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壹)
淺談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施工合同在工程建設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施工中行為規範和調解的最高依據。因此,加強合同施工和合同管理對於工程質量控制和工程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摘要:本文分析了建築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合同管理的具體措施。
關鍵詞: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用
合同作為壹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準則,在很大程度上約束了建設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的行為,同時也明確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簽訂合同的雙方任何壹方在施工期間違反合同內容,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必須不斷規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優化合同管理方案,使壹切工程活動都在法律的監督之下。
1當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建築施工本身是壹項非常復雜的行為,因此相關的合同管理是壹項龐大而復雜的工程。下圖顯示了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承包制。從圖中可以看出,如果在合同管理過程中不采取有效措施,必然會產生許多問題和矛盾。其主要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1施工合同簽訂不規範,部分合同顯失公平。
(1)是由於承包商多,還是雙方雇主的法律意識淡薄?關系好?,導致合同倉促訂立,合同內容和程序極不規範。工程實施時,壹旦涉及經濟利益,施工合同中缺乏約束對方行為的條款,最終會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即使訂立了合同,也不是嚴格按照合同辦事,壹切都是?關系談話?同時,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沒有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規程,不能及時跟蹤項目,有效管理動態合同,導致壹些合同的訂立明顯不公平。根據合同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該是平等的。但實際情況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於承包方的,對發包方的限制很少,比如發包方違約、賠償等,也缺乏有效的處罰措施。
1.2合同管理難度大,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於社會條件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各種漏洞,建築行業的合同管理難度大,建築行業是壹個索賠頻繁的行業。首先,施工企業普遍缺乏合同管理人才,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壹個龐大而復雜的系統,管理難度極大。其次,理賠工作存在各種問題。索賠是對合同缺陷的補充,賦予受害者合理追回損失的權利,也是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其實質是合同雙方承擔項目風險比例的重新分配。下圖是壹個可管理的風險分配的例子,可以清楚的看到各方的風險承擔情況(註:* * * *承包商承擔費用,業主承擔時間)。但現階段市場競爭激烈,合同中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極大地幹擾了索賠工作。
2.解決當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建議
2.1完善合同管理體系
合同管理的主體是人。因此,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對現任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教育,增強其合同管理意識,選拔具有現代管理意識、精通合同法律法規、熟悉項目實施全過程、實踐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擔任合同管理的重要職務。在此基礎上,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責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員要負責將各種合同事件的職責分解到各個工作組,使他們對各自的工作範圍和職責有詳細的了解,使各工程組各司其職。(2)合同公開制度。合同簽訂後,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向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讓工作人員了解合同及具體工作流程。③日常工作提交系統。建立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各職能部門報送每日工作情況和工作計劃,以便相關部門及時掌握工程信息,規避風險,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2.2推行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制度。
目前建築行業很多合同流於形式,敷衍了事,內容極不規範,合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也沒有列明。因此,有必要大力推廣合同示範文本制度,以規範和統壹施工合同。這壹制度壹方面有助於當事人熟悉相關法律法規,使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符合法律規範的要求,避免條款顯失公平和違法的問題;另壹方面,便於合同管理機關加強監督檢查,提高合同履行率,維護建築市場秩序。根據《施工招標文件標準》,規定招標文件應根據施工合同的性質和特點而非行業進行編制,並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對通用條款進行了系統規定。今後,要加強合同示範文本的推行,提高合同質量。
2.3定期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
鑒於建築行業本身的特點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局限性,雖然建築合同的訂立有時是符合規範的,但在後期的執行過程中,卻有很多人不遵守,因此需要加強對合同履行的監管。檢查內容包括三個方面:①監督各方嚴格履行合同;(2)檢查施工過程中的變更,如工期設計、合同內容等。,如有變更,應完善程序,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③重點監控合同執行過程,如雙方之間的往來函件、通知等文件。如有違約,及時舉報並解決。
