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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求陶瓷廠的規章制度。..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意識,維護公司和員工利益,避免事故發生,保證各項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是公司的基本原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第二章學科任務。第五條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由分管副總裁簽署意見後,由企業管理辦公室審核、備案,並報相關領導批準。第六條勞動紀律(壹)所有員工應嚴格遵守工作前後點名制度。(2)上下班時準時點名,不得早退或遲到。第七條請假制度(壹)員工有事應向相關領導請假。(2)請假時,應寫請假條。禁止以其他方式請假。重病、事故等。,而且事後需要憑相關證明補假。(3)員工已婚或直系親屬(有血緣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準予休假三天,工資在編。(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允許休產假18個月,任何人不得擅自或以其他理由縮短產假。請長假休產假。1.休產假時,必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妳單位和人力資源部簽字後,交工會備案。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必須及時按月繳納個人保險費,連續計算參保繳費年限。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最長不超過兩年,即延長休假最長為半年),經工會決定後,方可延長休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4.復工的時候壹定要去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工會簽字後交給人力資源部待崗。5.人力資源部將組織已被錄用者重返工作崗位進行崗前培訓。復工者,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5)請三天以上病假者必須持有醫生證明,請三個月以上病假者復工時必須持有醫生健康證明。(6)請假權限(停工權同請假,請假簽名須逐級審批)1,病假三天以下(含三天)者,由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簽名批準;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的,由分管副總裁簽字批準;4.休假超過三個月的員工應由總經理簽字批準。(7)長期休假且工資不足以抵扣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預付或補繳保險費手續,以連續計算參保繳費年限。第八條工作紀律(1)工作時間內,沒有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主任級以上簽字批準的離崗許可證不準離開工廠。(2)車間主任或副主任級以上簽字認可的證明,因遲到必須提前交給門衛。(4)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團結協作,完成車間主任或副主任以上級別的進出。(4)他們必須自己在門柱上簽名。2、不吃零食;3、不打鬧和閑聊;4.不做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化體育活動。第九條組織紀律(壹)所有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2)員工享有“六權”:1,對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知情權;2.有權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3.有權保護自己的健康、良好的工作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用具;4.在生命安全受到侵犯的情況下,有權避免危險;5、有權拒絕班前不講安全的上崗;6.有權指揮和拒絕違章操作。第十條生產紀律(1)必須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2)原始記錄必須認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或隨意塗改。(3)必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第11條、第4章質量第12條、第13條、第14條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按照質量體系運行的相關文件執行。對於來公司聯系業務(工作)的,門衛應先電話聯系其業務部門,經批準後填寫外來人員進入壹般生產區,經副總裁同意必須由相關人員陪同;外國人進入專用第五章訪客管理並辦理貴賓卡後,方可進入辦公區和生產區。他們必須在授權副總裁的同意下由相關人員陪同。第十五條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接待訪客。如有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第六章招牌管理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章獲獎者。第二十壹條在工作中努力鉆研業務技術,有創新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並取得良好效果的。第二十二條愛護公物,堵塞漏洞。在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重大貢獻者。第二十三條勇於同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和各種形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勇於揭露壞人壞事的。第八章處罰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壹般違紀和嚴重違紀三種。員工標誌由企業管理處統壹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制作或更改。如有遺失,應予以補發。需要65,438+00元人民幣的費用。所有員工進出工廠時都必須佩戴標牌。不允許借用(出借)他人招牌。每年應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消防和保衛工作。第二十條預防和消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中,不顧個人安危,以免公司利益受損。第二十五條“違紀”的處理方式有: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采取的紀律處分有四種。(1)口頭警告:根據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反者能夠當場認識到錯誤並改正的,不再給予書面處罰。(2)書面警告:發現輕微違反者認錯態度惡劣,不能誠懇改正錯誤的,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教育,不罰款。單位應當將處理意見退回相關單位備案。(3)單位處分:壹般違紀。被有關單位查獲後,違規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進行教育、罰款,並將處理意見退回有關單位備案。(4)公司處罰:嚴重違反紀律,公司將處以罰款。(5)壹個月內第二次違紀的,對本次違紀加倍罰款。第九章附則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修訂和解釋。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簽字蓋章後生效。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實施。如公司此前發布的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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