管理科科長(其間1992年7月至0995年7月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學習);2001至1至2004年7月,任湖濱區教體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任河洛中纖板廠總經理、三門峽市建築裝飾材料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2005年6月5438至2005年2月河南教育學院畢業)。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5438+10月任湖濱區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湖濱區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湖濱區國土資源局是2002年機構改革時在原土地管理局、地質礦產局和建設局的基礎上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根據《湖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濱區國土資源局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三湖政辦[2010]19號)的規定,該局現設內設辦公室、用地審批與耕地保護股、規劃科技股、地籍(測繪)管理股、監管監察(信訪)股、礦產開發管理股。下設土地整理中心、執法監察大隊、國土資源信息中心、礦產能源公司等4個二級機構,迪雅、回興、交口、高廟、慈中等5個國土所。全局職工91人(其中離退休職工16人),局有黨組,下屬3個支部,現黨員職工45人。
截止2010年底,全區共有8個壹級和22個二級農村土地利用現狀。土地總面積18758.58公頃,其中耕地4482.56公頃,占土地面積的23.9%;園地1572.79公頃,占8.4%;林地2268.23公頃,占12.09%;草地3454.86公頃,占18.42%;城中村和工礦用地3662.36公頃,占19.52%;交通用地888.78公頃,占4.74%;水利及水利設施用地1653.08公頃,占8.81%;其他用地775.92公頃,占4.14%。
耕地保護“十二五”期間,全區耕地保護面積5320.85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3132.06公頃。嚴格執行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責任目標考核,區政府分別與5個鄉鎮(街道)、47個行政村簽訂了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明確了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實行村幹部耕地保護責任追究制,規範村幹部行為,支持非法占地,導致行為不穩定的,村支書當場免職,村委會主任停職。全區基本農田保護地塊205塊,設立保護標誌30塊,與村民小組簽訂責任書307份,與農戶簽訂責任書7345份;完善基本農田保護區監督檢查制度。由執法監察大隊和鄉鎮(街道)國土資源所對保護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確保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基本農田保護法規的行為。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項目建設占用耕地667.7835畝,均為“先補後占”,平衡指標為202.2165畝;落實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加強用地指導服務,支持“空心村”改造和企業改制,推進標準化廠房建設,盤活現有土地12.3105公頃(其中王關油庫0.596公頃、科聯鋁業7.6560公頃、順天彩印2.6901公頃、三金1.3648公頃)。開展法律法規宣傳。為鄉鎮幹部舉辦了兩期培訓班,有273人參加;利用“雙節”、“4月22日地球日”、“6月25日地球日”等節日,組織開展大型宣傳活動5次,宣傳頁面16個,大型廣告牌2塊,咨詢臺6個(次),宣傳車輛12輛,接待遊客380人次,發放宣傳資料。有效宣傳了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營造了節約保護土地、依法用地的良好輿論氛圍。
土地整理項目湖濱區土地整理項目由市級投資,區級實施,投資1306.65萬元,建設規模3487.2畝,增加土地2222.9畝。項目涉及5個鄉鎮(街道)13個行政村21件,分8個區塊實施。完成土石方369.38萬立方米。修建9條長3298米的油田和生產道路、長1.357米的排水道、3口新機井、3口維修機井、1座新水庫和1座水窖、安裝1臺變壓器、鋪設高1.4米的地下管道、架設高高低低管道。項目區的地理環境屬於丘陵地貌。開發前,溝深40多米,溝內雜草叢生,灌木叢生,田間道路狹窄,耕地分散。種植條件極其惡劣。項目的實施有效地改善了農民的耕作條件,提高了農業土地產量和經濟效益。
