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基本原則是指通過行政復議法確立和體現的,貫穿行政復議全過程,具體規範和指導行政復議的法律原則。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行政復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獨立復議原則。獨立復議原則是《行政復議法》第三條確立的,是指復議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非法幹涉。
2.合法、公平、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行政復議法》第4條確立了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是指復議機關必須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職責權限,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照法定程序對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復議決定。堅持有錯必糾,確保法律法規正確實施。
公正原則是指行政復議應當符合公平、公正的要求。
公開原則是指行政復議的依據、程序和結果應當公開,復議參與人有權獲得相關信息。
及時性原則要求行政復議機關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受理復議申請、審查復議並作出復議決定,不得延誤。
便利原則要求行政復議機關在具體的復議工作中盡可能為復議申請人提供便利,使復議申請人花費較少的時間、金錢和精力解決問題。
3.壹級復議原則。壹級復議原則是《行政復議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則,是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復議實行壹級終結復議制度。
4、復議不停止執行原則。行政復議不停止執行原則是《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壹條規定的原則,是指解除:
(1)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中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依法停止執行的。
除上述四種情況外,在行政復議中,當事人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因復議而中止。
5.書面審理為主的原則。書面審理優先原則是《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原則。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方式。但是,申請人提出請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法制工作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第三人的意見。
6、合法與適當雙重審查原則。《行政復議法》第28條確立了合法性和適當性雙重審查原則,要求行政機關不僅要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還要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適當性,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擴展材料:
引入非常任理事國審理案件
●確保復議機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徐長明表示,行政復議委員會每月定期召開案件聽證會。案件審理壹般由9名成員組成,非常任成員超過5名,超過總數的壹半,保證了案件審理的獨立性。
2008年3月,北京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召開了成立以來的首次案件聽證會,* * *審理了5起案件。北京市平谷區土地處罰案就是其中之壹。申請人為北京某工貿公司,被申請人為北京市國土部門。
2004年,申請人在平谷區某村租賃了10多畝土地,後在租賃的土地上建廠,面積約1500平方米。平谷區國土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工貿有限公司不服國土部門的行政處罰,提起行政復議。行政復議委員會按照規定組織了由9名委員組成的案件聽證會議,其中專家學者等非常任委員5名。
經過認真審理,委員們按照規則進行了表決,形成了復議意見。市政府據此作出復議決定,認為國土部門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維持了國土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最終,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都對復議結果深信不疑。
中國民商法網-行政復議委員會讓“官官相護”沒有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