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竣工結算造價咨詢過程中,按照以下依據和方法,運用詢問、現場勘察、計算、復核、分析、驗證、延伸等方法,實施工程竣工結算必要的審核程序,由審核人員將基本建設項目預算、結算、決算的審核過程和結果記錄在審核工作底稿中,進行必要的審核。接下來我給大家帶來建設工程造價審核的流程和要點。希望妳喜歡!
壹、審計原則
客觀、公開、公平、平等、實事求是、計量嚴格、定價合理。合理編制和充分披露基本建設項目預算、結算、決算,保證預算、結算、決算及相關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是被審計單位的責任,出具基本建設項目預算、結算、決算審計報告,保證審計報告的真實、合法是被審計單位的責任。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是指審計報告應當如實反映審計範圍、審計依據、已經實施的主要審計程序和應當公布的審計意見。
二、審計方法
在工程竣工結算造價咨詢過程中,按照以下依據和方法,運用詢問、現場勘察、計算、復核、分析、驗證、延伸等方法,實施工程竣工結算必要的審核程序,由審核人員將基本建設項目預算、結算、決算的審核過程和結果記錄在審核工作底稿中,進行必要的審核。審計結果經審計部門、委托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核實後,依法出具造價報告。審計報告的合法性是指審計報告的編制和出具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執業準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操作指南》、《喀什地區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管理辦法》(喀辦發[2008]43號)。我公司及審計人員承擔基本建設項目預算、結算、決算的審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條件,取得了相應的資質。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1)在接受委托前,審計人員會了解被審計單位和基本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考慮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獨立性,初步評估審計風險,以決定是否接受委托。如接受委托,我公司與委托方就基本建設項目預算、結算、決算審計的目的和範圍,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進行討論,達成壹致意見,簽訂審計業務協議。
(2)審計人員了解被審計基建項目的以下信息:
1,項目性質、類別、規模、建設方式;
2、審核所需相關資料的可用性;
3.工程材料的供應方式;
4、工程價款結算;
5、工程預算、結算、決算已經審計及審計結果的處理情況;
6、項目現場施工條件;
7.施工期間工程預算定額、預算單價和取費標準的變更;
8.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
(3)基本建設項目預算定額、結算和決算審計的範圍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業務約定的要求確定。
(4)審計人員在對基本建設項目預算、結算、決算進行審計時,會在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有關情況並取得審計資格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審計計劃,並根據審計過程的變化進行必要的修改或補充。
(5)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計劃時,將根據被審計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預算、結算、決算和編制情況,獲取以下信息:
1、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批準開工、設計、設計審查、監理、質量驗收等相關文件;
2、預算資料和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合同和協議;
4.施工圖或竣工圖;
5、工程量清單;
6、材料成本信息;
7.收費信息;
8.支付信息;
9.相關證照;
10,施工組織設計;
11,工程變更簽證信息;
12,隱蔽工程資料;
13、工程決算財務數據或支付工程款項的財務憑證;
14、其他影響工程造價的相關信息。
三、審計實施
1.審計人員在對基本建設項目預算進行審計時,將重點關註以下內容:
2、單項工程預算是否真實準確,主要包括:
(1),工程量清單計算是否符合規定的計算規則,是否準確;
(2)清單組價定額的設置選擇是否合規、適當;
(3)、項目費是否執行相應的計算基數和費率標準;
(4)、設備、材料消耗是否與定額內容或設計內容相符;
(5)設備和材料是按國家價格定價還是按市場價格定價;
(6)利稅計算基數、利潤率、稅率是否符合要求。
(7)、預算項目是否與圖紙相符;
(8)、多個單項工程構成壹個項目,審查該項目是否包括各個項目,費用內容是否正確;
(9)預算是否控制在概算允許的範圍內。
3.審計人員在對基本建設工程結算進行審計時,將在上述預算審查的基礎上,重點關註下列對工程價格有影響的項目:
(1),工程實施的工程量是否與設計圖紙和招標清單壹致;
(2)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審核和現場簽證;
(三)工程材料和設備價格的變化;
(4)項目實施過程中建築經濟政策的變化;
4.合同的補充內容。
審計人員在對基本建設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時,將在上述結算審查項目的基礎上,重點審查以下項目:
(1),項目預算執行情況;
(2)、項目資金來源、支出和結余等財務狀況;
(3)、項目合同工期和合同質量水平控制的實施;
(4)、資產的交付。