建設用地審批管理完善項目建設用地保障機制。建立健全服務保障“綠色通道”,對項目建設用地實行早介入、即時受理、即時審核、即時上報、全程跟蹤服務;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準確掌握2010全區項目用地數量和結構,摸清用地需求底數,做好項目用地規劃,為用地單位做好項目用地指導工作;簡化手續,提高土地預審效率。加快用地預審審批;建立用地指標優先分配機制。以土地資源利用方式的轉變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重點項目與局職責逐項銜接。明確了責任部門和辦理時限,辦理了全部用地手續。全年向省政府上報4批,共征用土地1667.3345畝,涉及建設項目28個。辦理三門峽東風長途汽車站改建項目、年產65438+40萬噸耐磨鑄件項目、年產1萬臺微機控制高速分揀機項目、年產5萬噸優質精細再生膠項目、南環路項目的用地預審;九華紡織、科聯股份、三鍵碳素、大中海、中龍地產等項目已提供土地;三味奇、三郎太電氣、吉祥駕校、瑞通汽車城、騰飛汽貿等項目收購儲備手續;義烏商貿城(湖濱段)及金三角項目地上附著物盤點核算。
2010年底,全區完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文字和圖件成果,待省政府批復。到2020年,全區耕地5320.85公頃,其中迪雅街道404.47公頃,回興街道673.85公頃,交口鄉1236.11公頃,慈中鄉755.65公頃,高廟鄉2250公頃。基本農田保護區3132.06公頃,其中回興街道387.54公頃,交口鄉918.56公頃,茨中鄉458.87公頃,高廟鄉1367.09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3523.82公頃,其中迪雅街道1795.45438+0公頃,回興街道814.89公頃,交口鄉512.60公頃,慈中鄉138.26公頃,高廟鄉262.66公頃。農村居民點整治規模為迪雅街道277.89公頃,回興街道152.86公頃,交口鄉319.28公頃,茨中鄉168.90公頃,高廟鄉240.84公頃。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和補充耕地規模,迪雅街道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74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不低於76公頃;回興街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132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不低於135公頃;交口鄉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140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不低於145公頃;茨中鄉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39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不低於44公頃;高廟鄉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25公頃以內,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不低於31公頃。
2010年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完成了所轄區域內國家、集體、單位和個人使用土地的邊界、範圍、面積分布和權屬的實地調查和數據庫建設,並按時間要求將調查成果(農村調查)上報市二調辦。摸清了農村土地利用現狀8個壹級分類和22個二級分類的面積,形成了標準時統壹更新數據庫中的農村土地調查壹、二級分類面積匯總表和農村土地調查壹、二級分類面積匯總表等數據成果。摸清了全區鄉鎮(街道)基本農田面積和分布情況,完成了基本農田制圖;1:10000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16、土地利用掛圖1、基本農田分布圖1、耕地坡度分級圖1、地圖理論面積與控制面積組合圖1;簽署了所有權邊界協議。在實地調查的基礎上,為全區48個行政村確定了土地權屬界線,形成了16調查底圖、22份農村土地調查記錄冊和167份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
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湖濱區國家建設征用土地上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出臺。本標準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我省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管理的通知》(辦〔2009〕152號)和《三門峽市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三政〔2065〕47號),結合湖濱區實際,在充分聽取區內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新標準涵蓋了房、窯、井、棚、墻、苗、樹等67項(等級)。對三門峽市制定的補償標準中沒有補償標準的地面附著物(56-67項),根據實際情況,深入細致調查測算,根據附著物種類,增加了分類補償標準,完善了補償政策。
礦產資源湖濱區的礦產資源主要是鋁土礦、煤炭、冶金輔料、建材等化工原料。* * *發現16種礦產:煤、鋁礬土、黃鐵礦、石膏、耐火粘土、化工石灰石、泥灰、建築用石、建築用砂、磚用粘土等。已開發利用的鋁土礦、石膏、石灰石、砂巖等礦產主要分布在高廟鄉和茨中鄉,具有點多、面廣、規模小的特點。
礦業權管理區* * *共設置17個礦業權,其中石膏2個,鋁礬土3個,石灰石11,頁巖1。其中,省廳3個,市局6個,區局8個。采礦權占地面積11.3477平方公裏,其中鋁土礦區9.9208平方公裏,石膏區1.0481平方公裏,石灰巖區0.3788平方公裏。於家嶺鐵礦詳查、侯村鋁土礦詳查、焦谷洞鋁土礦詳查三項探礦權分別由河南省地礦局第四地質勘探隊、山西金鴻礦業有限公司、陜西津濱礦業有限公司實施。
