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5438+10月10,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平臺經濟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二選壹”、“扼殺大數據”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將面臨更嚴格的監管。受此政策影響,網絡科技股壹度暴跌,阿裏巴巴當天下跌9.8%。騰訊控股下跌7.39%。其余涉及網絡科技的股票也紛紛回調。它在避免技術創新走向它的反面。
165438+10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平臺經濟領域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要求規範和限制平臺經濟的壟斷行為。(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
什麽是平臺經濟的反壟斷?
本指南定義的平臺經濟是指互聯網平臺協調組織資源配置的壹種經濟形態。根據《指引》,平臺經濟中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達成壟斷協議的行為將受到反壟斷審查,無需界定相關市場即可直接認定為壟斷行為。其中既包括平臺經營者之間達成的橫向壟斷協議,也包括平臺經營者、商家和消費者之間達成的縱向壟斷協議。
眾所周知的“JD。COM-天貓大戰”迫使商家“在兩個平臺中選擇壹個”,“大數據殺熟”將懲罰依賴度高的用戶提高商品價格和服務費。大規模補貼銷售低於成本搶占市場,然後大規模提價,將被審查。多個平臺暗中聯合統壹價格擾亂市場,或者封殺商家、競爭對手的行為將被禁止。此外,不當使用消費者數據、損害消費者利益、利用現有平臺的市場支配地位收購初創企業和新興平臺等影響科技進步的行為,也將被納入反壟斷審查。
作為處罰和救濟措施,除壹般勸誡和處罰外,《指南》還規定,可以采取強制開放網絡或平臺等基礎設施、關鍵技術許可、終止排他性協議、修改平臺規則或算法等限制性措施;我們甚至可以采取結構性限制,如剝離有形資產、知識產權、技術和數據。也就是說,嚴重違反反壟斷法、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利益、危害公共安全的互聯網平臺企業,可能面臨被轉讓或拆分的命運。
目前《指南》只是壹個原則性的規定,缺乏應有的細節。但是,這足以為企業和互聯網經濟的發展提供壹個方向性的預期。試圖在網絡經濟和社會權利之間劃清界限。
網絡壟斷變得極其富有。
創新歸創新,資本歸資本,大眾歸大眾。這當然是理想的情況。但是,在互聯網經濟興起之初,並沒有這樣的法律。壹方面互聯網企業可以快速成長,另壹方面也導致網絡資本壟斷的形成。
目前排名前30的移動互聯網應用(app)有近70%被騰訊和阿裏巴巴瓜分。壹定程度上形成了互聯網平臺經濟的壟斷格局。而且騰訊和阿裏巴巴依托近6543.8+0億人口的移動互聯網龐大規模,正以年均近2000億元(654.38+0元人民幣約合0.654.38+05美元)的投資增速向快遞物流業、網絡娛樂和遊戲業、超市、移動支付、雲服務等經濟領域擴張。
其中,阿裏巴巴體系占快遞行業業務量的73%以上,不僅擁有最大的民營物流網絡企業“菜鳥網絡”,還是除順豐外的前六大快遞企業的主要股東。互聯網金融形成了螞蟻集團在阿裏巴巴體系中的霸主地位。而騰訊則在社交網絡、網絡娛樂、遊戲行業占據壟斷地位。騰訊的微信APP,王者榮耀遊戲,騰訊視頻基本都是國民應用。
除了網絡領域,阿裏巴巴和騰訊也將業務從線上拓展到線下,從網絡平臺服務拓展到市場創新投入。目前十大超市中有七家已經被騰訊和阿裏巴巴投資甚至控股。在全球500多家獨角獸公司中,騰訊投資了50多家,阿裏巴巴投資了40多家。美團和滴滴打車是騰訊和阿裏巴巴的知名投資項目。他們幾乎分別壟斷了餐飲外賣和網約車行業。
可以說,從線上到線下,人人都離不開阿裏巴巴、騰訊等互聯網平臺公司。阿裏巴巴和騰訊成功的科技創新、企業管理和資本運作,極大地推動了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
與此同時,阿裏巴巴和騰訊的財富也在迅速膨脹。目前粗略估算,阿裏巴巴自身市值已達5.6萬億元,旗下上市公司和獨角獸企業總估值高達10.8萬億元。如果不暫停螞蟻集團上市,其市值將達到2.1萬億元。騰訊自身市值約4.6萬億,旗下上市公司和獨角獸企業總估值高達11.8萬億,真是富如敵國。
早在2020年6月,蘋果也已經受到來自歐盟的反壟斷調查。網絡技術和平臺公司反壟斷已經成為世界常識。
極端遭遇野蠻的終結。
但是,俗話說,物極必反。和大部分已經形成市場優勢的壟斷企業壹樣,無論國企還是民企,大企業病帶來的問題和危機,比如缺乏進步、官僚主義、服務質量降低,以及壟斷帶來的競爭障礙和野心膨脹,在互聯網巨頭身上也有所顯現。
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和資本優勢,低價傾銷和高額補貼打壓競爭對手,形成壟斷後再任意提價;利用大數據進行價格歧視和所謂的“大數據殺熟”;利用手中大量的消費者數據,進行隱私、家庭關系、財產分析。壹方面把數據賣給相關廠商和金融機構,另壹方面用廣告轟炸消費者誘導消費。
同時利用在上下遊產業鏈的市場支配地位,壹方面向商家收取高額平臺占用費,另壹方面聯合其他平臺對消費者提價;制定有利於平臺的“霸王條款”,壹方面迫使商家在平臺間“二選壹”,另壹方面又無視消費者和用戶的投訴,任意封號、黑號。
並且隨著互聯網平臺企業的資金積累,逐漸形成了利用客戶閑置資金進行理財的金融服務和信貸產品。各種消費貸款、利率高達15%的小微企業貸款、高杠桿低資本的無限循環信貸,成為互聯網平臺快速斂財的模式。這種金融科技的創新為經濟埋下了巨大的金融安全隱患。透支消費、金融投機、非法洗錢、地下錢莊,都是在金融科技的掩護下大行其道。
公共利益、市場活力和國家安全正日益受到平臺壟斷和網絡資本的侵害。如何趨利避害,讓互聯網技術和互聯網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保護公眾的信息和數據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已經成為互聯網發展的必然。而且隨著數據本身成為新的生產要素,其背後的巨大財富已經被大眾所認識。如何享受這些原本屬於大眾的數據財富,也成為社會財富分配的新課題。
《平臺經濟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也在逐步規範和探索中。希望逐步劃清創新、資本和社會權利的界限,有利於鼓勵創新,穩定資本預期。就像知識產權的時間限制和公益限制壹樣,數據經濟也需要形成相應的機制。互聯網經濟野蠻生長的時代結束了。這就和某人不能因為發現了煤就壹直占據整個煤炭行業的利潤壹樣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