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問題分析如下:公證費標準如下:(價格單位:元)1、出生、存活、死亡證明、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無(受過)刑事處罰80 2、法人和其他組織資格證明、信用500 3、不可抗力證明400 4。證言、書證保全200 400 (2)視聽資料、計算機軟件保全800 (3)物的保全:不動產、其他物證保全1000 (4)侵權及事實證據保全1000 5、票據拒絕證書400 6、知識產權享有、轉讓、使用許可證明500 7、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章程、會議決議、其他法律文件其他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500 6544經濟合同證明: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轉讓、買賣、股權轉讓證明(1)50萬元以下部分3‰,200元以下部分200;(二)5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為2.5‰;(3)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部分為2‰;(4)10萬元至20210萬元;(5)1,000元到5,000元;(6)5000萬元至654.38+0億元部分為0.5‰(7)654.38+0億元以上部分為0.654.38+0 ‰。9其他經濟合同(1) 1%收入2萬元以下,不足部分按50元收取;(二)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為8‰;(3)5萬元至65438萬元以上部分為6‰;(4)65438萬元以上至50萬元部分為5‰;(5)50萬元至654.38+0萬元部分為4‰;(6)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為3‰;(7)2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2‰(8)300萬元至400萬元部分1‰;(9) 0.5‰.400萬元以上部分10,證明民事協議200,財產關系11,證明收養關系:親生父母* * *單方拿出500個親生父母收養;800其他監護人收養1000 12證明財產的2%繼承、贈與、遺贈,最低200 13,最低100。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計65,438+04,賦予債權文書3 ‰的強制執行效力65,438+05遺囑200,65,438+06確認遺囑效力300,65,438+07,證明財產(包括遺產)的清查、清算、評估、定損為0.2%。最低為200 18,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1)涉及個人權益(2)涉及個人權益以外的其他關系,100無標的額,200有標的額,0.1%。最低200 19與養老、勞保、助學金、撫恤金、救濟金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證明20 20保管文件、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辦理公證相關的登記、認證、代為起草、修改公證相關的法律文件、解答法律咨詢(1)保管文件(含遺囑)每年50 (2)。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公證200 (3)代理與公證事項有關的登記、認證80 (4)起草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50 (5)代表經濟合同雙方談判費用(6)回答法律咨詢:談判費用265,438+0證明抽獎、搖號、抽簽等現場公證(65,438+0)為非營利性(2)營利性500為投標金額的0.1%,經100001元至5000000元,0.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3‰;1000001元及以上,按0.2‰計收。23.投標公證不足2021000元,每份500元;2021001元至5000000元,按2‰計收;5000001元及以上,按1‰計。24 .證明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的法律事務費為發行上市總額的0.5‰,最高不超過5萬元;25 .證明簽名和印鑒屬實;復印件、節本、譯本與原件壹致,復印件與原件壹致。民事類50經濟類300 26財產分割證明。公民每人有200箱。法人和其他組織各有500 27解除收養關系200 28勞動合同證明。聘用合同80 29留學協議證明200 30出口商品註冊商標證明500 31承接公證咨詢服務;雙方咨詢費32查詢公證檔案20 33公證書翻譯(英文)費每千字60,不足壹千字34份20。
法律客觀性:
國家計委、司法部關於印發《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五條
公證服務費標準的制定和調整,以公證處提供公證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為基礎,根據辦理公證事項的人數、所需時間和公證服務的復雜程度,並考慮申請人的承受能力確定。
國家計委、司法部關於印發《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六條
公證服務應按件收費,並與標的物成比例。
本辦法第三條第(壹)、(二)項按標的比例收取;
第三條計件費用按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