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安排
在湖南永州,2023年高考招生將繼續由本科院校提出並組織實施。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考有關規定制定命題和組考工作規則,指導督促各本科高校執行統壹規定,加強考務規範化管理。
(1)考試科目。本科高校要結合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建立健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法,科學制定專升本考試辦法。高考具體考試科目由學校自行確定,每個專業不少於3門,其中專業課和專業基礎課各考1門。
(2)考試時間。湖南永州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統壹考試時間,初步定於4月中旬,具體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3)考試地點。考試地點設置在所有本科院校,安排在標準化考點。
(4)報告結果。各本科高校在考試結束後10天內將考生成績報至省教育考試院。
2.入學安排
各本科高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學校負責招生、監督”的管理機制組織錄取。
(1)免試生錄取。免試生錄取工作在普招前進行,具體要求和程序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競賽獲獎人員和報考“湖湘工匠燎原計劃”的考生,分別按附件2、3有關規定錄取。免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首次填報誌願的本科院校組織的考試錄取。
(2)普通考生錄取。普通候選人的錄取定於6月初。根據各本科院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為了提高生源質量,本科院校可以確定相關專業的錄取分數線,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錄取。當某專業實際參考數不足時,本科院校可參考其他專業平均錄取率和本專業考生素質,綜合確定本專業普通考生錄取率。相關規則必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確定。
(3)錄取貧困家庭畢業生。適當提高貧困家庭畢業生錄取率,原則上不高於本專業常規錄取率10個百分點。具體錄取時,貧困家庭畢業生和普通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統壹順序錄取。錄取完成後,如果本專業貧困家庭畢業生錄取率達不到比例,可通過追加、單獨計劃錄取貧困家庭畢業生。錄取率以本專業貧困家庭畢業生實際參考人數計算,鼓勵高校采用“壹比壹法”計算貧困家庭畢業生錄取率。
(4)追加計劃。在錄取過程中,可將同分考生(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的同分排序規則除外)、貧困家庭畢業生、免試生招生計劃不足的考生加入部分計劃。由本科院校申請,省教育廳統籌研究後下達追加計劃。貧困家庭畢業生考試成績在公布計劃範圍內錄取的,不需要追加計劃,但計入該專業在學校的錄取比例計算基數。
(5)宣傳。高考錄取程序參照普通高考錄取模式執行。本科院校將及時上報擬錄取考生的數據(包括考生成績、擬錄取考生名單、照片、免試生和貧困家庭畢業生信息等。)到省教育考試院通過錄取系統進行考試。審核通過後,各本科高校在學校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不少於7天)。未經審核批準,高等學校不得公布擬錄取名單。
(6)畢業資格審查。6月底前,對擬錄取的畢業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省教育考試院將本科院校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報送省教育廳學籍管理部門進行畢業資格審核。省教育考試院將錄取名單與Xuexin.com上的學籍信息進行比對後,根據核查結果辦理最終錄取手續,打印錄取名單,本科院校收到錄取名單,並向核查通過的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未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將被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