礦產資源管理2010《湖濱區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實施方案》編制實施。根據資源分布和經濟社會發展客觀需要,整合了建築石材用鋁土礦、石膏、石灰石礦業權,礦業權由17整合為13,降幅超過24%;全區17個礦業權全部完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檢,有效促進了礦產資源的合理利用;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和法定用途管理使用,收取采礦權使用費4500元、礦產資源補償費11.0738萬元;建立動態監管體系,開展A類礦產資源動態監測,聘請有資質單位為轄區17礦業權人完成動態監測報告;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突擊檢查等方式,與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在高廟礦區開展多次大規模集中整治行動。組織聯合執法2次,獨立執法5次,動用車輛16輛(次)、機械10臺,炸毀井口6個,拆除鋁礬土爐4座,沒收炸藥24公斤(移交公安部門),暫扣電機、發電機、電焊機、風鉆等設備15臺,采礦工具、坑26個。
地質環境治理今年初,制定下發了《湖濱區2010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建立了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等各項制度,完善了區、鄉鎮(街道)、村、農戶多級群測群防網絡,排查出地質災害隱患點17處。對隱患點附近250戶、34個單位發放了地質災害防災避險卡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卡,建立了汛期天氣預報平臺,配備了監測鑼等應急搶險工具,實行汛期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及24小時值班制度;申報的三門峽大壩風景區周邊礦山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已獲省國土資源廳批準,資金401萬元;舉辦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培訓班,學習《突發事件應對法》,修訂地質災害防治和地震預案,完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救援物品配置,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自我保護救援能力。紮實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縣”創建活動,從宣傳、責任、預防、避讓等方面入手,不斷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機制和制度建設,堅持防治結合,大力推進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劃和規範,實現“組織、經費、規劃、預案、制度、宣傳、 預測監測”湖濱區被國土資源部授予“十佳縣”榮譽稱號,李巧芬被授予“全國優秀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員”稱號。
煤炭管理根據《中區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濱湖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三湖文[2010]07號),濱湖區國土資源局設立科室,增加煤炭管理股,負責規劃全區煤炭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審查煤炭生產許可證的辦理、年檢、延期和註銷;培訓各類特殊項目,辦理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對煤炭企業負責人、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並申請資格證書;煤炭生產企業養路費和救護費的征收;審查煤炭經營許可證的辦理、變更和終止;審查辦理煤炭銷售許可證的有關資料和條件;監督管理市區煤炭銷售企業和民用煤炭加工企業(蜂窩煤廠);依法查處煤炭生產經營中的違法案件。2010年度共檢查煤炭企業15家,涉及批發企業3家,零售企業12家。同時,對全區14無證洗煤廠進行全面檢查。
執法監督強化執法監督,完善執法監督檢查責任制,健全“區監管、鄉落實、村參與”三級檢查網絡,逐級落實檢查責任,完善檢查臺賬。全年發現違法案件43起,立案偵查38起,收繳罰款1,428,1,000元。開展違法用地專項整治。3月初,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違法違規用地專項整治工作,並進行摸底排查,逐案登記造冊,進行查處。認定違法用地12宗(含2009年全部違法圖斑),面積166.54畝(耕地89.06畝),完成用地手續10宗,強制拆遷復耕2宗,建築面積由財政部門沒收,移送公安部門4宗,移送法院8宗。
