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程轉包如何處罰?
非法分包工程是壹種嚴重的違法行為,其法律後果如下:
1,行政責任:
(1)施工單位違法分包承包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工程合同價款0.5%至1%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2)對接受違法分包的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2.民事法律後果:
(1)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分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發包人欠分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的建設工程價款數額後,在未支付建設工程價款的範圍內,判決發包人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2)施工單位違法分包的,發包人有權解除施工合同,並向施工單位索賠。
(三)因違法分包不符合規定質量標準的工程造成損失的,建設單位應當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4)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沒收違法分包當事人的違法所得。
二、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條件是什麽?
施工合同在下列情況下無效:
承包人未取得施工單位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無資質或相應資質的實際建造師借用有資質施工單位的名義(“掛靠”);
如需招標,未進行招標或投標無效:
非法轉包。
轉包如果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後非法轉包工程的,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三、無效施工合同的後果
1.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是相對獨立的,不會因為合同無效而失去效力。
2、法律只規定承包人的請求應予支持,如果發包人要求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則不是法律規定的。在壹個實際案例中,北京仲裁委員會的壹名仲裁員認為承包商只有在被請求時才會支持。
3.雙方對所遭受的損失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責任。"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修繕後的建設工程通過竣工驗收,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繕費用的,應予支持;
(2)修繕後的建設工程未通過竣工驗收,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5.承包人違法分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以有資質的建築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沒收當事人的違法所得。
非法收入通常以轉包管理費、分包管理費、聯營費、掛靠管理費、利潤提成等形式存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六條建築業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因承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損失的,建築施工企業與使用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七條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承包人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分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在工程承包中,行賄、受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分別判處罰金,沒收受賄所得,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處罰。
對在工程承包中行賄的承包人,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