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江蘇法院系統招聘速錄員相關規定

江蘇法院系統招聘速錄員相關規定

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事廳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2005年江蘇省法院系統招聘聘任制書記員公告

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高級人民法院將組織招聘各級人民法院聘任制書記員69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擁護中國* * *人民和憲法,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

5.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0、1年7月以後出生),從事法院書記員、速記員工作3年以上(截至2005年6月30日)的,可放寬至35周歲。

6.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大專畢業生限本地生;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不受籍貫限制;具有碩士以上學歷且符合相關政策安置條件的(如:夫妻兩地居住、父母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不受戶籍限制;其他人員限本地戶籍(省高級人民法院職位限南京戶籍)。

8.下列人員不得申請聘任制書記員:

(1)曾因犯罪受過處罰的人;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正在被立案審查或者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正在服刑的。

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高等院校法學畢業生和現從事法院書記員或速記員工作的人員(包括在編人員和臨時工)。

第二,註冊

報名時間:2005年7月23 -24日(每天9:00-16:00)

報考人員到指定報名點報名(詳見省高院和市招考簡章)。

每人限報壹個崗位。報名時可以選擇省內就近的筆試考區。

報名時,申請人應提供以下材料:①普通高等學校2005屆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雙向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戶籍證明等。(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壹寸照片3張;(3)委托、定向、聯辦畢業生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4)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應提供從事書記員或速記員崗位的法院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及相關材料(首次在法院的工資單原件復印件,並加蓋所在法院財務專用章);(5)需要減免考試費的貧困生和按政策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提供相關證明。

現場招聘單位對應聘者的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辦理報名手續,填寫《江蘇省法院系統招聘聘任制書記員報名表》,參照省級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公務員考試標準繳納考試費,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

享受國家低保的城市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可免交或免交考試費。減免考試費的具體措施: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考生,享受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到各地報名點進行審核確認,憑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辦(處)出具的貧困證明和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辦理減免考試費手續。

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報名,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委托人相關材料。

第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

(壹)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定向測試》(含公共事務基礎知識)。考試不設復習用書,考試範圍參照《2005年江蘇省錄用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考試大綱》(B類,其中時事內容截至2005年6月30日)。考試大綱可以在江蘇人事網上查到。

筆試時間:2005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考生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專業技能測試

筆試結束後,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確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各招聘單位按照不超過聘用計劃人數8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人選,並出具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如果放棄,我將在同壹職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測試時間:2005年8月下旬

專業技能測試是計算機聽力、打字和速錄能力測試。考試形式為聽奏,考試時間為15分鐘。現場播放兩段錄音,考生將錄音內容用漢字輸入電腦。考試成績滿分100。

考試采用拼音輸入法、五筆輸入法、速錄法三種輸入法。拼音輸入法考場提供微軟拼音輸入法、智能ABC輸入法、紫光拼音輸入法、全拼輸入法軟件。五筆輸入法由考場提供基礎五筆輸入法和王碼五筆輸入法軟件。考場提供速錄方式,需要速錄機專用軟件輸入漢字。考生不得使用其他輸入法進行考試。

評分標準:在規定的時間內,以漢字的輸入速度和準確度為標準進行綜合評分。拼音和吳彼輸入法測試回放速度為120字/分鐘;快錄輸入法輸入模式測試速度為170字/分鐘。

考生應按《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3)面試

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的權重比例合成。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計劃人數3: 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人數與任命計劃數之差小於3: 1的職位不予調整。

面試前,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復試。普通高等學校2005年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畢業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均為原件),其他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戶籍證明、公司同意進入考試的證明(均為原件)參加復審。復試失敗或本人放棄的,在同壹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將獲得面試通知。

面試成績100%,無合格線。面試成績經考場主管審核後,由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四、體檢、考核、任用

面試結束後,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根據總成績,按照用人部門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者,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進行體檢。

通過考試的人將被確定為候選人。擬任命人選公示7天。未反映問題或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有關任用程序辦理任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嚴重、發現證據不符合任用條件的,不得任用。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空缺,由本人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壹崗位的空缺。

被聘用人員已與原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由本人負責與原單位協商。

動詞 (verb的縮寫)預約辦事員的管理和待遇

聘任制書記員的管理和待遇,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意見》執行。

預約文員實行單獨序列和合同管理。新任命的職員將被試用壹年。試用期滿後正式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為三年。聘任制書記員在聘期內稱職、表現優異,且不存在《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第十壹條情形的,合同期滿後可以續聘。根據《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的規定,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在國家相關規定頒布之前,聘任制書記員在聘期內與所在法院同職級工作人員享受同等工資福利待遇。

未盡事宜,請參考各城市的招聘簡章。

不及物動詞電話咨詢和信息發布網站

省級招聘咨詢電話:

省高級人民法院政策咨詢:025-83785021

市招考政策、考試咨詢電話:

南京025-83522068無錫0510-2737664,226807

徐州0516-3732476,5952163常州0519-5310825。

蘇州0512-68153880,68213220轉2411。

南通0513-5098506,5116323

連雲港05185295013淮安0517-3920363

鹽城0515-8236064揚州0514-7866365,7866375

鎮江0511-4435702,4403293,5319223

臺州0523-6886261,6886351

宿遷0527-4363871,4363872

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及相關招聘詳情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江蘇人事網站:

南京常州

蘇州南通

連雲港

鹽城揚州

鎮江泰州

宿遷

這是2005年的公告,供妳參考,下面這篇文章也可以供妳參考:

南京雅威在法院招聘速錄師中取得優異成績。

江蘇省法院系統速記員(聘任制公務員)招聘工作已順利完成,所有速記員已陸續上崗。據悉,南京雅威速錄中心學員在速錄員招聘中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其中該中心的王毅、青瑩、劉蓉、唐傑、周風華等學員均獲得了所在考區的前三名。此外,在第二輪技能考試中,所有使用雅威快速記錄方法的考生的平均通過率都在88.89%以上。(而使用其他輸入法的考生平均通過率僅為38.32%)。據淮安中院胡院長介紹,在淮安考區,參加輸入法速錄聯考的考生,在第壹輪理論考試、第二輪技能考試、第三輪面試、第四輪體檢中,通過率為100%!其中,在第二輪技能考試中,第壹名何偉和第二名丁靜都采用了雅威輸入法。此外,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等下屬法院在招錄速錄員過程中均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幾乎所有采用雅威速錄方式參加考試的考生均獲得了第壹名或第二名。南京雅威速錄中心這次取得這麽好的成績,不僅僅是靠老師們的認真教學,更是靠各級領導的關心愛護。

江蘇法院系統第二批招聘速記員工作將於2006年上半年進行。應廣大考生的要求,南京雅威速記員中心將第二次舉辦法院系統招聘速記員培訓班,為2006年江蘇法院系統招聘速記員考試考生做好服務。現在報名工作已經開始。報名地址:南京珠江路88號新世界中心A座2603室。報名電話:025-8471051158129495。

  • 上一篇:建築合同
  • 下一篇: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策劃方案(5篇總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