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00:00 1至6月30日24: 00。
二、禁漁範圍
東江幹流及支流、通江湖及增江惠州龍門河段水域。
第三,禁止運行模式
除休閑垂釣和休閑垂釣外,在規定的禁漁期和禁漁期內,禁止壹切捕撈作業。
第四,其他要求
在禁漁期內,需要在禁漁水域內進行漁業資源調查研究、捕撈和養殖生產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休漁期間,惠州漁政部門將采取交叉執法檢查、定點蹲守、聯合執法等方式。,重點打擊應關閉漁船、涉漁“三無”船、鄉鎮生計船、漁業輔助船和異地關閉漁船的非法捕撈活動。港澳流動漁船違反伏季休漁規定在內地漁港裝卸漁獲物,漁業輔助船為非法漁船提供收購、運輸、補給等後勤服務,以及使用“絕
同時,該市將嚴格規範休漁期間漁船停漁和在港維護的審批程序。經批準的漁船停止捕撈和異地維修應當通過智能AIS等船位監控系統進行監控。為遏制“三無”船舶涉漁生存空間,各縣(區)將加大利用智能AIS等系統開展漁船識別工作。
值得壹提的是,休漁期間,有資質的休閑漁船可以在適當的範圍內作業。但這類漁船必須經漁船檢驗部門認定適航且符合休閑捕撈要求,並取得有效證書,且在休漁期內只能使用刺網和漁具進行對漁業資源損害較小的體驗式捕撈活動。
除了海洋禁漁期,東江惠州段也從3月1日零時開始進入禁漁期,將持續四個月,至6月30日24時。期間,除休閑垂釣和休閑垂釣外,在規定的禁漁期和禁漁期內禁止壹切捕撈作業,漁政部門將持續開展重點監管執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三十條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制造、銷售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在禁漁區和禁漁期捕魚。禁止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漁網捕魚。漁獲物中的幼魚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禁止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出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第三十八條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違反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銷售非法漁獲物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查處。制造、銷售禁用漁具的,沒收違法制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並處壹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
第三十五條出售或者收購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捕撈的漁獲物的,沒收違法漁獲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實際價值0至5倍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條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起訴標準的規定。
公通字(2008)36號第六十三條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捕撈水產品,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在內陸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價值500公斤以上或者5000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價值2000公斤以上或者20000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幼體、育雛親體或者在保護區捕撈水產品,內陸水域價值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五百元以上,海洋水域價值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捕撈的;
(四)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捕撈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的漁具進行捕撈作業,造成嚴重影響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