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時關註考試信息,提前備考;
2.認真閱讀考場規則,自律參加考試;
3.科學安排出行時間,提前到達考試地點;
4.知識學校不方便停車,妥善安排交通;
5.註意人身安全,提前解決內部緊急問題;
6.有病早治療,備好藥品以備急用;
7.科學安排飲食起居,保持最佳考試狀態。
第二,關鍵問題,嚴格執行。
1.30分鐘後,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離開。考試結束後,經監考人員將試卷、草稿紙、答題卡收集清點無誤後,考生方可離校。嚴禁帶走試卷、草稿紙、答題卡。
2.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及有效期內的準考證進入考場。考試前會閱讀考場規則等相關規定。請及時進入考場,以免影響考試。
3.考試設備統壹發放,考生只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即可參加考試。除準考證、身份證和統壹發放的考試設備外,考試桌面上不得放置其他物品。考生的其他物品全部放入自己的手提袋(手機必須關機,取消鬧鐘設置),放在考場的儲物室內。嚴禁攜帶各類電子、通訊、計算、存儲(包括具有通訊、存儲功能的手表)、考試相關資料等物品入座,否則按違紀處理。考試結束後,考生不得通過任何東西,準考證上不得有任何標記。
4.考生收到試卷後,首先要檢查考試科目是否正確,試卷是否有打印問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不正確、字跡不清或答題卡起皺、汙漬嚴重等情況,應及時舉手向監考老師報告,否則後果自負。
5.考生必須用黑色簽字筆準確完整地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的規定位置準確完整地填寫準考證號。答題前必須認真閱讀考生註意事項和須知,使用規定的答題工具,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作答,不做其他標記。聽統壹鈴聲開始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
6.考試結束鈴響,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和答題卡分別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無誤後方可離開考場。
第三,嚴守紀律,誠信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公務員考試違紀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等法律和紀律規定是考試紀律的紅線,請嚴格遵守。不攜帶違禁物品,不違反紀律,不碰運氣,不搞欺詐,堅決抵制各種形式的作弊行為;不竊取、不傳播考題,不參與網上不負責任的評論。對作弊、無理取鬧、威脅、侮辱、誹謗、陷害工作人員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依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考試期間,公安機關、無線電管理部門等部門將嚴密監控考場及周邊環境,嚴厲打擊考試作弊行為。
考試結束後,公務員管理部門利用技術手段對同壹份答題卡進行測試。被認定為相同答案的,給予無效考試成績,並視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考試期間,考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題卡和答案,防止抄襲。作弊受到懲罰,作弊被記入個人征信。出軌壹次,耽誤壹生,後悔終生!請考生自覺遠離違章高壓線。
第四,找準知識點,提前到達
請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知識點、考場號、座位號,不要走錯知識點(學校)、考場(教室)或坐錯座位。建議考生提前壹天熟悉知識點、考場位置、交通路線,考試當天提前到達考點,避免因堵車或找不到停車場而耽誤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