3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3.1案例概述
某建築工程為1商住樓,12層框架結構,建築面積9950m2。業主已提供三通壹平(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資金已到位,已取得施工許可證,基本具備開工條件。本項目采用與股份公司直接談判的方式,采用單價為880元/平方米的總價合同。項目啟動後,項目基本進展順利。半年前砌築工程完工後,由於合同單價太低,施工期間鋼筋等主材價格上漲過快,停工。由於股份公司沒有考慮材料漲價風險,合同價格定得太低,建議業主根據實際鋼筋漲價水平調整合同單價。業主不同意,重新選擇施工公司進場施工,股份公司最終訴諸法律。
3.2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本案中,由於建築材料價格上漲,建設單位要求調整合同價格。經查,該民事合同第六章作出如下規定:
(1)本工程計費面積為9950m2,合同造價暫定為875.6萬元,單價為880元/m2。
(2)國家規定乙方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已包含在工程造價中,由乙方負責繳納。
(3)在合同確定的施工圖設計基礎上,因建設工程變更引起的費用變化在2%以內的,結算時不予考慮;超過2%且工程量增加(簽證工程、圖紙及附件以外的工程)時,采用以下收費標準:土建、安裝按低於當地三類工程總價30%計算,材料差價按施工期當季市場材料差價計算。該條款未明確約定材料價格上漲等影響合同價格的因素,但考慮到本合同為單價合同,建築面積按實際情況計算。漲價屬於股份公司的風險,在議標時應在包幹單價中考慮,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沒有異議。因此,業主不同意這壹主張,因為預算編制依據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談判中,股份公司考慮到自身實力,對業主做出了優惠,不能簡單參照增加工程結算的方法,只能按照合同單價水平。
甲乙雙方協商未果,最終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當地人民法院審理,最終判決如下:甲乙雙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增加工程結算的方式編制預算,但要考慮優惠比例,即預算價與合同價的比例,同時根據雙方和監理確認的工程量進行計算,最終確認完成的工程價款為60021600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施工公司,協商後簽訂了剩余工程的補充協議價格,高於原合同價格,且在訴訟期間,浪費時間,影響工期。因此,必須加強合同管理,預測可能出現的情況,明確責任,避免合同糾紛。
4結論
隨著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施工合同糾紛越來越多,案件也越來越復雜。施工合同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壹,因此有必要對施工合同糾紛及合同管理進行探討和研究,加強施工合同管理,促進建築業的長期穩定發展。
參考
姚,範嶽峰。淺談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J].建築技術發展,2010(02)。
[2]楊海燕。淺析施工合同管理的現狀及應對策略[J].經理,2011(17)。
[3]白向東。如何處理施工合同糾紛[J].中外企業家,2010(22)。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二)
淺談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單位與施工單位為完成約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施工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壹。摘要:本文結合工程實踐的經驗和體會,分析了建築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最後提出了規範建築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施工,合同管理,問題,對策,建議
1、施工合同概述
1和1的定義
施工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為完成某壹特定工程而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為建設工程合同的壹種,它與其他合同壹樣,應遵循自願、公平等原則,其目標是將設計圖紙變成符合發包方預期的功能、質量、進度、投資等投資目標的建築產品。
1和2的功能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以不動產為合同標的的特點,受自然條件、地質水文條件、社會條件和人文條件的影響,具有工期長、結構復雜、體量大、工作量大、材料量大、合同履行涉及主體多等特點。
建設項目簽訂後,合同雙方將形成壹定的經濟關系和法律效力。合同規定的經濟責任、利益、權力和義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不得違反。但從根本上說,合同雙方利益不壹致,容易導致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導致雙方在項目建設和管理中的行為不壹致、不協調、相互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契約意識不強。
施工企業契約意識淡薄,不嚴格按照合同辦事。出現問題後,我們無法按合同辦事,卻習慣找領導協調,連正當的訴求都無法自圓其說。
2、2合同管理撤離
表現在沒有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沒有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操作流程,不能及時跟蹤項目,有效管理動態合同。合同管理智能化程度高,涉及全局,也是壹項專業性、技術性極強、極其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地影響了我國建築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違反合同的問題
?違反合同?是指發包人通過有形建築市場公開招標選擇承包人,並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的要求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正式合同?;除有形建築市場外,單獨與承包方簽訂合同或補充協議。合同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但在實際施工活動中得到雙方認可,這叫什麽?非正式合同?。各種各樣?違反合同?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可以總結?陰契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楊契約?區別很明顯:發包人利用自己在建築工程承包中的優勢地位,將自己的部分風險轉移給承包人。