5.受政府有關部門的委托,我公司在對基本建設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時,除關註上述內容外,還將對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1),被審計單位是否存在計劃外建設項目,是否自行擴大投資規模、提高建設標準;
(2)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生產成本與施工成本混淆的情況;
(3)交付使用的資產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虛報竣工、虛報應付債務或轉移基建資金等情況。;
(4)、歷年基本建設資金數額和資金余額是否真實準確,應收回的設備材料和拆除臨時建築、原有建築的殘值是否按固定價格收回,設備的盤盈、盤虧和銷售損益是否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5)報廢項目是否經過主管部門批準;
(6)建成投產時間是否符合國家計劃要求;
(7)、基本建設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留成和使用情況;
(8)是否存在隱瞞、截留、拖延向財政部門上交包幹結余、竣工結余和各項收入的情況;
(9)預留工程款和收尾工程的施工情況;
(10),其他需要審核的事項。
6.在基本建設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通過委托人會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對下列事項進行現場檢查和核實:
(1),分部或分項工程;
(2)、施工材料的實施偏離工程結算;
(3)、變更設計項目;
(4)、必須測量的項目;
(五)交付使用的資產;
(6)預留收尾工程;
(七)、其他需要調查的事項;
7.審計人員在審查基本建設項目的結算和決算時,在下列情況下將獲得適當的證據:
(1),變更工程設計;
(2)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和設備;
(三)施工中使用的工程材料或者設備價格不符合規定的;
(四)變更不同資質的施工企業;
(五)改變項目性質的;
(6)、提高或降低建設標準;
(7)、計劃外項目;
(八)其他應當取證的情形。
8.審計人員在對基本建設項目進行結算和決算審計時,在下列情況下將獲得必要的簽證:
(1),施工情況與設計圖紙及招標工程量清單不符;
(2)實物工程量與設計圖紙和招標工程量清單不壹致;
(3)、施工材料變更;
(4)施工情況與施工合同不符。
9.審計人員將特別關註以下事項,以判斷基本建設項目的預算和結算中是否使用了不合理的工程量計算規則、群價定額和取費標準:
(1),對預算結算有重大影響;
(2)、特別容易受到關鍵因素變化的影響;
(3)不確定性高的分項工程;
(4)預算的內容沒有包括或需要轉換。
10,審核員壹般會和委托人、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壹起審核後的意見,根據審核情況形成審核結論。會審結束後,如果業主、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審核方案無異議,審核員應要求其在《基本建設工程預算審核定案表》、《結算審核簽字表》、《工程結算審核匯總對照表》、《分部分項(措施、其他、零星)工程結算審核對照表》或《基本建設工程結算審核定案表》上簽字確認。
四。審計報告
1.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審計人員將根據被審計的證據對審計結論進行分析和評價,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
2.審計報告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標題。標題統壹規範為基本建設項目預算審計報告和基本建設項目結算審計報告;
(2)、收件人。收件人是審計業務的‘委托人’,審計報告會寫明收件人的全稱;
(3)區間段。範圍部分將說明審計範圍、被審計單位的職責和責任、審計依據和已實施的主要審計程序;
(4)、意見段。意見部分會明確解釋審計意見;
(5)、我公司的簽名和地址。審計報告由審計人員簽字蓋章,並加蓋我公司公章;
(6)報告日期。審計報告日期是指審計人員完成現場審計工作的日期,審計報告日期不得早於被審計單位對基本建設項目預算、結算、決算進行確認和簽字的日期;
(7)、配件。基建工程預算審計報告附件包括基建工程預算審計決算表,基建工程結算審計報告附件包括結算審核簽字表、工程結算審核匯總對照表、分部分項(措施、其他、零星)工程結算審核對照表或基建工程結算審計決算表。
3.在審計報告的範圍部分,審計人員會明確註明被審計的基本建設項目預算、結算、決算的名稱,建設期間的委托方、建設單位、可行性研究單位、環評單位、勘察單位、初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名稱,以及工程質量核查情況。
4.審計人員會在基本建設項目預算或工程結算審計報告的備註部分說明基本建設項目預算或結算金額、批準金額、核增或核減金額。
5.審計人員會在基本建設項目決算審計報告的意見部分,對項目的資金來源、支出、結余或超支、概算執行、工程價款結算、未完工程處理、項目支出存在的問題、資產交付使用等財務情況進行說明。
6.如果審核員在審核意見方面與委托人、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有不同意見,在會議紀要或達成共識時,或審核員認為有必要時,在意見段後增加說明段。
7.審計人員在出具基本建設項目預算審計報告時,將附經審計的基本建設項目預算書。
8.審計人員在出具基建工程結算審計報告時,會附上經審計的基建工程結算書。
擴展:審計程序
壹、合同、協議、招標文件的審核是工程審核的基礎和前提。
審核工程造價,首先要認真研究合同、協議和招標文件,確定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
根據計價方式的不同,合同可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費用合同。
