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有其獨特的屬性,商務活動越來越依賴於電子技術,技術甚至成為商務活動成功的關鍵。電子商務的無紙化、網絡化、全球性、實時性、互動性和開放性等特點,必然會帶來壹系列法律問題,對現行法律制度提出挑戰。
電子商務帶來的法律問題大致可以分為三部分。第壹部分電子商務中的技術相關法律問題主要包括:法律應規定電子商務基礎設施的相關技術標準,明確設施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加強國際電子市場的兼容性;要明確界定電子商務基礎設施運營者的責任;要制定通信技術、信息保密和加密技術的法律規定;我們應該嚴厲打擊各種針對計算機和網絡的犯罪行為。第二部分電子商務中與商務活動相關的法律問題主要包括:加強電子商務行業監管,規範市場參與者的行為規範;確定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應當規定電子合同的要約和承諾,以及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確認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要制定完善的電子支付體系;應修改稅法以適應電子商務的需要;要加強網絡環境下消費者知情權、退貨權等權利的保護;我們應該加強對網絡隱私和知識產權的保護。第三部分是電子商務中的程序法,豐富了行政立法的種類,擴大了行政主體的範圍;在豐富行政行為的同時,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有效要件提出了新的要求;改變了原有的行政權限,擴大了行政監督的種類和方式;電子商務如何反壟斷;如何解決網上糾紛的管轄權爭議;如何認定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域名的程序法如何處理,也是法律必須面對的問題。因為電子商務是壹個籠統的概念,我們不能絕對的把它帶來的法律問題割裂開來,我們只把它分為三部分。在每壹部分中,我們只列出幾個主要問題,但不能窮盡所有問題。而且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隨著電子商務法律問題的深入研究,這部分的內容會非常豐富。
電子商務法是壹個新的法律領域。為了解決這些法律問題,各國已經和正在進行積極的立法和司法努力,並取得了壹系列成果。從實證的角度來看,近年來,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規範來調整電子商務活動。特別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電子商務示範法》為世界各國制定電子商務法律提供了範本,極大地推動了全球電子商務立法的進程。這些成果不僅是國際社會電子商務立法經驗的總結,也指導著各國電子商務的法律實踐。國際電子商務立法的原則基本上是鼓勵而不是限制電子商務的發展,重點是為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寬松和諧的環境。國際電子商務立法的主要特點是國際立法先於國內法制定,同時制定和完善,支持貿易自由化;重點是修改原有的法律規定,以適應網絡環境下電子商務的發展;發達國家在國際立法中起主導作用,發達國家的工商壟斷在電子商務技術標準的制定中起主要作用。
電子商務立法體現了行政、商業和民事法律制度的壹體化。從長遠來看,有必要為電子商務單獨立法。電子商務法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調整的社會關系具有明顯的特征。傳統的民法、刑法、行政法及其程序法難以適用於虛擬環境下的商務活動,主要體現在電子合同效力的認定、訴訟管轄、證據認定等保障實體法實施的理論和方法無法支撐現有的電子商務案件。但現階段我國制定壹部獨立的電子商務法尚不成熟,但不妨礙我們加強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
中國的電子商務近年來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尤其是在立法方面。新合同法基本肯定了數據電文的效力。在刑法方面,加大了對計算機犯罪的打擊力度,在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安全、域名管理、標準制定等方面制定了壹些行政法規。但是,我國電子商務立法在指導思想和原則、技術和立法重點等方面還有待進壹步完善。在立法原則上,要充分利用現有法律體系,保持其完整性和穩定性;要打破部門利益,建立公平合理的電子商務環境;應遵循國際慣例,與國際慣例接軌,爭取電子商務領域的立法權;要加強立法領導,規範立法程序,制定立法規劃;我們應該充分發揮政府在電子商務發展和立法中的作用。我國在電子商務方面已經有了很多司法實踐,這將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進程。
在考慮電子商務立法時,首先要考慮電子商務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以及與其他法律的關系。這樣才能從整體上準確把握。電子商務是壹場商業革命,其固有屬性必然帶來壹系列法律問題。這些問題有的集中在技術上,有的集中在商業上,有的集中在程序法上,對現行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戰。本文將電子商務帶來的法律問題分為技術、商務和程序三個方面。
這是該領域首次對其進行系統而詳細的討論。
電子商務立法體現了行政、商業和刑事法律制度的壹體化。通過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的幾個特點,可以發現:第壹,電子商務打破了地理界限,形成了地理區域的壹體化;第二,電子商務從網上選擇商品到最終獲得實物的過程是壹個完整的系統,而這個系統中各部門的管理職能在形式上很難完全分離,從而使得工商、稅務、銀行、海關、外貿、外匯、技術監督、檢驗檢疫、認證等部門的管理職能趨於壹體化;第三,政府用行政行為來規範電子商務的發展趨勢,規範市場行為,形成壹種行政法律關系;市場經營者是利用商事法律關系來達到交易的目的;在整個過程中,計算機犯罪時有發生,涉及刑事法律關系。由此,出現了行政、民事和刑事法律關系的壹體化。
電子商務法是壹個新的法律領域。各國已經並正在為解決這些法律問題做出積極的立法和司法努力,並取得了壹系列成果。從實證的角度來看,近年來,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規範來調整電子商務活動。它們是世界各國電子商務立法經驗的總結,反過來指導各國電子商務的法律實踐。本文對世界組織、各國和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最新進展和成果進行了分類收集,打破了原有的收集分類方法。同時,對電子商務司法實踐的情況進行收集和整理。
從長遠來看,有必要為電子商務單獨立法。電子商務法有自己獨立的調整對象,調整的社會關系具有明顯的特征。傳統的民法、刑法、行政法及其程序法難以適用於虛擬環境下的商務活動,主要體現在電子合同效力的認定、訴訟管轄、證據認定等保障實體法實施的理論和方法無法支撐現有的電子商務案件。但現階段我國制定壹部獨立的電子商務法尚不成熟,但不妨礙我們加強這方面的研究和探索。雖然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在基礎設施、信用體系、法律保障等方面,特別是在立法方面,我國與先進國家仍存在巨大差距,但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技術和立法的側重點仍需進壹步完善。我國在電子商務方面已經有了很多司法實踐,這將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