2、4合同索賠難以實現
由於社會條件和自然環境的變化,公路行業是壹個索賠頻繁的行業。請求權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害人的權利,也是合同瑕疵的補充。其實質是合同雙方承擔項目風險比例的重新分配。對於承包商來說,工程索賠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但由於高速公路市場行政幹預過多,索賠工作存在諸多幹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承包商往往是受害者。
3.規範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3、1關註項目合同的談判和簽訂。
簽訂施工合同時,應認真閱讀合同文本,掌握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認真研究合同條款,結合項目特點和當事人自身情況,設想履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前提出解決方案。合同條款的措辭要準確,發包人和承包人的義務、責任和權利要寫清楚。決不能因準備不充分或疏忽而在合同條款中留下漏洞,給合同的履行帶來困難,給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
3、2應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
發包方和承包方都要加強合同法和合同管理意識,設立各自的專門合同管理機構,重視培養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嚴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組織機構。在簽訂施工合同的過程中,雙方應認真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和嚴謹性,在簽訂合同時減少引起糾紛的因素,將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範圍,使合同管理貫穿於合同簽訂和施工管理的全過程,確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3、合同執行中應註意的3個要點
要協調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合同與合同規定的各項工程活動之間不產生矛盾,以保證項目有序、有計劃地實施;加強施工合同的監督和跟蹤,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做好工程量增減和變更的簽證確認工作,特別是隱蔽工程的驗收簽證,明確記錄工期和費用,減少各種原因引起的糾紛,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嚴格遵守項目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期限、價格,管理保修條款的履行;做好工程簽證、記錄、協議、補充合同、備忘錄、信函、圖表等的整理和保存工作。應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使用計算機網絡,監督合同的履行,用法律手段保證工程的質量、投資、工期和安全按計劃實現。
3、4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
在競爭激烈的建築市場中做好風險預測、控制和轉移工作,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和由此造成的損失。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可以適當轉移合同雙方的風險。施工合同是索賠的基礎,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續,是解決合同雙方合同糾紛的特殊方法,是制約雙方認真履約的有力約束手段。在合同管理索賠中,要註意:在簽訂合同前,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為合同履行創造索賠機會;明確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預測合同風險,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的整個履行過程中,我們應隨時分析和研究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以便合理履行合同,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盡力為合同管理創造良好的法制氛圍。
4.結論
合同履行作為施工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積極管理,組織項目經理學習合同條款,熟悉合同的主要內容、工程範圍、責任、權利和義務,分析各種違約行為,按照施工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全面履行,促進工程保質保量完成。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三)
淺談水利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設中,搞好合同管理有利於保證工程質量,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規範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然而,由於工程項目的承包商和承包人對施工合同缺乏重視,合同管理並沒有實質性的發展。闡述了水利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概念、作用、主要問題及措施。
建國以來,國家加大了對大江大河的治理力度,許多防洪工程被提上日程。而且,市場經濟從某個角度可以說是契約經濟,契約經濟。為了使水利建設市場更加規範,保證工程質量,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水利建設應加強行業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這是水利建設項目成敗的關鍵因素之壹。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理念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是對水利工程施工中發生或涉及的壹切有關技術經濟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索賠、解除、解決糾紛、終止和評價的全過程管理。施工合同是項目法人(發包人)和承包人(承包人)為了更好地完成約定的水利工程建設,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簽訂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是指水利建設主管部門和相應的金融機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水利建設承包企業,根據我國法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處理壹些合同糾紛,制裁和預防違法違規行為,保證合同和規章制度的實施而采取的壹些法律和行政措施。