其中,總價合同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價格調整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分為單價合同、純單價合同和單價總價混合合同。先確定合同的計價類型,再仔細研究調價條款,根據結算調價條款審核工程價款。
目前很多工程合同簽訂後,雙方都會簽訂補充協議。多數補充協議會對合同的結算價格調整條款進行補充或變更。壹般情況下,建設單位會進壹步讓利,但有些項目建設單位會給出提高工程價款的條件,尤其是政府投資的項目。
2005年6月65438+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可用於分析判斷補充條款的效力。僅對合同主要條款和招標文件內容進行補充或稍作修改的,視為有效;對合同或者招標文件的主要條款進行重大修改,違背主合同和招標文件的主要意思的,應當認定為陰陽合同,無效。做無效判決要非常謹慎,必要時咨詢相關法律部門。
第二,工程量的審核是工程審核的基礎。
施工單位壹般會通過虛增工程量,重復計算工程量來增加成本。審核和減少工程量是降低工程造價的基本手段。審核工程量首先要熟悉圖紙,然後根據細致工作的需要、時間要求和審核人力資源,結合工程的大小和圖紙的簡單復雜來選擇審核方法。采用合理的審計方法不僅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直接影響審計的質量和效率。
工程量的審核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綜合審核法、重點審核法、比較審核法、分組計算審核法、篩選法等。
它們有不同的適用範圍和優缺點,應根據具體情況科學選擇。
有些圖紙不清楚的項目需要現場測量,審計人員必須按照測量規則去現場測量。隱蔽工程的真實情況可以通過查閱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來確定。
此外,還要特別註意施工組織設計,即技術標準在工程審核中的作用。
壹些施工內容,如大型機械的種類和型號、進出場費用、土方開挖方式、堆放地點、運輸距離、排水措施、混凝土品種和澆築方法的采用、涉及費用的措施和方法等,可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資料判斷。
三、定額子目申請審核是審核的重點。
壹般施工單位會通過設置過高的定額、重復套用定額、調整定額子目、補充定額子目等方式增加工程造價。審批預算單價時應註意以下問題:首先應註意所采用的工程名稱和內容是否與設計圖紙要求壹致,如構件名稱、截面形式、強度等級(混凝土或砂漿標號)、位置等;其次要註意工程是否重復,如砌塊表面下的找平層、瀝青卷材防水層、瀝青氣障下的冷底子油、預制構件中的鐵件、屬於建築工程範疇的給排水設施等。這種現象在綜合定額預算的項目中尤為常見,尤其是當項目涉及總承包和分包時,往往會導致工程量的重復計算。壹定要註意各地綜合額度的不壹致。
在審核換算後的定額單價時,要註意換算內容是否允許,換算內容是否是定額中的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或機械,換算方法是否正確,采用的系數是否正確。
補充定額單價的審核主要是檢查編制依據和方法是否正確,材料種類、含量、預算價格、工日含量、單價、機械臺班種類、含量、單價是否科學合理。
四、材料價格的審核是審計的重中之重。
材料價格是影響工程總造價的壹個敏感因素,也是壹個非常活躍的動態因素。
材料價格是工程造價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高低。材料價格原則上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並結合甲方現場簽證確定。合同約定不予調整的,審計時不應調整;如果在合同中約定在施工期間調整信息價,可以根據施工日記和施工技術資料確定具體的施工期和各種材料的具體使用期限:如果部分工程工期較長或有階段性停工,可以根據各種材料的使用期限采用使用期間的平均信息價,更接近工程的真實成本。
對於信息價中未公布或甲方無簽證的材料價格,需要在平時收集和積累材料價格,必要時三方可共同進行市場調查確定。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建材市場出現了許多新材料,尤其是裝飾材料。施工單位壹般申報價格較高,要註意市場調研。
五、簽證審核是審核成功的保證。
很多施工單位低價取得工程,然後在施工過程中增加簽證,達到盈利的目的。大部分工程的最終結算價格都遠遠高於合同價格,有的甚至是成倍增長,原因多種多樣,但簽證是施工單位增加成本最重要、最常用的工具。
檢查簽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壹是檢查手續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簽字是否齊全有效,如是否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索賠,證明材料是否具有足夠的證明力。
二是看其內容是否真實合理,費用是否應由甲方承擔..有些簽證雖然手續合法,手續齊全,但內容不合理,違反了合同協議條款。對於這樣的簽證,費用不應該按照他們來結算。比如雨水排水的費用,施工單位為保證工程質量所采取措施的費用。
三是檢查計算方法是否正確,工程量是否正確真實,單價是否合理。比如在計算索賠項目時,要註意在計算閑置成本時,機械費用不能按照機隊單價乘以閑置天數,而只能計算機械閑置損耗或租賃費。簽證的審核和審核是壹項費時費力的工作。審計人員只有對工程施工技術、預決算技術、現場管理有全面的了解,才能從容面對,保證審計的成功。
六、成本的審核是審計的最後壹關。
費用應根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頒發的定額、文件和規定,結合工程的有關文件(合同、標書等)確定。).審核時應註意取費文件的及時性,執行的取費計劃是否符合工程性質,費率計算是否正確,人工費和材料差價的調整是否符合文件規定。比如計算中的取費基數是否正確,是以人工費為基礎還是以直接費為基礎,特別需要在結算下降率或總價的工程時增加費用部分是否同比例下降,在計算下降率時註意扣除甲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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