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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建築安全教育體系?

建築安全生產教育體系

第壹章壹般原則

1.1為了實現安全生產,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素質,控制傷亡事故的發生,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部頒標準和上級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公司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生產教育的目的是提高企業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和員工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生產科學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術,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第二章安全教育內容

2.1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的目的是為安全生產奠定思想基礎,通常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兩方面進行。

思想路線、方針、政策教育,就是要提高各級幹部職工對安全生產意義的認識,從思想上、理論上理解做好社會主義制度下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愛護人民、保護人民的責任感,樹立牢固的群眾觀。二是通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教育,提高各級領導、管理幹部和職工的政策水平,使他們正確、全面地理解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

2.2勞動紀律教育

勞動紀律教育主要是使廣大職工了解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對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性。企業的勞動紀律是勞動者在壹起工作時必須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傷亡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

2.3安全知識教育。

(1)所有員工必須在規定的學時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培訓,所有員工必須具備基本的安全知識。。

(2)安全基礎知識教育的主要內容有:企業基本生產概況、施工(生產)技術和方法;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危險部位、各種不安全因素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註意事項。

2.4安全技能教育

(1)安全技能教育是結合本工種或本專業的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和安全防護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術知識。

(2)每個員工都應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專業安全技術知識。

(3)安全技能知識是專門的、詳細的、深入的知識,包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操作規程。

(4)國家規定各種運輸車輛的司機如飛重、焊接、電氣、爆破、壓力容器、鍋爐等操作人員作為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5事故教育

開展安全生產教育,要結合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開展教育,宣傳先進經驗,這既是教育員工找差距的過程,也是學習和趕超先進的過程;事故教育可以從事故中吸取有益的教訓,防止今後發生類似事故。

2.6法律教育

定期和不定期教育全體員工遵守規章制度和紀律,防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章高等教育

3.1三級教育是指新工人進入市場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這是企業必須堅持的安全生產基本教育制度之壹。三級教育分為公司(分公司)、工地(樓號)、班組三個層次。

3.2三級安全教育壹般由安全、教育和勞動人事部門組織。教育考試合格者,允許進入生產崗位。不及格的必須嚴格補課和補考。

3.3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建立檔案,如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壹段時間後,也要進行復雜性再教育,加強其安全性、敏感性和理性認識。

3.4三級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法制觀念。

(3)單位施工工藝和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紀律。

(4)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歷史上的重大事故及教訓。

5]事故發生後如何搶救傷員,排除危險,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3.4.2施工現場的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紀守法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本站建築特點及基礎知識。

(2)工地的安全生產制度、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3)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4)機械設備、電氣安全和高處作業安全的基本知識。

(五)防毒、防塵、防火、防爆知識,應急安全處置和安全疏散知識。

(6)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防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識。

3.4.3安全班組的生產教育由班組長主持,或由班組安全員和指定的重視安全生產的熟練老工人講解,進行本工種崗位操作和安全班組制度、紀律教育。主要內容有:

(1)本隊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2)安全小組活動制度和紀律。

(3)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4)本崗位容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護對策。

(5)本崗位的工作環境及所用機械設備和工具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4.1對操作者本人,特別是對他人和冉周圍設施有重大危害的作業稱為特種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4.2特殊作業範圍:(1)電工作業;(2)金屬焊接(氣焊)作業;(三)機動車駕駛和發動機運轉;(4)建築物攀爬和架設;(5)其他符合特種作業基本定義的作業。

4.3堅決執行BG 5306-8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接受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並取得操作證者,方準獨立作業。同時,除機動車駕駛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外,其他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進行壹次復審。

第五章正規教育

5.1安全教育培訓必須經常化、制度化。常規教育主要包括:

(1)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文件和指示;

(2)各部門、各部門和每個員工的安全職責;

(3)遵守規章制度和紀律;

(4)安全事故及教訓、安全技術的先進經驗和創新成果等。

5.2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調換工種時,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工種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5.3班組每周安排壹次安全活動日,可在上班前或下班後進行。其內容是:

(1)隨時學習黨、國家和企業頒布的安全生產法規和文件;

(2)回顧上周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下周安全生產要求;

(3)分析倒班工人的動態安全思想和現場安全生產情況。表揚好的行為和要吸取的教訓。

5.4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根據建築施工生產特點,進行“五講”安全教育。即項目趕任務時,往往不註意安全,要狠抓教育;工程臨近尾聲,容易忽視安全,狠抓教育;施工條件好的時候容易麻痹大意,要抓緊教育;季節性氣候變化,外部不安全因素多,我們要抓緊教育;假期前後,心智不穩定,要抓緊教育;讓它聽起來像警報!

5.5教育糾正違規行為。企業應對因違反安全規章制度而處於嚴重危險或發生事故的職工進行違章教育。教育的內容是:違反規章制度,其意義和危害。確保受教育者充分了解自己的錯誤,並從中吸取教訓。對於嚴重的違規行為,除了對責任人本人進行教育外,還應該通過適當的形式自我呈現來擴大教育。

第六章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訓

6.1安全教育培訓可根據自身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比如建立安全教育室,舉辦多層次的安全培訓班、安全課、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有獎問答、典型事故圖片展、書畫圖片展、電視片、黑板報、簡報等。,或向員工家屬發送安全宣傳資料,動員員工家屬監督安全生產。安全教育和培訓應經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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