2.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管理作為約束業主和承包商之間權利和義務的重要依據,已經成為企業成敗的關鍵因素之壹。合同管理的作用如下:
第壹,合同管理是雙方在誠實和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簽訂的,大大促進了項目的可行性。
第二,合同雙方可以利用簽訂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互相監督,從而為合同的順利履行提供條件。
第三,通過施工合同的管理,可以確保合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得到落實。
第四,因為合同管理,可以增強合同當事人的自覺性,調動施工各方的積極性,從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當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合同條款過於簡單,無法有效約束合同雙方。
合同條款的不完善主要體現在項目的招投標過於簡單,使邀請和承諾不能構成簽訂合同的依據。有時,項目合同雙方不使用示範合同,僅通過雙方協議形成合同。很多情況下,合同雙方都沒有足夠的經驗,也沒有對項目進行深入的分析,以至於雙方約定的合同不能涉及到項目的所有問題,從而導致壹些無法解決的問題。這將導致合同的壹方無法兌現其承諾。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會發生材料供應商因各種原因不能及時供應材料或不能供應,使工程處於被動局面甚至無法開工的情況;更有甚者,施工承包商在人員資質、設備數量、類型、工作安排等方面與合同不符,有的差異甚至巨大;這些都使得招標中的承諾無法兌現,對項目的實施產生了負面影響。
(2)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招標管理脫節。
招標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有著內在的聯系。但是,施工單位在編制招標文件的時候?技術標準?、?商務標準?下屬部門通常是建設單位的開發部門。而建設單位每年給開發部門下達的開發任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與開發部門的年終獎金直接掛鉤,導致開發部門片面追求項目中標率,不考慮中標後能否給企業帶來效益,甚至低價中標。中標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與中標承包商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以文件形式轉發給項目管理部,開始具體實施。對於施工合同和相關的技術交底,通常沒有實際行動,只是流於形式。施工單位不跟蹤施工合同進度,簽完就放在櫃子裏,導致合同管理和招投標管理嚴重脫節。
(3)違法分包或轉包現象時有發生,導致合同難以順利履行,甚至部分條款直接無效。
雖然在合同法中,禁止承包人將承包的建築工程全部分包給他人,或者將承包人自己的建築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包給他人。但在實踐中,壹些單位仍不履行這些法律規定,違法分包、轉包現象依然存在,導致招投標時簽訂的工程合同難以履行,工程質量得不到保證,出現各種債務糾紛,致使工程無法按期完工,延誤工期,給合同管理增加了不少麻煩。
4.水利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辦法
(1)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進行管理。施工合同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合同管理機構內部也應建立合同施工和雙方合同管理的內容。
(2)普及法律知識,依法進行法律管理。特別是合同雙方起草合同、簽署合同的人員,必須具備足夠的法律知識。我國建築行業的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無論是投標企業還是投標企業都應該具備壹定的法律知識。這就要求合同雙方熟悉合同的所有條款,重視合同的價值。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標體系。合同管理的最終目的是保證工程質量,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合同管理迫切需要建立壹個清晰的管理目標體系。管理目標的構建可以分為不同的時期和階段。同時,建立施工合同管理評價體系,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提高其管理水平。
(4)嚴格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合同審查壹般包括:合同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是否違反法律法規;合同條款是否涉及項目的每壹個問題等。同時,招標工作不僅要看到部門本身的利益,還要考慮施工企業的企業信譽、工程投資、技術設備、財務等。
(5)嚴禁工程變更。當今社會,任何行業都存在激烈的競爭,索賠在所有行業都已司空見慣。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由於工程施工企業將低價中標索賠視為行業常識,因此必須嚴格認真審查工程變更程序,做好每壹項變更的可行性分析和設計審查,防止由此產生的索賠。
(6)推廣使用標準合同模板。水利工程建設市場有自己的建設合同範本。由於這份示範合同的內容明確、獨特,條約很難有歧義,從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爭議。同時,該示範合同明確了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有效防止了合同遺漏、漏項和不平等條款的發生。
(7)妥善處理業主和承包商的關系。作為合同的甲方和乙方,承包商和業主(建設單位)是平等的關系。雙方的關系直接影響工程的質量和效益。因此,合同雙方應構建和諧的合作關系,營造寬松良好的工作氛圍,利用施工合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結論
當今社會是法制社會,社會各領域都應該重視法律,學會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承包商和發包方作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雙方,應重視施工合同的管理。管理合同與雙方的利益密切相關。搞好管理合同可以使建築市場更加規範,保證工程質量,使投入建設項目的資金獲得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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