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剛剛發布的《條例》中看到,南沙被三次提及。同時,條例作為廣東自貿試驗區的“基本法”,也為包括廣州南沙新區在內的廣東自貿試驗區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環境。按照規定,自貿試驗區開展的創新未能達到預期目標。只要符合國家改革方向,決策程序符合要求,就可以免於問責。南方日報記者黃
創新豁免
創新達不到預期目標,免於問責。
《條例》第壹處在總則部分提到了“南沙”。
根據規定,自貿試驗區包括廣州南沙新區、深圳前海蛇口區、珠海橫琴新區,以及國務院根據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需要批準的自貿試驗區擴區範圍。這壹規定實際上為日後自貿區的擴大留下了“接口”。
作為改革的試驗田,FTZ被鼓勵先行先試,探索制度創新,並被寫入總則。這也與當前國家強調創新形成了相互呼應的格局。
條例顯示,對於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未明確禁止或限制的事項,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自貿試驗區開展創新活動。
對於創新活動,《條例》的原則是,貢獻得到獎勵,但“失敗”得到豁免:
——對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可由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依據相關獎勵規定或自行制定獎勵辦法給予獎勵。
——自貿試驗區開展的創新未達到預期目標,但符合國家確定的改革方向,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未因私利或惡意串通損害公眾利益的,對相關單位和個人不予負面評價,並免除相關責任。
“這是省級立法的突破。”中山大學自貿區綜合研究院副院長江林認為,人們往往擔心承擔探索創新尤其是制度創新的責任。《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也回應了當前的創新需求。這其實是自貿區創新的壹顆“定心丸”,也為南沙片區的制度創新探索營造了良好的環境。
精簡行政機構,實行權力下放
下級部門可以對上級部門進行“評估”。
作為改革的高地,自貿試驗區簡政放權的力度也在加大。
在這方面,《規定》所做的努力可以分為上下兩個方面。
“對”,《條例》規定,自貿試驗區創新措施涉及省級政府及其部門職權的,省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先行先試;如涉及國家有關部門權限,省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對該地區的支持。
自貿試驗區創新需要暫時調整或者停止適用法律、行政法規部分規定時,條例還要求有關部門按照程序爭取國家支持。凡涉及地方性法規的,《條例》明確要求省政府或設區的市政府提交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定。
《權利》和《條例》明確,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政府和市級政府應當將履行片區職能所需的省市管理權限下放給片區管理機構。
隨著簡政放權,《條例》還要求自貿試驗區設立區域管理機構遵循精簡高效、機制靈活的原則。在這方面,自貿試驗區南沙片區也在探索中。近日,廣州市法制辦赴自貿試驗區南沙區調研“法定機構”立法情況。
據介紹,《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片區明珠灣片區開發建設管理規定》和《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片區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管理規定》是廣州市政府規章的規劃項目,也是體制機制創新的探索,將是“法定機構”探索的壹部分。
特別值得註意的是,規定還對下級部門“評價”上級部門給予了法律制裁。
《規定》顯示,省級自貿試驗區工作辦公室和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可以組織市場主體和專業機構向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支持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該評價將納入政府部門的年度考核。
這意味著,作為自貿試驗區的管理機構,可以對市級甚至省級部門的工作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將成為考核上級部門的依據。“這樣會起到推動上級部門支持自貿試驗區工作的作用。”江林說,但他也提醒說,如果這種評估的權威性和約束力進壹步增強,促進作用將進壹步增強。
通關監管
保稅展示商品進出自貿區可免檢。
《規定》第二部分提到南沙的通關監管制度:即境外貨物進入廣州南沙保稅港區、深圳前灣保稅港區、珠海橫琴新區區域(以下簡稱圍網區域)時,可實行通關模式,圍網區域內存放的貨物不設存放期限,允許圍網區域內流通的貨物自行分撥運輸。
根據規定,圍網區域貨物出區進口前,應當實施預檢驗,檢驗壹次,根據企業申請分批驗核放行。圍網區域內企業間流通的倉儲物流貨物免檢。進出自貿試驗區的保稅展示商品免檢。
值得註意的是,《規定》還明確,檢驗結果正常的外貿企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免收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實際上,這壹規定所涉及的經驗,就誕生在廣州南沙。去年7月,廣州南沙在全國率先采用這種模式,並逐步向全國推廣。
條例第三部分提到南沙的產業發展定位:廣州南沙新區重點發展航運物流、特色金融、國際貿易、高端制造等產業,建設以生產性服務業為主導的現代產業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綜合服務樞紐。
根據《條例》,自貿試驗區實行海空聯動,發展國際航運和物流業。加強與區域外航運產業集群的協同發展,探索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航運發展體系和協同運營模式。
“簡化國際船舶進出自貿試驗區港口手續,優化國際船舶經營許可、檢驗、登記等業務流程,建立高效的船舶登記制度”;而“改善航運服務發展環境,發展國際航運、國際船舶管理、國際船員服務、國際航運經紀、國際船舶租賃、國際郵輪、遊艇、國際海事咨詢、國際航運保險等現代國際航運服務”也被寫入條例。
在江林看來,廣州目前正在建設國際航運中心,打造國際航運和航空樞紐。上述規定將有助於南沙發展航運服務業,推進國際航運中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