第十次衛片執法2010年3月至5月,根據全市統壹部署,2009年衛片檢查(第十次)涉及全區9幅圖、1塊地,監測面積273.1畝,實測面積280畝。經檢查,9例為合法使用。為做好整改工作,區政府成立了湖濱區2009年(第十屆)國土衛片執法檢查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區長任組長,常務副組長為副組長,各相關局(委)壹把手為成員, 下發《湖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2009年(第十屆)土地衛星片執法檢查的通知》,召開衛星片執法檢查專題會議,多次聽取國土部門意見。
信訪工作堅持領導接待日、首問責任制、領導接訪制、件件包案制、中層幹部走訪調查制、定期座談會等相關制度,借助“流動調解”和“區信訪聯席會議討論”創新信訪機制,以“化解社會矛盾百日競賽”為契機,積極化解土地信訪各類矛盾,從接案、受理、召開座談會,實行包案協查責任制。同時創新基層信訪聯絡機制,每個部門配備壹名信訪聯絡員,及時向鄉鎮(街道)通報涉土(礦)信訪維穩情況。2010,排查地區矛盾糾紛35起,排查不穩定因素27起。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5件,辦結22件,復查信訪2件,辦理CPPCC提案3件。全年北京市和全省沒有發生涉及國土資源的集體上訪和惡性上訪事件。
警示約談辦法2010湖濱區政府發布《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警示約談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所轄行政區域內違反土地管理法規行為不制止、媒體多次曝光土地違法案件的,該區將對鄉鎮(街道)主要領導進行警示約談。“警示約談”將由區政府授權區國土局進行,進壹步加強。《辦法》規定,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轄區內發生下列6種行為之壹的,啟動約談警示機制:壹個自然年度轄區內違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量的比例達到9%以上,或者雖未達到9%,但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壹個自然年度內,轄區違法用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比例超過9%;發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對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不隱瞞的;上級交辦、轉辦、媒體曝光、群眾舉報的土地違法案件較多,社會影響重大的;其他需要警示約談的事項。《辦法》要求,實施警示約談後,區國土局將跟蹤督促被警示的鄉鎮(街道)自查整改情況。但警示約談並不能代替依法對土地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紀律處罰和法律處罰。
“兩治壹改”專項行動湖濱區國土局黨組高度重視“兩治壹改”專項行動,將其作為壹項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及時召開專項行動動員會,成立“兩改壹改”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抽調兩名業務骨幹到“兩改壹改”辦公室,制定行動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單位,工作落實到人。為了保證學習效果,要把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結合起來,學習討論要有記錄,個人學習要有筆記,每次學習要有心得體會。總體幹部職工做讀書筆記868篇,3640多萬字,寫學習體會620篇,約1.24萬字。並邀請區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律師、黨校教授進行了3場專題講座,參觀了反腐倡廉成果圖片展、廉政剪紙展,開展了征集、懸掛“廉政對聯”等廉政文化活動。重要節日,通過發送手機反腐短信、舉行反腐集體談話等形式向廣大黨員幹部敲響警鐘;圍繞風險點排查的工作要求,逐壹排查權力事項查找風險點,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服務單位和基層群眾、發放征求意見表、開展民主評議等方式廣泛征求意見,準確、全面、真實地識別存在的廉政風險點,整理排查個人風險點173個、部門和組織71個,建立廉政風險點信息庫。
協管員隊伍管理為規範村級國土資源協管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協管員的橋頭堡作用,湖濱區國土局建立量化考核制度,進壹步明確職責、程序和日常管理內容,逐壹建立管理臺賬,簽訂責任書,每月定期考核工作開展情況。實施SMS報告系統。每周三、周六通過短信向各鄉鎮匯報轄區檢查情況,及時向責任人匯報違法主體和違法地點;實行例會制度。每月23日召開例會,部署下月工作重點,匯報上月量化考核情況;建立學習體系。制定學習計劃,提出學習內容、要求和標準,提高處理問題的能力;建立獎勵基金制度。根據量化考核分數發放獎金,促進協管員的責任感和積極性。2010,全區* * *協管員化解土地糾紛12起,制止違法用地10起,提供違法用地信息28條,化解可能出現的信訪2起,為查處違法案件、穩定基層發揮了積極作用。
榮譽稱號湖濱區國土資源局連續三年被授予“全省國土資源系統信訪穩定工作先進單位”稱號。被三門峽市領導小組授予“2010全市社會矛盾化解先進集體”稱號。何先後獲得“全省國土資源信訪穩定工作先進工作者”、“三門峽市新農村建設先進工作者”、“湖濱區優秀黨員”等榮譽稱號。
(陳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