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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法律風險及對策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法律風險及對策

建設項目管理是指從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項目業主委托,在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開展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那麽,下面是我為您整理的建築工程竣工驗收的法律風險及措施。歡迎大家參考。

未及時進行中間驗收

風險點

如果施工企業未能及時進行中間驗收,可能會導致以下風險:

1.延誤工期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無法及時申請進度款;

3.承擔賠償責任後可能出現的工程質量和安全問題;

4.如果造成相關工程的延誤,也可以索賠。

對策

施工企業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中間驗收;

1.及時提交書面中間驗收資料,並保留交付憑證;

2.因其他原因延誤中間驗收的,應及時提交簽證或索賠報告,並做好簽收記錄。

總包商未能及時接受分包工程。

風險點

總包商未能及時接受分包工程可能導致以下風險:

1.分包商可以提出索賠;

2.如果影響到其他項目的進度,可能會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對策

總承包商應提前制定分包工程驗收計劃、具體驗收要求和驗收責任人。對於需要驗收的分包工程,總承包商應及時向發包人報告,及時組織驗收,並做好銜接工作。

未及時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

風險點

施工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導致竣工結算延期的,承擔逾期竣工和工程保管責任。

對策

1.施工企業需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通過直投、快遞、掛號信等方式及時向發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並保留簽收記錄、快遞和掛號信憑證;

2.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企業應分階段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確保工程竣工後在最短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竣工報告和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

竣工驗收資料不完整。

風險點

施工企業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不完整,導致發包人無法正常驗收,將導致以下風險:

1.竣工結算延期;

2.承擔逾期完工的責任;

3.負責項目的監管。

對策

施工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編制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並編制相應的目錄,裝訂成冊,做好接收記錄。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明確交接材料的文件清單,並書面確認。

驗收不合格,且未按發包人要求整改的。

風險點

建設單位對竣工驗收提出整改意見後,施工企業未及時組織整改,導致竣工結算延期,承擔逾期竣工責任。

對策

1.施工企業可以要求發包人出具書面整改清單和整改要求,並組織人員及時全面進行整改。對用人單位提出的整改要求沒有依據的,要積極協商論證,並保留相關證據。給施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索賠;

2.施工企業應熟悉工程現場對竣工驗收資料的要求,確保交付給發包人的資料的完整性。

發包人拖延結算,不組織竣工驗收。

風險點

發包人為了拖延結算,在施工企業提交竣工報告後,未組織竣工驗收,可能導致施工企業被視為延誤工期,缺乏結算依據,對工程的保管額外承擔責任。

對策

面對發包人拖延結算,施工企業可采取以下措施:

1.完成合同範圍內的工程,不留任何未完事項,並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報告;

2.及時有效地交付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並保留交付憑證;

3.發函督促施工單位盡快驗收,並說明其延期驗收的法律後果;

4.業主的延誤要積極慎重處理,這可能涉及到施工企業的優先權。

驗收後未及時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風險點

工程驗收後,施工企業未及時辦理工程交接手續,可能導致施工企業承擔工程保管責任或違約責任的。

對策

工程驗收合格後,施工企業應當及時辦理工程交接手續,將竣工工程移交給發包人,及時運出施工現場,解除施工現場的壹切保管責任。施工企業可酌情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合同應當移交的,應當遵守合同;

2.因用人單位不接受而無法移交的,應書面發函督促,或簽訂補充協議代為保管,或及時提交索賠報告辦理索賠手續;

3.發包人違約,施工企業為維權暫時拒絕移交工程的,應及時主張權利,適時移交工程,避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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