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業道德是指會計人員在會計活動和處理會計關系中形成的職業規則、職業觀念和職業原則的總和,也是指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的道德規範和思想範疇。它體現了社會主義經濟利益對會計工作的要求,是會計人員在長期實踐活動中形成的。同時,《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明確指出:①愛崗敬業。也就是說,會計人員應該熱愛自己的工作,努力學習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工作的要求。②熟悉法律法規。即會計人員要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並結合會計工作進行廣泛宣傳。⑧依法辦事。即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開展會計工作,保證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4客觀公正。也就是說,會計人員在處理會計事務時應該實事求是,客觀公正。⑤做好服務。即會計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運用所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核算方法,提高本單位的內部管理和經濟效益。⑥保守秘密。也就是說,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並經單位領導同意外,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披露本單位的會計信息。這是國家對會計人員提出的職業道德要求。
當前,我國正處於市場經濟快速發展時期,也是改革開放的關鍵時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誠信不僅是壹種道德財富,也是壹種商業財富,更是整個社會的財富。在誠信的陽光下,我們可以確保所有的經濟交易都能公平進行。然而,正是在這個關鍵時期,許多會計人員喪失了職業道德,如欺詐、腐敗、濫用職權、做假賬等,嚴重損害了會計行業的風氣,敗壞了壹個公職人員的職業道德。為此,我們必須認識到會計職業道德缺失的嚴重性,從過去的錯誤中吸取教訓,挽救生命,對癥下藥,大力整頓會計行業,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
通過對近年來會計失信違法案件的分析和了解,其原因如下:
首先是會計從業人員自身的固有缺陷。第壹,根本原因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會計造假受巨大利益驅動,不誠信的會計行為有高額回報,所以從政府相關部門官員到企業高管,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和政績,敢於鋌而走險。在利益的驅動下,虛假會計信息可以實現“雙贏”,正是這些復雜的利益構成了虛假會計信息的內在動因。二是會計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壹些從業人員不認真學習《會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不學法不懂法,就無視行業規定,就無法守法依法辦事。他們不思進取,缺乏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以至於業務知識老化,專業技術水平低下,無法按照新規定開展工作,從而違法。
第二是監督機制不健全。其中壹個會計主體未能建立良好的監督機制,對會計人員的監督制約無法生效,形同虛設。會計部門無法有效履行會計職能,使得人為會計造假不可避免。由於內部審計受制於企業經營者,缺乏獨立性,其對會計的監督難以有效。其次,外部監管是政府部門的監管,政府對會計信息真實性的管理和監督主要由財政、稅務、金融、審計等職能部門實施。其中,由於編制、人員限制和職能的變化,政府審計的重點從審計大中型國有企業轉向審計政府宏觀管理部門和國家重點建設資金,從而弱化了對企業的會計監督。金融、貨幣、稅務等專業監管部門受限於職責範圍,無法發揮良好的監管作用。第三,法律和輿論的監督機制不完備。在日常工作中,經常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現象,導致企業法律意識淡薄,自我約束能力減弱。當企業的財務行為與會計法規發生沖突時,往往片面強調搞活經營,放松對違規違紀行為的監管。同時,由於社會審計監督等法律監督機制不健全,會計監督、財務監督、審計監督、稅務監督等監督標準不統壹,各部門管理各自為政,職能相互交叉,導致無法將各種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從整體上有效發揮其監督作用。壹方面,職業道德的滑坡是人為因素造成的,法律法規的滯後和漏洞也是壹個原因,缺乏有效的監管也是重要因素之壹。
第三,外部壓力迫使會計人員被動改賬。單位負責人對會計人員的工作有完全的領導和管理權,也就是說,會計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在職務上有這種天然的隸屬關系。會計人員的誠信職業道德能否在單位的會計工作中發揮作用以及作用的大小,必然具有從屬屬性,與單位負責人的道德水平和價值取向密切相關。單位負責人為了達到某種利益,往往會給會計施加壓力。再看國際會計行業,根據美國聯邦保險公司(FDIC)的報告,2001年美國上市公司破產數量創歷史新高,達到257家,比2000年增長46%。令人震驚的是,15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有5家宣布破產。除安然公司外,這五家公司還包括寶麗來、伯利恒鋼鐵公司、太平洋煤氣電力公司和環球航空公司。
首先,加強會計人員的職業思想道德教育,培養愛崗敬業、實事求是、堅持原則、依法理財的職業道德;加強會計人員的技能再培訓,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能力水平直接關系到新會計準則、會計觀念、會計思維,以及豐富會計知識結構。
其次,作為外部監管部門,要完善會計法律法規和法律體系。使廣大會計從業人員真正將法律觀念融入道德觀念,是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有效方法。
總之,市場經濟的穩定發展離不開會計誠信。立信會計學院的創始人潘序倫先生首先在中國會計界倡導誠信理念。長期以來,“以定力守信,以信守正,以信待人,不忘立信,以誠待人”的誠信精神,壹直被業內人士認為是準確的。2001朱镕基同誌寫下了“誠信為本,以德為先,恪守準則,不做假賬”的校訓,這是對廣大會計人員的基本職業道德要求。
參考
巴曙松。金融監管框架的演變趨勢與商業銀行的發展空間[J].當代金融,2008 (1)
[2]郭子潤。金融創新的金融監管體系分析[J].商業研究,2009(4)
關於作者:
魏啟寬,男,河北大學本科,會計專業。
(作者單位:河北大學工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